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犯並非飆車族! (24612 views)
我昨天在PLURK上寫了一篇內容,因為昨天看了一則新聞,一時之間感到相當憤怒,因此魯莽的發言,在此感到相當不好意思。在此跟各位讀者道歉。
「碩士生命案 5嫌持公園木樁逞兇 不是飆車族」裡面的這一段:
一開始警方從地上輪胎痕研判,懷疑是飆車族或是私人恩怨,但一般飆車族都會攜帶刀械,兇嫌當時卻是拔公園木樁打人,可見是臨時起意,因此確定不是飆車族所為。
我不該說這樣的推理只有他媽的狗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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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這一定是個巧合,絕對跟這位已經離職的蘋果記者所說的沒有關係。
從YY車隊以降,警察對飆車族(嚴格說來,是內容寫了「飆車族」三字的任何新聞)聞之色變,原因是警政署長侯友宜後來下了一道命令:若轄區內有飆車族出現,而警方未採取強勢作為的,將從嚴議處當地局長、分局長。
於是,對某些怕事的警察而言,飆車族三字成為禁令,所有飆車青少年發生打砸事件的,警察都會把記者拉到一邊,用盡各種方式說服他「那不是飆車族啦,那是青少年超車發生糾紛」,或是「那是青少年尋仇,只是他們的交通工具剛好是機車」等等,一些似是而非的論調,常把記者們搞得哭笑不得。
在警察的定義下,飆車族是指「三人以上、以街頭飆車為組織目的之一的犯罪組織」,在此嚴格定義之下,幾乎全部新竹縣市的飆車族,只剩下被破獲的YY 車隊才符合定義,其他的「青少年打架糾紛」都不能寫飆車族;寫了,這記者就是「配合度」差,想去警局探消息,會被消極以對,至少絕不會有警察願意與你為友。我想那些人如果拿路邊撿來的木樁打死人,他們不是飆車族,應該是木樁族。

如果他們拿路邊撿來的鋼筋打死人,他們不是飆車族,那應該是工地族。

如果他們拿路邊撿來的柺杖打死人,他們不是飆車族,那應該是柺杖族。

如果他們拿路邊撿來的大鎖打死人,他們不是飆車族,那應該是大鎖族。

因為你看警方多麼認真,不但上級震怒之後不到一兩天就快速破案,而且還很費心的註明擔心我們誤會,怕我們搞錯以為這些人是飆車族。
我們真的必須要相當感謝警方在這部分的幫忙。

因為才不過兩年前,警方才特別呼籲過:

各位要小心點,我們在這邊討論可得當心不要觸法喔!
媽的,到底要這些當官的要多少年才會明白,網路轉寄信件叫做人民的恐懼,而飆車族存在於否從來不應該由警方來定義!
有時間去領幸福城市的獎項和抓學生轉寄信,為啥這些飆車族就是抓不完啦!
Lucif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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迴響(91)
不過經過畸形的政府機制就演變成這副模樣,
如果當初是以命案為基準,
會不會連命案的定義也要重寫?
沒看到這篇文章,我都不知道警察先生這麼在意兇嫌是不是飆車族.. 內情不單純!!
(沒想到媒體這麼的體貼配合發稿.. 這最讓人失望,到底是同流合污還是發揮監督.. )
部分媒體一而再再而三的一直替警方強調這些都不是飆車族到底是為了什麼?
還是說應該要找國防部長陳情一下,請坦克部隊加入一起飆車?
從前只有一個趙高指鹿為馬,但現在卻是一群趙高指飆車族為木樁族。
我們生活在安全的國家裡~
只要有心...網友經驗.網路消息.善意提醒.內心恐懼都能觸法!
重點是什麼?我們的高層這麼用心!你們這些愚民在靠邀什麼啦!
都跟你說不是飆車族了!
你們出國考察了嗎?
你們開過會了嗎?
你們有編列預算做文化社會層次的研究了嗎?
沒有麻.......
經過警方不眠不休數個月的調查,終於發現行兇的不是飆車族,是木樁族,同時不排除有菜籃族,銀髮族,食人族的參與犯案.....
要不是網友發起一人一信
這件案子會那麼快破嗎?
只會靠河蟹記者來拼假象,飆車族都不抓;只會作秀,警政署長在幹麼?市長在幹麼?局長在幹麼?
養狗至少還會看家,養官能???
[問掛]有沒有「幸福城市」雜誌的記者被河蟹的八卦?
會不會連命案的定義也要重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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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為了幸福城市的招牌。
ALLCOME:那位孝子是自己去撞嫌犯的棒子,自殺而死的!
ALLCOME:所以新竹,還是幸福喔!
就像以前有一部張學友與梁朝偉的港片講
我夢到有天香港都沒有黑道了
因為.....全香港人都是黑道了
我夢到有天台灣都沒有飆車族了
因為.....全台灣人都是飆車族了
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
玻利是跟幸福市長都很NICE的
哪來的飆車族啊~揪咪
我早上有聽飛碟電台,只是從中間聽
其實,我對鐵支銀行楊雞寬的言論沒多大的興趣
反而聽到你要討論「死刑犯042」的漫畫時
耳朵為之一「亮」
我前兩、三年看的漫畫
原本以為是格鬥或監獄漫畫
但是,我根本錯了
原來那本是校園純愛漫畫
那個主角拿來當死刑犯改過向善的例子
是不是太牽強了
現實生活中沒有這種人啦!
惡行重大的人即使臨刑前真的悔改了
我也不認為應該赦免其死刑
仍然應該繼續執行
所謂的「等價交換法則」
忘了推薦最近看的兩套很好看的漫畫
「岳」:清新簡單卻又深富哲理的山岳漫畫
「少年犯罪檔案」:熱血、義氣,常常讓我為書中六個主角坎坷的命運,留下男子漢的眼淚。
即使已經三十幾歲、即使工作是為人師表,還是努力看漫畫的袁老師
那一個人騎著很吵的很台的改裝車算不算飆車族?
一群開著改裝車、重型機車、大馬力的超跑在路上飆,在高速公路飆,超過法定速限,算不算飆車族?
*****
啊!
忘了推薦最近看的兩套很好看的漫畫
「岳」:清新簡單卻又深富哲理的山岳漫畫
「少年犯罪檔案」:熱血、義氣,常常讓我為書中六個主角坎坷的命運,留下男子漢的眼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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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護向前衝」也很棒。
ALLCOME:奇怪哩,國共都和談了,連民進黨陳菊都跑去媚共了,
ALLCOME:還有這種散播謠言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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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市警方最近在坐在沙發前面,一邊上網打屁,假裝是巡邏,發覺……一張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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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把上網巡邏,改成實際外出巡邏,搞不好這位孝子也不會死吧!
那個不長眼的從我身邊狂飆而過,
我在背後罵他死飆車族,
該不會也會被警方控告散佈謠言吧?
我的國文造詣還不需要警方來告訴我,
單人亦可泛指於該族群中的一員吧?
不然怎麼老是有個人被罵『草莓族,月光族』
莫非必須要三人以上,才可以一起罵囉?
以後三人以上的男的聚在一起,
請用宅男族,這樣才會符合警方的定義呀!
沒想到連警察也學噁爛律師玩起文字遊戲。
啊這些人就外面趴趴走動不動就殺人放火壞事做一堆,幹是不是【飆車族】有什麼差嗎?
有它媽美國時間去跟社會大眾喇賽:『這不是飆車族啦..』是不會去多抓一點壞人喔,幹!
(留言說髒話算不算網路飆車族?)
有沒有人可以提出比較好定義飆車族的方式阿?
發現警察的臉部表情都一樣
怎麼說..就像"FBI教我讀心術"裡面提到過
人類遇到危險,本能上,第一步會靜止不動一樣------
全部都是一張裝死的臉,然後發出裝死的聲音
這是我的錯覺嗎
三人以上,以街頭飆車為目的的犯罪組織...
誰是以飆車為目的?
競速的改裝車,有點良知的 會選在還沒開通的筆直公路試車...這樣有犯罪嗎?
(那趕路回家,都走同一條路,同樣上下班時間,算不算?)
應該是
三人以上,集體無視路權,蓄意違反道路交通規則 及 蓄意無視其他用路人安全 的集會團體吧?
另外一個醜陋的現實
台灣人已經養成愛鑽漏洞的個性,不管多老多年輕都是
所以警察也是人
偷東西可以說是借,傷害可以說打是情罵是愛,蓄意殺害可以說是 幫他打個蝴蝶結 想不到綁太緊
要整個拉正...不容易
也許不要找很多理由是個開始
少於3人不算飆車族......
不在街頭飆車不算飆車族....
在街頭飆車而沒有犯罪也不算飆車族
在街頭飆車又犯罪只要警察沒看到就不算飆車族
在街頭飆車又犯罪又被警察抓到只要警察說你不是飆車族不算飆車族
於是...在警察嚴格的 "定義" (不是取締) 下 新竹的飆車族絕跡了.....
新竹從此成為幸福的城市........
敝人想到一件事
如果到時被警方約談
他(們)問我說:你的親身經驗有沒有證據?
靠盃!那怎麼辦?
我的親身經驗談沒有證據耶?
這樣算不算亂造謠言?
還有觸法的嫌疑耶...
警方說
"...在請示檢察官之後,認為有觸犯社維法甚至刑法誣告罪之虞,警方為了避免不實謠言造成人力惶惶,已主動發出約談通知書主動進行調查,警方也呼籲網友們要特別小心不要觸法。"這一段
有點白色恐怖的fu呢~~~
看來以後都市傳說之類的東西也都觸犯
社維法或刑法誣告罪
(唉 難不成在台灣上個網,也要用個隱藏IP的嗎?)
閱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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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竹是很幸福的....這其中一定沒有什麼誤會
這篇就叫"犯罪者!請你安心上路"
之前的死刑爭論還在延續...我也想PO個看法...
其實如果回到原點來說,無論是不是有精心策劃
這些死刑犯都會寫自己名字吧?
都會罵幹吧?
都會1+1=?
知道0~9誰大誰小吧?
那就證明 這些人 有表達能力,且具有最基本邏輯概念
那麼...在那個時間點,這些人選擇了犯罪行為
事後他被裁決刑罰,為什麼需要放寬為保有基本生命機能?
因為他在握有選擇權的當下選錯了共存的機會,所以還要再給他一個?
真好耶...為什麼我一個平凡人,大專畢業而已,請很多人給我機會,我只能吃自己?
為什麼會有人奢望第二次機會?
你髒話脫口而出的時候,有沒有想過對方是練拳的?
練拳的出手時,有沒有想過對方體弱多病or防禦值特低不經打?
人活到國中的弱冠15歲就大概都明白,地球一圈是一天了,沒有特殊的狀況,地球是不會反轉給你多一天的
而且稍微看了一下所謂"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不管他們的原始目的是什麼 是宗教/公德/慈愛/平等/借力迫使裁決者做的更精準
他們的推動行銷 一整個大失敗...
有花力氣跟時間去說服那些不明白的人嗎?
有認真的將理念推廣出去嗎?
我多是看到他們認為某案的裁決應該如何如何
"認為...應該..."
面對質疑時"請你多看點書再進行討論 謝謝"
很抱歉我正規的書是看不多,寫真集看不少
但我還記得,國文由來的白話推動,就是要讓所謂的學是豐富者,也能用一般的俗話用詞遣字,讓步同程度的人 能彼此交流...
(也許這些請人多唸書的人 應該感謝他當年遇到微積分or數學方程式 他們的老師不是猛寫方程式跟他交談 而是用國語解釋給他聽 "你知道數學也是語言嗎?")
ps.我之所以愛留言不開題 就是遵循"分享是進步的原動力" 當然分享是有條件和程度 文章不代表我的全部思想 僅代表看法 請勿擅自解釋為狹義...並且我同意無限引用 增大影響力 ok的
學是豐富者 -> 學"識"豐富者 (要硬凹成其實我是文言文用法? 他嘛低我不是 糗...)
讓步同程度 -> 讓不同程度 (含劇西洋劇...Orz)
所以我不是飆車族...
話說《殺破狼》裡甄子丹用甩棍對決吳京的短刀那一段真是經典啊~~
但我想還是要請地主原諒...
朱大哥 你是男子漢 文章主題被人弄長 請你原諒
(補)
廢除死刑推動聯盟 還有一個論述
"因為這些願意改過的人,也許還有造福環境的可能"
但是我想反述一句
"也許他未來是個能擊退不軌外星人的英雄,但你怎麼知道當時他殺的是不是再世的愛因斯坦?"
生命本來就有無限的可能,廢死聯盟要從別人最後努力的結果來做起...那他們前面噗了那麼長"尊重生命"的梗勒?
好看的故事/好笑的笑話 不是最後一句 "我喝醉了" 或是 "哈利最敬愛的鄧不利多離他遠去"
一句話你就會感動
根據"塞車要感到幸福"準則
幸福城市應該是指 會塞車的城市 有飆車族的城市 常有失竊車的城市---
我的機車就在2個月前失竊了 親友都跟我說 一定會找回來 因為他們有的被偷一次 有的被偷2次 每次都有找回來
果不其然 就在1個月前 也就是我買新車後3天 警察通知我取車 因此新竹確實是幸福城市 ^_^lll
這樣就能把犯行合理化?
我不懂這樣好話說盡是為了什麼?
講白了就是恃強凌弱。剩下都是藉口。
如果那天對象是一台黑頭車+四個流氓
這些"也許喜歡街頭競速與濫殺無辜A嘯年朗"
還會不會搞什麼年輕氣盛、喝酒夜遊、一時衝動、家裡沒溫暖的隨機殺人?
(看我多尊重官方說法,真是愛國的表現
警察也聞風喪膽?
Beotos
"瘋"城名產:紅白市長、黑道議員、飆車學校、業績警察、河蟹記者。
悲哀啊!
2009-06-15 @ 22:57
+ 1人附議
我想他的家屬也應該連帶處罰吧。連自己小孩已經表現到這樣都還看不出來。
除非他是槍擊要犯,所以覺得這樣的小孩還算乖巧。
被打死的沒有一個真的不無辜的......
打死人的沒有一個平日不乖巧的......
加害人家長沒有一個不說子女交到壞朋友的...........................
抓打人的沒有一個覺得是飆車族幹的....
做高層的沒有一個不限期破案的......
當記者的沒有一個不和諧的..........
類似新聞沒有一個不用社會病了做結尾的..
同樣事件沒有一個不會再重複發生的.....
看到這種事情沒有一個人不會說:糙你媽的
大家都誤會了啦
窩在家裡當阿宅就不會被打被砍囉~揪咪
小狗這麼可愛....
可以改成你他媽的小強嗎??
經濟惡化,推卸給金融海嘯,競爭力退步,是因為跑步比游泳行,所以海嘯來了只能滅頂嗎?
用木樁打人,只有吸血鬼獵人吧?
我先試試看
1.騎乘二輪或四輪交通工具(飆公車不算吧)以超越速限方式行駛於道路
2.行駛方法已致生危險於其他道路使用人
這樣定義只要超速的人都算飆車族, 如果加了改裝車, 蛇行之類的, 騎小綿羊飆車的就不算飆車族
所以 埃 要定義是有困難的
請問有沒有不是預謀殺人就不用判死刑的八卦?
請問有沒有不是因為網軍灌爆內政部長的信箱,就不能限期破案的八卦?
建議海巡署以後要加強取締看海的民眾,而且要開單;不然很容易被不是飆車族的畢業生打死不償命。
看到吸血鬼獵人 我笑出來了
其實我也覺得飆車族很難定義
但是其實警察會為了這個定義緊張半天
其實到頭來 是警政署長 侯友宜下的命令造成的吧?
如果侯友宜的命令可以定義清楚些 說不定哪些下面的部屬就沒辦法玩文字遊戲了
另外身邊有朋友 愛開快車 在高速公路上遇到高速行駛的駕駛 也會來衝一下 雖然不是飆車族
但是這樣的危險駕駛 我也一直在勸他 因為這也是公共危險罪啊
政府應該要更去改進危險駕駛的取締
更要讓這些亂砍人的飆車族的亂象消失
有沒有飆車族亂砍人後 把他們綁繩子用車高速拖的刑罰??
同樣事件沒有一個不會再重複發生的.....
看到這種事情沒有一個人不會說:糙你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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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COME:我來加幾句……
專家們沒有一個不說「我們鄭重呼籲」的
學者們沒有一個不說「我們衷心期待」的
NGO 沒有一個不說「請大家自求多福」的
的確不是「飆車族」,飆車族只飆車而已。
他們是「暴走族」!看不爽就使用暴力!
「風城條子」只會唱「拖吊拖吊,通通拖吊」!
飆車族這種東西 應該怎麼樣才去定義?
如果硬要說三個以上
那麼如果這些人 一組兩個人行動
是不是警察就不抓了?
如果他們不是以飆車為目的
而是以鬧事為目的
砍人為目的
那就不能算飆車族?
而應該算鬧事族? 砍人族?
一人一信救新竹或那裡
就變成煽動人心? 還要被抓去面談?
這是什麼世界? 難怪新聞記者不肯報
那我們要這麼多新聞台 節目 要來幹嘛?
找氣受的嗎? 要這些警察機關幹嘛?
弄自己的嗎? 是不是要變成黑道治國的時代啦?
之前在朱大的噗浪上有人說道
虎爛說帶一把改造的還比較安全一點
打完牌和同學去城隍廟吃宵夜
結果在城隍廟附近就遇到不良少年
疑似飆車族
約6~7台以上的機車
用疑似塑膠棒和不是很夠力的木棒打了幾個同學
不過可能凶器不夠力
加上對方好像喝醉不是很穩
還好沒有造成什麼傷害
不過連在市區
離新竹市警察應該是總局很近
還是有青少年在作亂
其中還有一個同學的金項鍊被搶走
雖然隔天下午就抓到這些青少年
但是如果對方拿得是刀子
真不敢想像會怎樣 @@
警察總人數與警察犯罪人數一除
這職業的犯罪率是高還是低呀?
怎麼幾乎每週都有警察犯罪的新聞見報.
如果是高犯罪率的組織來執法,
成效當然不會好.
除了抱怨不妨在此發表您的高見,
如果是您要如何認定「飆車族」、「中輟生」?
又如何就此治安亂象對症下藥?
可是大家似乎要用某種身分強加在犯人身上,加強其犯人可惡的程度??
難道說殺人犯不是飆車族,被打死的人就打死活該??
為何要強調殺人犯一定非是飆車族不可呢??到底飆車族這身分代表什麼意義??
警方如果一開始就認定是飆車族,結果辦案方向偏掉,導致花更多時間才能破案,這是你們期望的嗎??
法誅其行不誅奇心,我們要譴責的是殺人犯的行為,而不是從殺人犯的身分來論定其罪刑...即使今天殺人的人是高學歷的孝子也是一樣~
(Lucifer:你要不要回家叫你媽提升一下你的閱讀能力?連篇文章都看不懂,嘖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