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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學恒的阿宅萬事通事務所

給吳道源警員的一封信持續接收中

文章詳細資料: 孩子有狀況,大人該負責!

孩子有狀況,大人該負責!

有些人,是我平常認識,但不會太常聯絡的。

像是九把刀就是這樣的一個人。(當然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因為他不是正妹的關係)

但就有那麼剛好,我2/19號晚上跑去他的部落格看了幾篇文章,所以,那件事情我竟然從頭看到尾。

所以,今天,我們要來談的就是九把刀的事情。

這是發生在2007年台北文學季的抄襲爭議事件。

九把刀的說明:「逆流的眼淚

新店高中陳生的網頁說明:本人關於抄襲事件的說明及文章《顛倒》

這件事情跟我之前在這裡寫過的中國時報文學獎的事情有所不同,文字創作的是否抄襲,是人文創作,並不是自然科學,它不可能有絕對的真理。

但有熱心網友Smaljohn(平平)(這位學弟說他徵女友,意者請至PTT寄信給他)整理出來這張圖,各位看了就知道(顏色一樣者為相似處)

看完之後,我可以跟各位分享一件事情:身為一個自己掏腰包五百萬辦過三次文學獎的人,我可以說:

陳生出狀況,他背後的大人要負絕大部分的責任!

就我的理解,文學創作在青澀時期,本來就會有許多的模仿、致敬的動作,這是無可厚非的。

但一個文學獎,要鼓勵的當然是更高層次的創作,但主辦單位、學校、評審、家長的反應真的是為孩子好嗎?

難道我們今天要給孩子的教育是:

一篇創作
陳生的同學覺得抄襲
陳生自己還不放心到寄信去問原作者
原作者也覺得抄襲
主辦單位也知道原作者抗議抄襲
陳生部落格上還寫過跟《獵命師》很像的「算命師」

但是
只要五個評審開會覺得沒抄襲

出版社就覺得沒抄襲了
文化局就覺得沒抄襲了
校方就覺得要力挺到底了

這樣真的是我們要給下一代的示範嗎?

http://tinyurl.com/28ktlb

http://tinyurl.com/yryf4b

上面是蘋果的兩則新聞

一個還可以開導的孩子,評審竟然說,跟學校反應不對,應該直接採取法律途徑?難道讓孩子上法庭更好?讓孩子留下被告紀錄更好?

是怎麼樣的「文壇前輩」才會這樣「幫忙」孩子?

又是怎麼樣的家長在面對溝通的時候,第一時間會想到的是向媒體報料,哭訴?把自己孫子的學校和全名曝光到蘋果日報頭條給大家看?

又是什麼樣的學校在面對學生作品和出版品如此相像的指控時,只能說出學校從頭到尾全力支持的話

難道教育家的責任只剩下袒護學生?追求真相,讓學生真正明辨是非的氣量在哪裡?

不苛責孩子,是因為他是個孩子,還有再進步的空間......

但你們這些大人是在幹什麼吃的?!

陳生呀,你或許不知道今天全名被曝光是件多麼嚴重的事情,你不能體會九把刀一開始想要直接溝通的用意,你也還在網路上笑的很高興....

讓我告訴你這件事有多嚴重。Google永遠不會忘記你和抄襲這件事情的連結。

當你未來要徵試的時候、當你同學好奇上網查詢你的名字的時候,當你研究所口試的時候,當你將來面試HR部門要查詢你資料的時候.....

http://tinyurl.com/29mahv

他們會查到的是你,陳漢寧,在網路上、媒體上受到眾人公評的結果......

甚至你將來有一天如果要從政(目前看起來你很有潛力),這些東西對手也會開記者會指責你的道德低劣而要求你退選.....

大人的袒護和縱容,不代表你將來永遠不需要面對這件事情的後果。

有一天,你就會知道了,而那是你的人生和你的責任,與我們一點關係也沒有.....

至於九把刀這傢伙,你真傻!

誰說男子漢作自己覺得應該作的事情是需要別人感謝、體諒、瞭解的!

男子漢作的事情是不需要他人的理解和支持的!只要我們覺得值得作,就會去作!

就像是銀魂在某一訓中有個黑道寧願被大家認為是組裡的背叛者也要捍衛老大的夢想這回事!(不好意思一時忘記在哪一話了,囧,我熱血時記憶力很差.....好像就在前幾週....)

包括像是發文貼一些大圖導致大家讀不了文章和與帥哥為敵這些事!就是這樣!

Lucifer

有一個人好像是蒼井空之類的....

喔,對了,今天我去上TVBS評論陳冠C事件.....

關於這件事情.....

我必須要說!

我給陳冠C 80分,但是我給口譯一百分!一百分!

聽了底下這段新聞不動容者幾希矣!


網友投稿表示,這個影片的標題應該改為:「誰說台灣沒有好聲優!」

引用(trackback)這篇文章的網址為:

http://blogs.myoops.org/htsrv/trackback.php/237

迴響, 引用, Pingbacks:

迴響來自: 迪歐 [訪問者]
第一名ㄟ~~

朱大說的銀魂那集是連載
單行本似乎還未出

截圖則是第50話~~

登勢與凱薩琳的變身故事= =
全文連結 2008-02-21 @ 23:10
迴響來自: Wanju [訪問者]
搶第一再度失敗...
莫非 我只能當永遠的老二...
全文連結 2008-02-21 @ 23:24
迴響來自: 小歪 [訪問者]
口譯能做到這程度.不光是單純的翻譯
而且加上了情緒的起伏..
的確是"一百分!一百分!"

全文連結 2008-02-21 @ 23:31
迴響來自: fox [訪問者] · http://foxa0223.blogspot.com/
你說的熱血版的口譯
我只能說你第一名,已經贏了連爺爺的那段了
全文連結 2008-02-21 @ 23:35
迴響來自: 朱恐龍 [成員] · http://www.myoops.org
我在節目現場聽著這個口譯,都快要噴淚了啦!

怎麼能夠如此投入!怎麼能夠如此感同身受呀!

Lucifer

而且等到節目回到現場,我真的忍不住說出我內心的一百分感想....就是最後那段話.....

一時之間來賓和主播都囧了....
全文連結 2008-02-21 @ 23:38
迴響來自: 血染 [訪問者]
如果道歉就能了事 那要警察來幹嘛的(話說 警察有啥用...)
我發覺到 這整段 我只注意到口譯耶...我也給100分
ㄟ...最後有人笑出來 ...這....這記者會真的好有笑的...
全文連結 2008-02-21 @ 23:55
迴響來自: 血染 [訪問者]
不對...這篇主題應該是要挺九把刀才對 怎麼會被衰衰的帥哥 迷惑過去~~~~
喔 九大 我挺你!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0:02
迴響來自: 袁小怠 [訪問者]
您竟然沒有帶著大大的美女圖上節目,有辱您多年打造的男子漢形象,真是太讓人失望了!!這樣到底何時才能讓全民最大黨模仿您哪!(到底是白雲,還是邰智源會比較像咧?可否開放投票?)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0:03
迴響來自: 正妹魂 [訪問者]
請問第一位正妹是?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0:08
迴響來自: Sean [訪問者]
我對那位口譯人員的敬仰有如滔滔江水綿延不絕~XD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0:13
迴響來自: Cy Young Chaos [訪問者]
難得朱大會給80分的高分
可是在下是覺得,灌吸是道歉的不是很有誠意(退出演藝圈不能算什麼誠意吧,受傷的人不會因為這樣就可以使傷痕不見吧)
尤其是在說話時數度嘆氣?(感覺得很嘆氣)
是代表什麼?是無奈?還是不奈?
至少給人的感覺不像是自責,只是因為不能再躲了所以才出來消毒
社會公益,社區勞動或許是贖罪(??)的方式,但是會持續多久呢?
心態改變,人才能真的改變,口說報歉,只是敷衍。
*在下好像有點落井下石的樣子...莫非也得了不得罪人會死的病嗎??
祝大家元霄節快樂,朱大也樂吃包子^^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0:13
迴響來自: Spiky [訪問者]
從這事件中的幾位所謂文壇前輩作家的反應看來,似乎對網路書寫的文字作品是有種輕視的態度。這點我個人覺得很失望,畢竟高中時代我還讀過不少朱天文、天心姊妹的作品...

真的要提醒自己要時時惕勵,不然有天也不知不覺開始輕視自己所不了解的事物的時候,那不是太可悲了嗎?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0:19
迴響來自: HITACHI [訪問者] · http://www.wretch.cc/album/hitachichen
來! 點球! 點球! 點球!
格羅索立功啦! 格羅索立功啦!
不要給澳大利亞隊任何的機會!
法切蒂,卡布里尼,馬爾蒂尼在這一刻靈魂附體!
在這一刻 他不是一個人在戰鬥!他不是一個人!

...這個口譯員讓我想起上面的事件XD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0:30
迴響來自: S. Peter [訪問者]

這票人輕視賣得好、不打文學牌的後輩也不是第一次了。

>有些人,是我平常認識,但不會太常聯絡的。
>像是九把刀就是這樣的一個人。(當然其中很大一部分是因為他不是正妹的關係)
更慘的是他的馬子是……

老實說,兩篇比較內文我懶的看完,好長……

九把刀有云「人生就是不停的戰鬥」(好像是,自從誠品的《獵命師》都包成肉粽我就沒看了),這時候,當然要發動網路攻勢跟牠戰啊!每次都是部落客自發串連跟報紙戰是怎樣?咱們的媒體是不是都被火星人把持,每次意見都跟多數地球人不一樣?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0:43
迴響來自: cyber runner [訪問者] · http://orz18.blogspot.com/
能得到朱大的100分
那算是不錯了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0:46
迴響來自: 謝萬金 [訪問者] · http://www.wretch.cc/blog/babejing
很少能聽到如此豐沛的情感的口譯
慣C好像都沒有那麼激動

我怕我以後聽不到了怎麼辦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0:57
迴響來自: 謝萬金 [訪問者] · http://www.wretch.cc/blog/babejing
很少能聽到如此豐沛的情感的口譯
慣C好像都沒有那麼激動

我怕我以後聽不到了怎麼辦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0:58
迴響來自: Under [訪問者]
幹 這翻譯真是太熱血了 太有誠意了 叫人聽了怎能不感動 不淚流
我一直到看到這版的影片才有他在道歉的感受


令外關於刀哥的事件我真的覺得很很遺憾 這個社會就愛強姦這種人
不過朱大說的好 ""男子漢作的事情是不需要他人的理解和支持的!只要我們覺得值得作,就會去作!""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1:07
迴響來自: stevenwin [訪問者]
本文的值星官蒼井空(大心)跟灌c哥葛似乎比九把刀吸引人多了,
口譯真的太強了,一百分,給你兩百分也不為過!!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1:11
迴響來自: 朱恐龍 [成員] · http://www.myoops.org
挖,竟然有人激動到口吃連發兩篇文,可見這翻譯真棒!

Lucifer

有一種雙倍誠意的感覺~~~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1:12
迴響來自: 憤宅 [訪問者]
是否因在下並未讀遍陳冠C的相關報導?對於道歉加上退出娛樂圈這個結果相當不解與不忍

該遣責的應該是散佈照片和爭相下載的人吧

陳冠C關在房裡和伴侶愛怎麼玩,愛怎麼拍,愛拍那個部位,和幾個人玩,不都是他的自由嗎?
而看來對方也同意這種"室內活動"

男女一時興起不就是這些事,比方說登小山後,就想登高山,有時又想高空彈跳,有時來個跳傘..(哈哈),下棋聊天打電動的過程有何好記錄,當然是要拍點不一樣的啊
這種關在房裡互爽的行為,談不上敗德吧,有必要這麼多人拿石頭打他嗎

最大的錯就在於電腦程度太差,不知如何刪除資料,以致被不肖人士利用,他必須向那些ladies道歉!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1:19
迴響來自: 朱恐龍 [成員] · http://www.myoops.org
他又沒說「永遠」退出「香港」演藝圈.....

Lucifer

而且這裡沒人很激動呀,激動的是影片裡的口譯呀!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1:24
迴響來自: cchien [訪問者] · http://blog.pixnet.net/cchien
這個口譯

我給十個科

科科科科科科科科科科

一科=10分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1:32
迴響來自: 小梅子 [訪問者] · http://jacobmei.blogspot.com
「陳生出狀況,他背後的大人要負絕大部分的責任!」


對於朱大腸在這個時候跳出來寫這篇,我對你很是欽佩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1:33
迴響來自: 憤宅 [訪問者]
朱大誤會了,我不是指這裡的人啦!

在此發言,因為這裡是讓人熱血的網站啊(握拳)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1:35
迴響來自: rogerwilly [訪問者]
朱大這篇文章好像是出來挺九把刀的
請問朱大看過這篇文章了嗎?
http://www.twbbs.net.tw/2407276.html

看完之後我整個人很混亂
不知道要相信哪一方的說法了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1:37
迴響來自: 朱恐龍 [成員] · http://www.myoops.org
不好意思我是出來婊人的...orz..

你那連結不就在我文章內,那你看過我文章了嗎?



Lucifer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1:39
迴響來自: Luke [訪問者]
哈 的確,他只說一陣子,不過某台記者說成永遠!
陳生的blog中,我感覺是透露出他的害怕,就像是小動物受到威脅的情況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1:40
迴響來自: rogerwilly [訪問者]
真的耶(囧)

因為用KKMAN所以一次開很多個分頁
所以忘記從哪裡開了

(我有看文章啦!XD....太晚了頭腦有些混亂)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1:42
迴響來自: rogertai [訪問者] · http://blog.yam.com/rogertai
陳生的第二部份 關於買早餐的一段話 更讓我聯想到"微物之神" 裡 女主角小時候和弟弟玩 "倒過來說" 的把戲。
那麼,嚴格來說,這也是一種抄襲?
回想五專時代,我也曾無聊到去揭發一個文抄公的事蹟。
那時學校刊物剛發表後,無聊的我就看了一遍,發現有一篇似曾相似。變態的我竟然還保存著國中時代規定要訂閱的刊物。一本叫做 "青年世紀"的期刊。
不知道這個時代還有沒有?我甚至把青年世紀那篇文章搞了一份Hardcopy然後交給學校校刊的評委,最後那個抄寫員從文學獎優等變成記大過處理。回想起來,不知道自己當時當個爪耙子的事蹟是對是錯?

關於陳冠西一事,只有一個感覺... Thanks for his sharing...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1:49
迴響來自: rogertai [訪問者] · http://blog.yam.com/rogertai
還有 還有,關於陳冠C的事我還有話說,他說要退出香港的娛樂圈,也許他要去日本或其它國家的AV界發展?是不是這樣?有沒有可能?
"Edison VS 高樹" 這樣有沒有看頭?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2:06
迴響來自: 謝萬金 [訪問者] · http://www.wretch.cc/blog/babejing
我是激動
他讓我留下了女子漢的淚水
只是我不是我是感動到流淚還是笑到流淚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2:12
迴響來自: 瑪法克 [訪問者] · http://www.wretch.cc/blog/merfolk
好清楚的對照表阿

感謝朱大能為九把刀發聲^___^

不過冠C竟然把老大比下去了,哈哈...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2:19
迴響來自: FLJX [訪問者]

朱大說的對,[文學創作在青澀時期,本來就會有許多的模仿、致敬的動作]
在下認為,創作本來就是一個 輸入(接受外部資訊、刺激)-融合、思考、激盪-輸出(建構) 的東西
不管是在文學、音樂或是美術、設計皆如此。

要一個作家在文章中不使用任何別人講的話、發生的事、成語或俗語、...是不可能的
但是如果他的輸入和輸出過於接近,也就是中間經過的手續太少,那他的功勞就較低。

例如說碩士論文 自己完成一個理論研究者少,輔助別人或完善別人的理論者多
如果說一研究生之論文引用了謀問現超過80%的比重...那這篇論文的功勞是研究生比較大還是原作者比較大?

順便一問,[顛倒]的全文(得獎作品)應該不只有http://www.twbbs.net.tw/2407276.html這麼多吧?有沒有相關資料?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2:27
迴響來自: Micky [訪問者] · http://micky.hime2000.com
朱老大!

您果然不愧是我從國中到現在的偶像阿阿阿阿阿!!(我快30歲了......)

我從九把刀背抄襲的事件一開始就在想,哪時候可以在你這邊看到相關事件報導...

終於讓我等到了!!

----
話說那聲優,真的是很讚~~

讓我笑個不停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2:27
迴響來自: 拂 [訪問者]
模仿不是錯,但硬凹成自己的創意就有錯。
鼓勵後進是好事,但失去了鼓勵原創性的文學獎就是個散播遺毒的墓牌。

最感歎的是,看著一個孩子的責任感與道德觀就這樣即將被他身邊所謂"為他好"的大人一步步毀掉...朱大!批得好啊!!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2:44
迴響來自: dd [訪問者]
我覺得那個聲優…有可能事前拿到搞子,照著念吧
因為灌C也是有準備稿子的

中間一部分好像有加速,沒聽清楚是否有加過頭,有的話,就可以確認是念稿子了…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2:44
迴響來自: Under [訪問者]
問題是cc有可能自己讓稿子外流出去嗎 這樣也太遜了吧
還有一個可能就是聽過一遍之後在配音 但這可能不成立 因為這是現場的 而朱大本人也可以做証 因為他是在現場聽到翻譯

所以我還是覺得那個聲優很厲害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3:00
迴響來自: YAGAM [訪問者] · http://www.wretch.cc/blog/YAGAM
朱大偶像!

您在我心目中的份量和您的體重一樣啊!
日漸增加……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3:08
迴響來自: zerohacker [訪問者]
...我說...朱大你貼貼蒼井空就好了嘛,一半的人都失焦跑去談冠C了

  還記得我高中的時候(約10年前),校刊辦四校聯合文學競賽,有一篇得獎的極短篇,
N年後我在看苦苓的某本書時,居然看到一字不漏一模一樣的文章。您看看,這樣就可以
得獎,比起來陳生這樣真的是「創作」了啊。XD

  陳生寄信去給九把刀,應該是想由九把刀的口中得到「這不是抄襲」的答案,然後來
反駁他的同學吧。當然這有一個前提,他真的不是他同學...

  正所謂「天下文章一大抄,你抄我抄大家抄」,尤其在這個著作權薄弱的網路生態裡
,不說那些沒天良的對岸抄文大隊,只用複製貼上轉簡體就可已變成自己文章的混蛋,看
看現在的網路小說,說頻、鮮網、起點等等的,這種「雷同」的「抄襲」方式,隨隨便便
都可以抓出一大串。這些「抄襲」行為有被指出「抄襲」嗎?那整天泡在這些地方的小鬼
頭會認為「抄襲」是「抄襲」嗎?

  「抄襲」的定義是什麼?抄文字、語句,是抄襲,那抄創意、架構是不是抄襲呢?雷
同的創意不同的鋪陳、雷同的鋪陳不同的創意,很難去說是抄襲,但是創意跟鋪陳同時雷
同的時候呢?就不免啟人疑竇了。如果今天<顛倒>是篇「習作」而非「創作」,那或許
現在是一個完全不同的狀況。

  至於那些「評審」,恕我井底之蛙,還真的一個都不認識,如果評審是張曼娟、席慕
蓉、瘂弦,那或許對我個人而言會比較有說服力一點吧,因為我真的不認為陳生有哪裡「
寫的比較好」啊。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3:15
迴響來自: elt [訪問者]
Spielberg導演說:
好的導演"偷",爛的導演"借"

這自以為的小子陳生只能算是"爛"。

我本身倒是贊同朱大的網路鞭屍論。(點頭)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3:19
迴響來自: 看到正義伸張的路人甲 [訪問者]
看到朱大站出來為九把刀出聲!!!

有感動到!!而且好熱血!!!

朱大~小弟崇拜你!!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3:19
迴響來自: Milcom [訪問者]
有名果然說話比較有份量
寫出來的東西也比較有根據性
很高興你站出來講話

死小孩偷笑之後裝可憐
真的讓人蠻火大的
還不是自己搞出來的
還裝可憐
想要息事寧人 為什麼之前要搞出那麼多事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3:34
迴響來自: Nick [訪問者]
看了這一大堆內容
原來重點只有一個
那就是「朱學恆你認為陳生有抄襲」
不過呢
有沒有抄襲,不是你一個人說了算的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3:37
迴響來自: MM... [訪問者]
引文:
迴響來自: Nick [訪問者]
看了這一大堆內容
原來重點只有一個
那就是「朱學恆你認為陳生有抄襲」
不過呢
有沒有抄襲,不是你一個人說了算的

重點是這樣嗎...你確定?不再看清楚一點?
對...有沒有抄襲不是朱大一個人說的算...
而陳同學有沒有抄襲(或模仿),當然也不是那5位評審說的算...
....算命師...17號當舖....這算是巧合嗎?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4:12
迴響來自: R@Ndy [訪問者]
我比較想要看朱大大上TVBS評論陳冠C的影片 XD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4:15
迴響來自: 正姊 [訪問者]
挑個錯字,是"甄"試啦! 其實遠有"也曾在白色巨塔", 近有"剛好也搭計程車", 我就期待有位大家能出來導正社會風氣 (立正). 朱大就是這麼讚, 論理豈個正字了得! 出來要選什麼我都投你一票, 就選年度帥哥好啦~~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4:23
迴響來自: Zulu [訪問者] · http://del.icio.us/zulu.chang
朱學恆是非不分,人云亦云,枉稱男子漢。這個悲慘的故事告訴我們,如果有志從事創作,不要讀同時代作家的東西,以防免哪天他說你寫的OO是抄襲他的XX。文學經典汗牛充棟,從那些更高貴的心靈中汲取養料,別跟一個文字攤販搶地盤,九把刀不是卡夫卡,不是個繞不過去的ㄎㄚ。我希望朱天心和季季不要被這些鄉民的惡勢力嚇倒了而犧牲掉一個高中生。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4:24
迴響來自: 苦行 [訪問者]
那些評審說有看過? 說要給學生機會?

卻沒給九把刀一個機會,時機點也早就過了

媒體是否有把兩者的文章比對過? 電視新聞或是報章雜誌也好,貼上去,觀眾一看就清楚了阿,把網友Smaljohn的比對圖表弄上去就成

不是說口氣好,講沒抄就是沒抄,一比對,有眼的一看就知(對不起,得罪各位視障同胞....有點字版嘛?)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4:43
迴響來自: cinbo [訪問者]
這種熱烈激昂的口譯在宗教界應該不少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5:26
迴響來自: Zulu [訪問者]
剛剛太氣了,忘了應該先講我讀完兩個文本所形成的判斷,這兩篇作品寫的主題有根本的差異,這個差異構成了陳漢寧文章中真正原創的內容。陳漢寧通過語言和事物次序的倒置描寫價值倒逆對人的威脅和滲透。九把刀寫的則是被拋置於聲音失去意義的環境中所產生的疏離和恐懼。這兩個主題如今也神奇地對應著這兩位作者眼前的處境:陳漢寧原創卻被一大幫人逼著要他承認抄襲;九把刀讀不懂陳漢寧的文章也聽不懂朱天心他們在講什麼,自我封閉在別人抄他的頑念中。這難道是台灣網路文學界的魔幻寫實嗎?

文字不能只讀表面,不能只為了證明某人抄襲而去挑剔字詞的相似,在Smaljohn整理出來的表格中,那些相似處被截斷聚集形成了一種「看似有關」的文本效果,遮掩了兩篇文章中不可抹除的差異,特別是陳漢寧文中真正原創的東西。把兩張臉遮起來,只露出眼睛、鼻子、嘴巴,就說這兩張臉長得很像,然後就推論一個人是另一個人的爸爸。這樣不對。長得像不表示孩子就是你的種。

九把刀自栩他的部落格一天有七萬人次的點閱率,現在再加上網路名人朱學恆,請不要濫用你們的影響力。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6:07
迴響來自: Page [訪問者]
我愛死那個口譯的表現了^^
真不知道那些批評他的人,是腦袋有問題嗎??!!
他給我們的沉悶生活帶來多大的歡笑啊!
狗屁倒灶的事已經夠多了,
社會上需要的就是像這種人才呀~~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6:13
迴響來自: Pager [訪問者]
給樓上的Page:
跟您意見不同、認為該口譯人員該被批評的人就是腦袋有問題哦?想開玩笑或說反話也要小心自己的用詞吧。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6:54
迴響來自: 熱情滴鄉民 [訪問者]
正義之聲:九把刀自栩他的部落格一天有七萬人次的點閱率,現在再加上網路名人朱學恆,請不要濫用你們的影響力。

九把刀七萬人+朱大?萬人鄉民們向朱大膜拜: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選總統!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7:03
迴響來自: 禮 [訪問者]
感想一:
現代的小孩就是這樣被寵壞的吧...?

感想二:
早知道這樣我就不用發什麼宏願到日本當聲優
直接去當口譯不就行了嘛!!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7:07
迴響來自: dkk [訪問者]
這陳小子要慶幸自己生在智慧財產權仍是低落的台灣, 在北美這的話早就直接出局了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7:24
迴響來自: 漢堡包 [訪問者]
給熱情的鄉民

到底有沒有抄襲~大家自己心知肚明

不要以為大家是瞎子~白吃看不懂!

而是這社會生病了~大概跟國內政治氣氛一樣~連對錯都不分了

九把刀和朱學恆為人怎麼樣~許多網友也看在眼裡~

今天他們只是要把對的事情說清楚吧~

若是為了自身利益,你太小看他們了!


影片中的口譯正是帥呆啦....XD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7:29
迴響來自: 石頭 [訪問者]
從語言跟顛倒那個整理的對照圖 我發現了一件事情,陳同學可以說"鋪陳"相似是巧合 但是其他作品也有相似的感覺也是巧合, 那麼寫作邏輯上呢?? 陳同學犯了很嚴重的錯誤 如果你靠自己寫顛倒原文的時候考慮到"數學"這個階段 「加減乘除有問題」 但是你少了 「高等數學會很簡單」 因為你寫顛倒的邏輯應該顛倒的 所以要是我在寫這部分的話,我會順便虎濫說微機分很簡單! 況且一個高中生不是只有學數學的 ok? 陳同學說他寫顛倒短篇的時候是仿照自己日常生活 好啊 那為什麼 跟身為學生的自己那麼密切相關的科目 物理 化學 都不提? 小說內容大可寫主角認為相對論很easy 況且身在顛倒的世界裡的話, 並不是退化 而是 變化!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7:52
迴響來自: 小蛋 [訪問者] · http://blog.pixnet.net/myusername
看在執星官的份上在留一次言…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8:24
迴響來自: 嚴重抗議 [訪問者]
第一位是久紗野水萌
很明顯跟蒼井不同大小

另外...我不覺得陳生的作品有何"佳"作之處
我一直覺得小說重點是邏輯...散文重點是文字優美
九把刀的作品無疑充滿了口語化和語助詞
這或許是它能吸引年輕讀者和被所謂傳統文學所抗拒之處
但重點是...在陳生的文章中我只感到矛盾
如果我是他老師...我會請他停止"觀摩"其他作品
先了解這些作品的成功之處再來談"創"作

總之...這次獲利最大者或許是那些評審團
借刀殺人刀亦損...不愧是前輩啊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8:29
迴響來自: Kievj [訪問者]
這個也有戰文喔, 太棒了, 我要看戰文
我不知道九把刀跟高中生吵什麼
反正上法院告一告就好囉

朱大GJ!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8:33
迴響來自: 朱恐龍 [成員] · http://www.myoops.org
我用邏輯寫的文章,不認同邏輯自然不會認同結果。這裡又不是什麼邪教大本營,網友看完自然要用自己的自由心證來判斷是否認同。把這裡的讀者都看做盲從的傻蛋未免太瞧不起自己了吧!

這次說話不如你的意叫做濫用影響力,下次如你的意要叫什麼?善用影響力嗎?

怕東怕西不敢說出自己意見才叫軟腳漢!

Lucifer

簡單的說,即使該文無法被證明為抄襲,背後大人的行為也都確實嚴重出軌,這還需要我多說?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8:35
迴響來自: Allen [訪問者] · http://blog.pixnet.net/alsh
所以朱大其實並沒有針對文章的內容多做評論
只針對他背後的大人的行為有意見
或許一個高中生不知道要怎樣面對這樣的事件

但是身為成年人
也不見得可以用理性的方式來好好的處理這樣的一件事情

每個人都可以就文章相似處自由心證
我相信每個人都有獨立思考與判斷的能力
質疑朱大用的影響力試圖想要改變他人想法的人
也太輕視別人的自由意識了吧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9:31
迴響來自: 潛水夫 [訪問者]
先不論抄襲否, 只是覺得現代的價值觀都變了.

是否文人相輕(看不起用字"粗俗"的作家), 不明白五位評審為何一致維護那位小朋友.

學校也有問題, 如同朱大講的, 如果九把刀去告, 真的對學生比較好嗎? 如此的維護, 真的就是對學生好嗎?


今天早上看到的新聞, 一位國中生在他的部落格相本裡放了A漫, A圖, 然後被警察查到了, 家長的反應是"太小題大作了吧, 那個青少年不會去看這種東西", 但是問題是, 今天他的行為是散布, 不是看.

幸好我沒有小孩, 我還真怕我會變成這種家長.


可惜沒有"同步"聽到那位聲優的口譯, 能得到朱大的100分, 代表, 真的太神奇了.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9:38
迴響來自: Allen [訪問者] · http://blog.pixnet.net/alsh
當初九把刀出現在新聞上
我的想法是:這件事情應該要看看兩篇文章的內容才能做判斷
不過心裡的想法是比較偏袒陳同學的

因為自己只有讀過九把刀的哈棒系列的作品其中一篇
老實說,對這樣的作品感覺並不好
有可能是因為不合胃口,連帶的對九把刀印象也不好

但事件發生後
九把刀為了自己的作品所作的奮戰,讓我改變對他的看法
而相對陳同學在網路上所發表的聲名
感覺就消極很多
對陳同學的態度並不是那麼欣賞

所以其實我很認同朱大的想法
孩子有狀況,或許他們沒有足夠的判斷力去解決
但是大人這樣盲目的維護
不見得可以幫助他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9:47
迴響來自: 大頭真 [訪問者]
『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
這是智慧的時代,也是愚蠢的時代;
這是篤信的時代,也是疑慮的時代;
這是光明的季節,也是黑暗的季節;
這是希望的春天,也是絕望的冬天;
我們什麼都有,也什麼都沒有;
我們全都會上天堂,也全都會下地獄。』
雙城記

歹勢,我的"創意"水準只到會用古人的話來表達對最近一連事件的感想
全文連結 2008-02-22 @ 09:56
迴響來自: 下次 [訪問者]
以下是個人淺見:
1. 對於某位Z大,在不少地方都看到你的回應,或許以下我會誤會你的思想,先請見諒。如果只是「模仿」了中心思想,我想大多數的人不會如此維護刀大;但連「梗」都如此雷同,那好像就不能令人認同了。況且,陳生的作品還不止一部「模仿」九把刀,也不只模仿一位作家。

2. 如果連創作的中心思想都如此的雷同,何以能灌上「原」創之名。

3. 某評審說過陳生的文章是『模仿』,那麼以模仿他人的文章來投稿,還能夠得獎......;讓我想到Seba的文章「網路女作家之死」最終回裡的文字,科科科。

4. 引用+改寫Z大的說法:文字不能只讀表面,不能只為了證明某人「沒」抄襲而去挑剔字詞的「相異」。如果在陳生的文章中,把與刀大的語言一文相似的地方蓋住來看,我想問一下,有看到什麼。

5. 個人覺得,如果朱大是非不分、人云亦云,就不會在這篇文章中舉證+發表個人意見,只需要簡單的幾個字說明他的立場就夠了。

6. 我看不出鄉民們有什麼能力影響到評審,但我肯定,這樣子的袒護已經毀了不少的孩子。

上班時間,還是不要打太多......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0:15
迴響來自: 貝殼 [訪問者]
有人說到,其實陳漢寧所寫,所要表達的"主題"與九把刀之語言大不相同,許多人其實是看不懂。那麼我想要問一問,這兩篇故事的"主題"真的就只是"各種事物次序的顛倒"與"語言失去意義"嘛?我想並不是吧?這兩篇故事真正背後的大框架其實都接近於"一個人莫名其妙被丟到奇怪的世界環境"才是。也就是,老實說這個主題,完全是個老梗,不論是對誰來說。而不論是"事物顛倒"或是"語言混亂"反而都只能說是這個老梗的表現方式,並且其實都是不差的方式。

老梗並不是不好,很多人都說,老梗之所以老,就是因為它是好梗。"時間旅行"這個梗夠老夠爛了吧?但是他還是可以一直用。今天陳漢寧之所以會被許多人認為,兩篇故事看起來太過相似,除了使用了相同的梗之外,還有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整個故事的鋪陳重點幾乎如出一轍。發現情況,驚慌,適應,學校生活,求救...像的地方是在這邊呀。我相信這一類的主題絕對不可能只有這種寫法的,要相似到這個程度的確不簡單。

一個人說的話是否值得信任難以判斷,不過從這人過往言行或許可以看出端倪。只一篇"顛倒"也就罷了,其他諸如"算命師","十七號商店",以及被鎖起來了的"殺手--莊家"...,我想此人的寫作習慣以及那一篇聲明,大家或許可以自己評斷一下....。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0:19
迴響來自: pognini [訪問者]
雖然我也認同專業口譯必須平鋪直述這種觀點
但應視情況而定
翻譯本身需遵守信、達、雅三大原則
信、達是基本功,以不偏離原意為先
雅則看各人功力如何詮釋得更能深入人心,但難免會有反客為主的後遺症。
所以有些嚴肅的場合不容許譯者創意延伸
如在法庭上通譯必須簡明扼要的讓當事人明白,不能亂加詮釋
911,柯林頓慶醜聞案這類嚴肅的話題得站在哀矜勿喜的立場

然而這條新聞本身的娛樂性質偏高,多點起承轉合更能帶動觀眾的情緒
我以為,雖然陳冠希本人看似冷靜,內心卻五味雜陳
對散播照片者的憤怒
對床笫隱私公諸於世的羞愧
對受害女星的內疚
所以李健光先生生動的翻譯非常契合他的心境
比較魔戒初版跟朱學恆先生的翻譯版
就能明白只有信、達跟信、達、雅皆備的差別在哪裡

ps: 口譯真的很好賺,有次我們因商務仲介官司急需英文口譯
透過管道找來一位台大外文系畢業的強者
一天(實際開庭時間不到兩小時)要價15000
比我們所律師的4000/hr談話費還狠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0:42
迴響來自: 路人 [訪問者]
Sorry...上一篇亂掉請砍掉

支持 Zulu 的看法,我對朱先生的部分見解感到失望。
當我看到九把刀得意地寫著「來自朱學恆的正義」,
不禁啞然失笑,正義的本質豈是可用名人背書的?

請聽聽不同的聲音:(別再說陳同學是「抄襲」了)
http://tinyurl.com/3abvnd http://tinyurl.com/2oq77p
您可知曾得過青年學生小說首獎的曾涉嫌抄襲白先勇作品?
但評審之一的白先勇卻讚賞此作,評審群也認為這樣的相似是文學上的傳承。
多少創作(如電影遊戲與軟體)有著類似的創作概念,要不要都視為抄襲之作?
關於變聲變形以致於無法讓常人辨認的古典小說,
有奧維德、阿普留斯和卡夫卡三種版本。要不要說九把刀也涉嫌抄襲?
聽說李白也涉嫌抄襲崔顥的詩作,您要不要也批一下?

您知不知九把刀過去種種惡劣言行?//轉貼自蘋果討論區
http://tinyurl.com/3d463u (留言狂罵甘霖老師挑釁)
http://tinyurl.com/2n88jv (宣傳低級創作遭人抗議)
http://tinyurl.com/32uekm (到處自我宣傳,極度想紅)
http://tinyurl.com/3356cu (不懂音樂卻不虛心討教)
http://tinyurl.com/2v4uj5 (交大人引以為恥(1))
http://tinyurl.com/2swbhy (交大人引以為恥(2))
http://tinyurl.com/2rq7uv (交大人引以為恥(3))
http://tinyurl.com/2s9lzd (罵不欣賞其作品的人不要臉)
http://tinyurl.com/2pb2ul (沒水準又沒口德)
http://tinyurl.com/3yff4l (罵別人是狗還自以為幽默)
http://tinyurl.com/2lly3b (又罵反對他的人是走狗)
http://tinyurl.com/36u2sm (用分身 ID 吹捧自己)
http://tinyurl.com/35kmmj (沒品作為遭網友檢舉)

我從未見到九把刀為自己的失當言行道過歉!
他曾於網誌自誇有修養、家教好,我怎麼都看不出來?
要討學生道歉很簡單,自己先作到「以身作則,嚴以律已」
為過往不成熟的錯誤言行公開道歉,再去要求別人吧!
不要讓大眾看到「龜笑鱉沒尾」的可笑情景......

此外,他對刀迷施展言語暴力視而不見,只為追討權益﹔
您知不知刀迷是如何四處鬧場,調侃羞辱陳小弟及其家人與評審?
http://tinyurl.com/2pgytz (陳小弟網誌已鎖,這只是冰山一角)
您知不知他曾公開陳小弟的網誌,讓其受書迷無情圍剿?
陳小弟的外婆狗急跳牆的爆料確為不智之舉,但需要如此落井下石嗎?
鄙視媒體的興風作浪,但在此次風波尚未塵埃落定前咬定該名學生抄襲,
甚至以受害者之姿集結書迷力量加以討伐又高尚到哪裡去?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對三十歲的成年人來說如此知易行難?

如果真想與對方和解,為何窮追猛打日發數文揭竿起義?
真相總有大白的一天,何苦要讓年幼學子飽受身心摧殘?
自詡非有錢有勢之人,但習於在網路留言叫囂挑釁,
並挾網路資源與人氣優勢將該名學生逼得走投無路─這就是"勢"!
這樣的行為只會讓明眼人覺得九把刀懷有司馬昭之心而已,
九把刀書中所闡述的「正義」,難道就真如現實如此不堪嗎?

看到這句我笑了:
「又是什麼樣的學校在面對學生作品和出版品如此相像的指控時,
只能說出學校從頭到尾全力支持的話?」
評審已做出決議,校方公開支持學生很合理。私下如何處理您知道嗎?
從頭到尾全力支持是媒體與官方說法,您難道就深信不疑?

看到這句我又笑了,時間點根本錯亂啦(當時根本還未公佈得獎名單):
「陳生呀,你或許不知道今天全名被曝光是件多麼嚴重的事情,
 你不能體會九把刀一開始想要直接溝通的用意,你也還在網路上笑的很高興」

您也算是公眾人物,不該隨意發表不負責任的文章混淆視聽。
要就公平處理,請九把刀也為自己的錯誤行為道歉,別有任何私心!
若您看到此篇留言置之不理,或隱藏刪除,
忽視與包庇九把刀及刀迷的錯誤行為,我只能說遺憾,把您歸類為同路人。

我仍舊贊同您所說的「孩子有狀況,大人該負責!」
因為這個小朋友曾於網路罵過髒話,家長是該好好管教一下。

當您是有理性之人才寫這篇留言,若有得罪之處望乞海涵。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1:09
迴響來自: JOKER [訪問者] · http://tw.myblog.yahoo.com/dark-century
是的,我也很讚成這個論點(不是蒼井空那個)~~
我本身也有在部落格寫這件事,重點不是在"抄襲"這個動作,而是在大人們還有學校的"教育態度"!!
是不是抄襲,星爺在少林足球也說過了:藝術這種東西是很主觀的!!
就算陳同學是自己想的,也該知道有這一篇"實體小說",而不該讓他的作品"問世"!!
何況還有"算命師"這又另一部疑似抄襲的作品,二次都摔到同一個洞,能算是衰還是運氣不好嗎?!
比較讓我心寒的,真的是那些大人們!!
尤奇是那些教育者,你們拿什麼去教人啊?!
教學,科目本為其次,是非對錯才是最重要的吧!!
就算以後社會會忘掉這件事,但陳同學不會,十年、二十年後再回首,會是多麼的後悔啊~~!!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1:09
迴響來自: 金色小黃花 [訪問者]
我也給口譯100分!!!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1:13
迴響來自: RR [訪問者] · http://roseroo.spaces.live.com/
只回標題

我記得我小時候學的都是:"馬陰九要負責!"的啊.....


難道我真的老了?

XD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1:17
迴響來自: 貓D [訪問者] · http://world7.monstersgame.co.uk/index.php?ac=raubzug
路人我想"理性"討論一下
1.白先勇和九把刀是不同的個體,認為的抄襲定義也不同..
但是我覺得有沒有模仿或抄襲並不是那麼的重要(個人定義不同)...
重要的是態度-黃很清楚的說他自白先勇處得到了很多靈感,
而我們的陳同學則是說:他看了很多九把刀的作品但是唯讀沒有看過語言.
算命師的靈感來源是泡麵廣告...鄉親啊 你相信嗎?
2.九把刀這個人所謂"惡劣的言行"和陳同學有關嗎?這是個弔詭的地方..
這讓我想到魯迅痛罵學生抄襲的事件..
3.刀迷和鄉民不能畫上等號,攻擊網誌者能說全都是刀迷嗎?群眾暴力也不是那麼容易興起的..
還有"嚴以律己,寬以待人"這句話我一直覺得是要自己放心裡,不能隨便拿出來掛在嘴邊的:)

第一次浮出留言居然是留這個..
朱大如果覺得想隱藏刪除請自便 這是您的版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1:35
迴響來自: 路人 [訪問者]
曾涉嫌抄襲白先勇作品的小說是:殘碁
獲得第一屆台積電青年學生小說首獎
可能是用了標籤括弧所以沒有顯示出來。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1:37
迴響來自: 金色小黃花 [訪問者]
白先勇跟九把刀從不是同一個人
沒有必要把兩個幾乎不相關的人放到同一個天平上去檢視吧?
人家認為有抄的嫌疑
人家想要回權益這難道不構成一個正當理由?

就算說,有很多九把刀負面消息
難道,這就可以否定掉所謂的抄襲事件?

嚴以律己,寬以待人

當初公佈得獎名單時九把刀要私下處理
這難道不是寬以待人?
以直報怨你又曾聽過?
那麼以爆料來拒絕私下和解的家屬
難道發個文捍衛自己也有任何不妥?

老實說所謂語言暴力他也並未視而不見
他自己都說請不要亂貼有的沒的
基本上所謂語言暴力,都是個人行為

再怎麼說,現在在討論的是抄襲這件事情
無論之前九把刀的行為如何
不是都應該就事論事^^?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1:39
迴響來自: ddd [訪問者]
迴響來自: 路人 [訪問者]
Sorry...上一篇亂掉請砍掉


如果真想與對方和解,為何窮追猛打日發數文揭竿起義?
真相總有大白的一天,何苦要讓年幼學子飽受身心摧殘?
-----

噗, 你倒是看看是誰在爆料? 想紅的可是這"年幼學子"啊
身心摧殘? 摧殘到哪啦? 這年幼學子笑的可開心了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1:41
迴響來自: 路熊甲 [訪問者]
抄襲就是抄襲 用老梗就是用老梗 辯白者用了那麼多冠冕堂皇的理由洋洋灑灑寫了那麼多文字 還用了一大堆九把刀也不怎麼樣的說法來轉移焦點 在我看來都是不肯面對現實 為什麼一個文學獎會讓一篇看起來爛爛的作品拿到佳作 架構抄襲、內容充滿矛盾、文句也不甚順暢 這種東西可以拿佳作? 在我眼中這個文學獎根本就是失去了公信力 評審也失去了他們的公信力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1:50
迴響來自: 阿鐵 [訪問者]
樓上有個貼了很多連結的路人 我想要鄭重的回應你

我有試著看過你的連結

不過在想你要試著改變大家對九把刀的看法同時

你要不要也同時把那些連結的文章,完完整整的轉錄過來,或連結過來

不然你這樣的做法也會讓我想到上述所謂的斷章取義

裡面的排版混亂有的甚至不如分辨出九把刀的id

看內容事實也近似乎你個人的理解幫它下達的標題

你想要影響些什麼?

再者

關於白先勇的事件,也許是白先勇那時找不出證據,網路不好蒐證等

而現今是講究著作權的年代,電視上也一堆歌手反盜版的年代

況且雖然案例相同,但目前事實看來的情況不同

陳生所被揪出的不僅僅只同於白先勇事件只涉嫌抄襲一篇

現在陳生是涉嫌抄襲數篇!!

數篇耶,你可以了解這樣的構想巧思類似相同的機率會有多少嗎?

更何況就此案情不同就得確實審判了

如果案情類似同樣比照辦理的話...

那我們還需要法律作什麼? 法院每天都需要開庭做什麼?


路人同學你懷疑九把刀沒有要和解的心態

也認為他沒有制止刀迷去造成的混亂

我只能說人在氣頭上的時候,你思考會如此理智?

你就當他網誌寫的不要騷擾評審的部落格等一文是馬後炮好了?

你怎沒有想過陳生關閉部落格是怕給更多網友找出抄襲事實?

再者

九把刀並非沒有和解心態,所謂的和解是要達成雙方所能接受的局面

但是目前並沒有,要如何和解?

有仔細看網誌的人會了解,九把刀想要的只是扎扎實實的一句道歉

並不是陳生出來說什麼算命師是我抄泡麵+歷史課本的鬼話

這樣九把刀會信服,觀眾會信服,網友會信服,社會大眾會信服?

我想大多數的網友想要反對的只是一種現象

這種現象就是你們現在抱持的想法,不要抹殺了一個孩子的未來?

說句老實話,有些人是永遠一輩子不會改變的

我只知道,孩子做錯了事情就需要接受教訓,而不是一昧的體諒呵護

你怎能保證他將來不會傷害更多人,更多作家?有更多抄襲疑雲?

我想這是所有網友還有九把刀所想要追求的

望你能理解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1:57
迴響來自: 李目白 [訪問者]
"陳生事件"

新聞性消失,誰管他們死活。

在俺的觀念裡,任一方點出誰誰誰該負責不會讓任何人更像男子漢。
有沒有那種懶趴收爛攤子才是真本事。
-----------------------------
陳生抄襲與否?不知道,反正目前他沒承認。

九把刀既然認為對方真的抄襲,他又想怎麼樣?不知道,反正目前他也沒講太多。

媒體報導這次事件一如往常搞的亂七八糟,有沒有尊重當事人?不知道,反正一直以來這對一個記者而言也不是什麼重點。
-----------------------------
  GOOGLE搜尋的爭議,包含網友的想法也永遠正正反反,不會單偏向任何一方。
  反正機掰如我輩者,事不關己,涼的很。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1:58
迴響來自: 潛水員3號機 [訪問者]
突然想到的陰謀論...現在的小朋友其實很聰明....

搞不好陳生也是魚翔拳傳人

寄信去給九把刀被冷冷一句話回應心有不甘

想說就去老佛爺那邊哭一下,搞上媒體

弄臭你心裡也爽..........

至於之後怎樣,反正上頭會頂著

這樣太惡魔黨了啊!!!!!完全是幻想....繼續潛水下去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1:59
迴響來自: 路貓甲 [訪問者]
原點 就是有抄或沒抄
我或許不是專業文學家
光憑感覺 也就是我的自由心證來檢視
陳生部落格太多文章都有嫌疑 是巧合?
參考 模仿 靈感來源 也說得過去
問題是硬凹他"根本沒看過"
硬凹是百分百"原創"
我比對過 看過 我無法相信陳生

另外 就算九把刀姦淫擄掠無惡不作
他就活該被抄襲嗎?
批評他的人格藉此模糊焦點 是嗎?

堅持 和 硬凹 只是一線之隔
有很多時候堅持是美德
一口咬定的堅持 可能使得別人從"相信有抄"變"相信沒抄"
可是怎麼堅持 也絕對不會讓"有抄"變"沒抄"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2:06
迴響來自: tlhc [訪問者] · http://www.game.idv.tw
記得我倫理老師說過
天下文章都是抄來抄去的
但是要改成你自已的呀
唱片界還不是這樣,有罪嗎?
無~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2:11
迴響來自: tuiry [訪問者]
白先勇事件是因為白先生本人不覺得這是抄襲,是致敬,
作者本人也坦承受到白先勇小說影響,
即便外人有意見,只要兩造雙方都接受就好了吧?
這件事情沒什麼好說的

對比此事,一方堅持沒看過,另一方也不願意被如此"模仿",兩件事天差地遠.
拿白先勇事件來說學生方有理,那也要九把刀說OK才行阿,

另,我部分同意路人先生的看法,九把刀的確有可改進的地方,
但這個社會對是非對錯的論定實在太戲劇化,
如果他不說話保持沉默,您大概會覺得他自知理虧吧?
姑且不論他後來過度的言行,
這件事情九把刀是站得住腳的,
當然一切前提是您相信學生有過度參考模仿的行為.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2:11
迴響來自: 朱恐龍 [成員] · http://www.myoops.org
每次發文幹我的人都很假猩猩,以後禁止在罵人前鋪陳!

不可說「我本來很尊敬...」、「我原先以為...」、「徹底失望....」,這樣擺明就是製造反差,戲劇效果大於實質效果!

我本來就是一個機八的人,並沒有隱藏啦!

討論還給我東拉西扯,我就說清楚了大人有問題,要辯解的人給我替這些被罵的大人辯解呀!

而且我敢打賭來吵的沒一個正妹,這點讓我更生氣!

Lucifer

還有忘記是哪個小朋友說我什麼發不負責任的言論,媽的,我用真名寫部落格還不負責任喔?在這裡寫的每一篇文章我都必須也應該要負所有的民刑事法律責任,任何不爽者歡迎來戰!

還不負責任哩.....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2:12
迴響來自: 金色小黃花 [訪問者]
抱歉我不是正妹...(跪)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2:20
迴響來自: 李目白 [訪問者]
越看你這樣寫就讓俺越忍不住要這樣回!

原先以為這個部落格會吸引很多正妹,結果連你都說沒有!
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徹底失望!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2:21
迴響來自: 朱恐龍 [成員] · http://www.myoops.org
各位,有關正妹的這個議題....

我已經在想辦法了~~~


我已經在想辦法了~~~
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我已經在想辦法了~~~

Lucifer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2:28
迴響來自: 下次 [訪問者]
抱歉~我也不是正妹 =_=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2:28
迴響來自: Lance [訪問者]
有那麼嚴重嗎...九把刀樓下的房客裡那個變態小姐不也是抄切膚之愛裡愛用針筒的女主角...?

冷靜點吧 給人家一個機會 頂多以後他被冠上抄襲之名 他自己死好 別那麼激動 天氣冷 易中風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2:29
迴響來自: 或許 [訪問者]
或許 你用比較法(跟朱大比)會發現來的都正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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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2:29
迴響來自: Lance [訪問者]
還有 朱大 並不是一痞天下無難是 不是說自己本身就很機巴就可以不用理會別人對你的質疑與你不替九把刀辨護來當擋箭牌 你在部落格用真名負起責任也代表你的名聲 希望朱大可以用和緩的心情來評論這事 畢竟關係到某個年輕人的前途 做人留一線 日後好相見
照朱大部落格裡總總的陳述 你跟九把刀 都是"功成名就"之士 當然 你會否認只是翻譯一套小說賺個幾千萬 一個基金會理事長算什麼功成名就 這都是瞎話 如果你不是成功的人 T台幹嘛專訪你 所以 你大人有海量 別對抄襲的學生大動肝火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2:34
迴響來自: 潛水夫 [訪問者]
朱大從頭到尾就沒有針對陳姓小朋友, 標題看不懂嗎?

大人, 有問題的是大人, 這群大人是如何教導小朋友的, 小朋友又會從這群大人身上學到什麼.


唉!!!!我不是正妹, 我是已婚的色色怪叔叔, 能不能要求, 以後來此的正妹, 先自首(或註明)自己是正妹.

喜歡看正妹~~喜歡看正妹~~喜歡看正妹~~喜歡看正妹~~喜歡看正妹~~喜歡看正妹~~喜歡看正妹~~喜歡看正妹~~喜歡看正妹~~喜歡看正妹~~喜歡看正妹~~喜歡看正妹~~喜歡看正妹~~喜歡看正妹~~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2:43
迴響來自: 或許 [訪問者]
- - 朱大從頭到尾都在指責後面的大人
不知道怎樣才是對孩子好,是我看不懂文
章還是我也進入了魔界 囧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2:43
迴響來自: M(即將不是正妹) [訪問者]
糟!離正姐越來越近.....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2:53
迴響來自: 塔塔加 [訪問者]
這是一個無解的結啊...
(不過既然無解,那表示任何的理由跟懷疑都是被允許的。
請問依照大清國律例,在公堂之上假設一下,是犯了哪一條呢?)

我假設...
(真射是要負責的,政見請找杉木跟小夫負責,感情...請找孩子的爹負責)

某生之文,有抄襲之「嫌」,但是主辦單位(幻影都城文化局)、承辦單位(電腦刻印)在評審時,第一時間都沒發現。於是,評了、公布了、給了、頒了、領了。

可能在公布了之後,某生才說出本文可能會有這樣的疑慮(跟寄給九把劍一樣,我有說過喔...沒有隱瞞喔...只是晚一點說而已...我有公布原文喔..沒有不貼喔...只是晚一點貼...而已...我有出面開記者會道歉喔...我也宣布退出演藝圈囉....只是躲了幾個禮拜而已)

所以,電腦刻印呆掉了...評審呆掉了...都城文化局呆掉了...異口同聲的「靠邀...」如果這時候把獎撤掉,不就承認自己有眼無珠?瀆職?行政疏失?污辱斯文(誰覺得被污辱了...就誰當斯文吧..)?

所以,既然「智財權」要一字不漏的照抄..才算犯法。那只好八府巡按、山西布政、廣東知縣、山西知縣,一起說:「抄襲不成立」(你打我啊..你打我啊..)。

換句話說,雖然九把劍只有要求某生道歉,但實則把一干人犯全部打下堂來。這已經不是正不正義的問題了,是生死存亡啊?如果道歉了...那電腦刻印,之後還要不要刻印?都城文化局之後還要不要辦文化?專業評審之後還要不要從事專業?某生還要不要生?

茲事體大!

現在到這步田地,就算某生想要承認,想要道歉。難道後面這一狗票官(不是「一票狗官」,千萬不要過度解讀了),會讓他這麼做嗎?寧可滅了口,也不能讓他敗壞聲名啊!

所以請大家放某生一條生路吧!也請劍大放這些官、這些民一條生路吧!
再忍耐一下,就會有宅神革命了....。也請原諒老阿罵,我想他真的很擔心某生不能生...宗祠無人清掃。才去跟太平天國日報爆料的。也請原諒劍大,大部分的案件都是在當事人死掉之後才被平反的。劍大擔心自己也要到死後才會被平反,所以才決定找網路當狀師。


假設完畢...
(啊...還設了真多...擦)

看戲的,要的從來就不是真理,而是自以為的正義啊!

不是不挑好的...而是沒有好的可以挑...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3:05
迴響來自: Lance [訪問者]
是對背後的大人呀~?

所以朱大發這文 不是針對學生呀~?

何必呢?

正義 是非 輪不到別人來教

罵背後的大人呀? 何必呢?

如果朱大一方面說自己很機巴 又一方面要教導我們是非正義 替社會撿討事實背後的錯誤

怎麼不去得罪多一點有力人士? 專拿那一些 明星 學生 名不經傳的"大人" 開刀呢?

如果是如此的認為自己是男子漢 正義之士 機巴 錶文第一名

怎麼不對一些政治有力人士評論呢? 當然 朱大對政治沒興趣

是沒興趣還是沒膽碰呢? 面對這種芝麻小事 罵一些別人無法回嘴的人

男子漢?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3:11
迴響來自: 貓神官 [訪問者]
樓上GJ啊…
不過在幻影都城的話,管理者好歹也是吃文字飯的
後果應該不只這樣說~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3:17
迴響來自: Billy [訪問者]
如果相似的地方只有網友整理出來並劃線的地方的話...那可能還未達法律上抄襲的標準吧,
不過要說完全是自己想出來的,那還真的很牽強.

有時候覺得學校的教育也很奇怪,什麼都是創意至上,只要是原創就可以無限上綱一樣,
其實99%的創意都只是因為太爛了所以別人不用罷了,

現實世界就是這樣,就算是你自己想的,如果別人已經發表了,就只能摸摸鼻子認了,
炎尾燃也有說過,來自宇宙的靈感波會同時被很多人接收到的不是嗎?
不要厚臉皮的還硬要對方承認你沒有抄他,然後又出來唉唉叫.

李白不是都說了"眼前有景道不得,崔灝題詩在上頭",
後來還換了一個地方抄,當時交通不便,可能沒什麼人知道吧,不然李白可能也被幹翻了.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3:17
迴響來自: 朱恐龍 [成員] · http://www.myoops.org
請各位不要誤會!

我剛剛問過了!

Lance並非家母!

雖然他看起來無比關切我的人生,但真正的家母現在在作包子!

所以請大家不必擔心,我媽還沒有上網!

Lucifer
全文連結 2008-02-22 @ 1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