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恐龍
朱恐龍

阿宅檢舉飆車族...... (43080 views)

身為一名阿宅,或許體重比一般人重一點,或許平常行動力比較差,騎著機車的速度也沒有辦法太快。

但是,事情只要牽扯到網路和科技,基本上那就是我們的絕對領域。

所以,上一篇文章在靜坐的時候還有飆車族跑來嗆聲,還被拍下沒戴安全帽的照片,這就進入到了我們的絕對領域了。

就算現場沒有警察攔下他們,我們也可以作些事情。

具名檢舉,不過是剛剛好而已。

我不但具名檢舉,我還露臉,而且還露出我胖胖的肚子哩!

( 攝影: http://www.flickr.com/photos/balduran

Follow up:

http://www.hccg.gov.tw/sysview/mailbox/mail102_edit.jsp?typeno=41&uname=%AD%BA%AA%F8%AB%C7&mdn=ou=0000,o=hsinchu

http://www.hccp.gov.tw/hccp/comment03.asp

林政則市長你好:

本人於2009年7月4日參加於新竹市政府之「反飆車救治安靜坐」。

抗議現場並遭遇飆車族現身嗆聲「我就是愛飆車,怎樣?」不過由於對方隨即逃竄,因此並未及與對方問候及瞭解教育及社會福利環節上是否有任何輔導及可協助之處。

不過,根據紐約市政府的經驗,從微小犯罪加以嚴格查緝,將可以遏止重大犯罪。可惜之處是,該數名飆車族在現場重重警力包圍之下,仍無警察挺身而出執行公權力,加以取締違反交通規則之犯行。

不過本著警民合作的友好關係,本人及友人拍攝到該兩組交通違規輕型機車之照片,其車號分別為F3M-739及N3A-393,照片清楚顯示兩組人士皆未戴安全帽之違規實況。

照片可見相關文章之內容: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9/07/03/lifenews6 (最下方附圖) 或直接連結: http://farm3.static.flickr.com/2615/3687414998_e8b3ed0497_o.jpg 其圖片解析度高達2592*3872,足以清楚辨識相關車號、顏色及車型,請警方利用警政知識連網加以取締之。



本人在此秉持警民合作,防制飆車人人有責之精神具名檢舉之,懇請處理。

祝愉快!

朱學恒

後來也有網友說那是N3X-393,不過這就交給警方去調查吧。

我寄出信件的時間是2009年7月5號上午12:00,分別寄到新竹市長信箱和市警局信箱去了,讓我們來看看寄出這封信多久之後會收到回應吧。

Lucifer

20090705晚上11:22分補充網友提供另外一張照片~~~

送你一程啦~~~

阿伯你也覺得飆車族沒帶安全帽很臭喔!

啊,2009年7月6號早上8點48分收到回信:

新竹市警察局局長室

您好:
有關信中提及檢舉2009年7月4號新竹市於市政府廣場出沒之飆車族乙案,本室已責成交通隊即刻派員了解。日後,尚祈 台端對治安提出建言,不甚感激。
新竹市警察局局長室敬啟

市長辦公室還沒回,可能還在睡.....

2009年7月7日下午三點五十一分:

單開了啦!(不知道有沒有抓翹管和後照鏡就對了!)

感謝黃竹青承辦人!

但是林政則的市長信箱還是沒回,是剛從國外回來還在睡喔!

我都從台北到溪頭又到台中了耶!

Trackback address for this post

Trackback URL (right click and copy shortcut/link location)

迴響(91)

迴響 from: hit8881-阿堯 [訪問者]
*****
昨天阿宅聚會冷氣好冷...
下次能回到NY辦嗎?
最大收穫是Fanny有摸我的手 科科
2009-07-05 @ 12:19
迴響 from: 豚骨拉麵 [訪問者]
希望看到新竹警方可以有點作為啊
2009-07-05 @ 12:28
迴響 from: sec [訪問者]
解析度還真高@@
2009-07-05 @ 12:28
迴響 from: james [訪問者]
昨天的活動應該是成功的吧?
2009-07-05 @ 12:30
迴響 from: 卡林 [訪問者] · http://blog.roodo.com/wingggg
*****
做得好!!
要是沒有回應 我想大家就知道政府是怎樣的心態了

不過照片的解析度還真大 是本來就有做好準備嗎?
2009-07-05 @ 12:30
迴響 from: 新竹人 [訪問者]
希望新竹市警方能強硬起來! 阿宅都這麼男子漢, 警方總不能軟趴趴吧!
2009-07-05 @ 12:33
迴響 from: 芮胖 [訪問者] · http://www.wretch.cc/blog/ruaypalm
回信內容會不會也是................



朱先生您好! 
  謝謝來信指教,所提各項寶貴意見與相關資訊,我們已轉呈市長參閱,請您對新竹市政府要有信心。祝福您
順心如意
           幸福市長辦公室

註:如欲再次來函,請勿直接在發信軟體上點選回覆之功能,仍請至幸福城市網站市長信箱內填寫..................



2009-07-05 @ 12:39
迴響 from: longlyfly [訪問者]
小小飆車族不戴安全帽罰則是小
大大市政府視而不見是大

且看大大市政府要不要對小小飆車族視而不見吧!不過,如果視而有見,還會有飆車族來嗆聲嗎?恩!結果大概已經可想而知了。不過,我們總要給「最有為」的市政府一個「恩同再造」的機會,免得人家說咱們小心眼,眼睛小道只會視而不見,那就不好了。

2009-07-05 @ 12:41
迴響 from: Shuyi [訪問者] · http://shuyi1130.blogspot.com
前十
2009-07-05 @ 12:41
迴響 from: Fish [訪問者] · http://vgaclub.blogspot.com/
**---
大概半年後他們才會回信吧!
2009-07-05 @ 12:51
迴響 from: 假面 [訪問者] Email
照片裡那個人右腳上應該是刺青吧?

為了不想讓大家產生,刺青=飆車族的錯覺

我想大家可以考慮也去刺個青,我認為,

他們沒有刺青的資格。
2009-07-05 @ 12:52
迴響 from: ninny [訪問者]
穿成那樣還敢去嗆聲還被拍到.......囧"



如果是我
那我一定要盛裝打扮穿的漂漂亮亮的,這樣被拍到才不會覺得很糗啊XD!
2009-07-05 @ 12:54
迴響 from: 梅酉仁 [訪問者]
我只能說
要嗆聲也先化個妝
這樣很傷眼睛耶
2009-07-05 @ 12:58
迴響 from: baabuu [訪問者] · http://www.plurk.com/baabuu
*****
***
閱畢~~

====
解析度這麼高只是肛肛好啦.......
2009-07-05 @ 13:11
迴響 from: Gigi [訪問者]
加油!!^_^
2009-07-05 @ 13:16
迴響 from: james [訪問者]
新竹市有台灣矽谷之稱!怎麼會有這麼土的市民呢?而且又是年輕的一代,真是土到家了!台灣號稱教育普及怎麼會有這麼不知廉恥為何物的年青人啊?真是把他爸及他媽的臉都丟光了,(會不會他全家都是跟他一樣土ㄚ?)有種嗆聲沒種停車又溜之大吉!算啥英雄好漢!年紀輕輕就只學會欺善怕惡!真的很想看這些沒良知的年輕人被鞭刑侍候一下,再次呼籲政府鞭刑入法!用鞭子保護我們這些廣大的善良百姓,免於被這些只會欺善怕恶的爛人欺凌.
2009-07-05 @ 13:19
迴響 from: IOL [訪問者]
*****
建議副本給蘋果和壹週刊
他們一定很有興趣瞧瞧
揪~竟~ 幸福城市的處理能力有多幸福?

(順便也問候一下行政院長好了...不然他都一直震怒
)
2009-07-05 @ 13:43
迴響 from: 神拳寺 [訪問者]
台灣矽谷....XD

台南還是台灣京都ㄟ

新竹 /台南市長: 飆仔都是外縣來的, 大家不要誤會啦~~
2009-07-05 @ 13:44
迴響 from: JC [訪問者] · http://www.hosting-overview.com
這麼清楚應該要處理一下,給個交代吧?不然這種情況只會越來越嚴重,飆仔只會越來越目無法紀
2009-07-05 @ 13:54
迴響 from: 強人鐵忠 [訪問者]
昨天一再被嗆聲之後

幾隻大砲級別的照相機早已經準備好了

就等飆仔經過

所以 大家就看到這幾張照片了

幸福城市真的名不虛傳

是個讓飆車族很幸福的城市

這些飆仔來來回回

居然連一個警察都沒有動作

可見有多幸福

希望這封信不要被河蟹掉

朱大

我可以拿這張照片一樣寄去嗎?

製造一下一人一信的效果



(Lucifer:最好多幾張,我還在要,不過只找到這張。
2009-07-05 @ 14:01
迴響 from: 吳旻津 [訪問者] · http://caishin.pixnet.net
*****
現在數位相機幾乎人手一台,擁有畫素的照相手機也幾乎是大家都有,那麼,大家就努力把這些違規的死飆仔用力拍上網路來好了,我認為不要管是否是新竹,就算其他地方也要集合大眾的力量,既然政府無能、警察無力,我們人民就要組成自衛隊自己保護自己!

我在台北,我專拍噴臉管!!
2009-07-05 @ 14:21
迴響 from: EDAS [訪問者] · http://www.wretch.cc/blog/EDASdrama
偶然看到這篇文章~真是熱血沸騰!

這種"我為人人"的靜坐團精神+朱先生的舉發 ~ 真熱血!

希望在這裡能看到新竹市政府的回信~看看官方到底會有甚麼反應囉 !!
2009-07-05 @ 14:25
迴響 from: 另一個胖子 [訪問者]
幸福市長回信內容已經有人預測過了
我來猜猜幸福警察局長的回覆吧



朱先生您好! 
  謝謝來信指教,所提各項寶貴意見與相關資訊,經本局警察同仁不眠不休調查後,查該奔是車車主當時有不在場證明,確認該車主非飆仔屬實。本案就此結束,本市並無飆車族存在,請廣大市民勿再作不實宣傳。祝福您
順心如意
           幸福警察局長辦公室

註:如欲再次來函,都說本案已結案了,請勿再次來函

2009-07-05 @ 14:46
迴響 from: Leafish [訪問者] · http://leafish.org
*****
是D80耶XD
2009-07-05 @ 14:51
*****
朱爸加油!
朱爸加油!
朱爸加油!

上面的連結是:飞车抢夺 六小时全部落网(河南法學網/文章来源:河南省内乡县公安局)

想想中國大陸警察(公安)多重視注意民眾的「人身安全」:严打“两抢一盗”犯罪,还公众平安和谐环境。

本人只想看到一個大家都不願意看到的事情,看看什麼時候台灣也會發生,就是「合諧社會」的來到。中國大陸的「合諧社會」管理學,行政

命令(政治指導)上會要求電腦要裝「綠覇」,網路系統中的「資料」會被「消失」。

(我想找4年前深圳某公安局門口,掛紅布條:嚴打河南黑幫。這個新聞事件報導後,結果造成河南人很不爽!所以現在已經沒辦法用搜尋引

擎找到了。至於寫新聞的記者,事後也許被上司(領導)警告。)

朱爸你人微言輕,又得罪許多權貴(天龍人),如果哪天被海軍本部身分的人告誡,不要惹事,有機會跟我們講一下,阿宅眾會跟草帽小子魯

夫一塊衝到監獄把你救出來。

(好像語無倫次,大概昨天在戶外時間太久了,阿宅憂鬱症發作了,宅在家裡上網打打PSP,休養一下就會恢復了。七月二十五千人宅聚,

不曉得會造成多少阿宅家庭的遺憾......唉!)

2009-07-05 @ 15:06
迴響 from: ninny [訪問者]
希望新竹甚至是全台灣各地的治安能夠開始有改善,因為我可不想今年的六福村行程在我星期五晚上抵達新竹火車站之後,以"步出新竹火車站後被飆車族無故砍死"做為結尾。
以上
2009-07-05 @ 15:41
迴響 from: kali [訪問者]
帶種,你不怕被打,可是林市長怕被打耶...
2009-07-05 @ 16:11
迴響 from: simon [訪問者]
*****
這樣好!讓這些以五裝份子出身的公務員多一點警覺。(裝笨、裝呆、裝無辜、裝可憐、裝不知道)
2009-07-05 @ 16:27
迴響 from: 上班要認真.......裝忙 [訪問者]
推 絕對領域 主場優勢
2009-07-05 @ 16:34
迴響 from: 李目白 [訪問者]
*****
根據我們開會的結果:

"本文所言差矣,沒戴安全帽應叫無帽族,騎機車嗆聲叫做嗆聲族,沒戴安全帽又嗆聲可叫白目族,新竹市沒有飆車族!沒有!"

2009-07-05 @ 17:36
迴響 from: RR [訪問者] · http://roseroo.spaces.live.com/
*****
數字周刊或水果日報應該會很喜歡這樣的題材~
2009-07-05 @ 17:45
迴響 from: s05064 [訪問者]
*****
"讓我們來看看寄出這封信多久之後會收到回應吧"
大家要不要來猜一下,這個幸福市長啥時會回信呀?
一週?
一個月?
還是一年?
2009-07-05 @ 17:49
迴響 from: 跑步者 [訪問者]
計時開始

2009-07-05 @ 18:19
迴響 from: 王中之王的王 [訪問者]
會不會說這是贓車加外勞....人已經離境了?

然後以官方呼籲大家不要傷害了皇城之內的和氣做結=_=

幹~~~~~~~~~~~

這樣下去有一天平民一定會在街頭和飆車族對殺。
2009-07-05 @ 18:29
迴響 from: 豆子 [訪問者]
咱們朱老大就是這麼熱血得可愛!
朱夫人可得好好疼愛著啊! ^^
2009-07-05 @ 19:38
迴響 from: 水餃 [訪問者]
迴響 from: ninny [訪問者]
希望新竹甚至是全台灣各地的治安能夠開始有改善,因為我可不想今年的六福村行程在我星期五晚上抵達新竹火車站之後,以"步出新竹火車站後被飆車族無故砍死"做為結尾。
以上

應該是不會那麼誇張 但車站過馬路後那個廣場

ˋ(°▽ °||)ˊˋ(|| °▽°)ˊ
2009-07-05 @ 20:41
迴響 from: childman [訪問者]
驚!農友戴斗笠真的很像是鄉下阿伯在耕種的樣子,而朱大卻像是流浪的人...(農友大,一年沒見,你變老了~~~)
2009-07-05 @ 21:05
迴響 from: 小馬 [訪問者]
昨天七月四號的阿宅聚會是我第一次參加朱大舉辦的聚會 ! 儘管內容跟我想像得不太一樣 - 我沒看清楚以為是熱血演講 ...
現場充滿了主人跟狗貓兔子等寵物歡樂的笑 ( 叫 ) 聲好不熱鬧 ! 只是我的鼻子對於空氣中充滿寵物的毛而極度不舒服 ( 以前有養一隻狗那時不覺得對寵物毛過敏 ) ...
希望以後能參加朱大的熱血演講啊 ~ !!!
P.S. : 昨天的心情像是去麥加朝聖的感覺 ...
2009-07-05 @ 21:52
迴響 from: 查布萊特 [訪問者] · http://www.wretch.cc/blog/chbuliter
依據上次我陳情淡水鎮公所的經驗是
2008/9/29陳情
2009/2/3回覆
看看幸福城市會不會快一點....

可惜不住在新竹,不然開始有想狩獵飆車族...一天到晚拿大砲相機去拍這些飆車族~科科
2009-07-05 @ 22:02
迴響 from: TK大佛 [訪問者]
這次檢舉了幾個大白天不戴安全帽的白目小咖,真正的集團是半夜出動、變造車號、拆車牌戴面具樣樣來的大咖。大家試想,如果這幾個白目來嗆聲時,都乖乖待上安全帽,我們能拿他們如何?
這次打了幾隻小蒼蠅,若是晚上遇到大老虎,我們除了參考之前教的"電影級落跑法"之外,朱大可否告訴我,我們還有什麼武器呢?

(Lucifer:當然有武器啦。不過飆車族還戴面具喔?這麼厲害?
2009-07-05 @ 22:07
迴響 from: 宅心人厚 [訪問者]
他們的回信會不會說這個照相地點經查不屬於新竹市呀...囧rz...
2009-07-05 @ 22:11
迴響 from: 罟凌 [訪問者] Email
***--
昨天第一次參加阿宅聚會真的很新鮮~滿屋阿喵阿狗(寵物)外,還有各個領域講師做分享~真的好Hi喔(科科~看到Fanny比較Hi拉)
7/25號 可以號招到女F4到會場辦握手會~我想應該有很多阿宅會去~ 科科科
2009-07-05 @ 23:19
迴響 from: 路人 [訪問者]
*****
頂多只能開沒戴安全帽吧...

女主角頭上有一著螢光衣之神秘人,
是要去錄影嗎?還是要去跳牛肉場歌廳秀?
新竹人會不會穿衣服啊我呸!

假如另狗記者拿這張照片去堵市長警察局長
應該很快就有回應了吧~~
2009-07-05 @ 23:26
迴響 from: 史蒂芬安 [訪問者]
to 查布萊特

我想模擬城市會比較快一點喔!
2009-07-05 @ 23:40
迴響 from: Danny [訪問者]
*****
to 樓上路人

那個螢光衣男是條子好唄.......
2009-07-05 @ 23:44
迴響 from: 有意思喔 [訪問者]
大推:
帶種,你不怕被打,可是林市長怕被打耶...
2009-07-05 @ 23:55
迴響 from: 查布萊特 [訪問者] · http://www.wretch.cc/blog/chbuliter/26096242
老實說,我對官府的回覆時在一點信心也沒有...唉唉唉...從淡水那一次陳情就有很深的瞭解
喔,對了,我把阿宅畜生(誤)寵物聚會的前半部先PO在部落格了(不過還是沒有fanny...哈哈哈)
2009-07-06 @ 00:48
迴響 from: Star [訪問者]
露臉露肚子就算了,
最高招的是還激凸搏版面~!
朱大真不會是男子漢的榜樣阿~~~~~~~!
2009-07-06 @ 01:34
迴響 from: Beelzebub [訪問者] ·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anruse/
*****

朱大的肚子還蠻大的XD
那不是重點好嗎
我猜政府回信大概也是半年後+1

敝人亦覺得水果日報或數字周刊
應該會對這個題材有一丁點興趣

題外話
說到刺青
當兵的時候認識不少大哥
身上也是刺龍刺虎啊
聽他們聊天都是整天砍來砍去的咧
跟電影古惑仔還蠻像的XD
2009-07-06 @ 02:33
迴響 from: Coffin [訪問者]
*****
案!這麼熱血的聚會我錯過了!

我也想要帶我的愛撫M吐去透透氣!
2009-07-06 @ 02:39
迴響 from: 羊頭 [訪問者]
***--
以前的警察看到飆仔會拿木棍,就是要揮棒打擊(看過勇警一揮棒,飆仔就犁田飛出去);現在的警察看到飆仔會躲在旁邊裝忙。反正薪水這麼少,抓抓援交跟違規也是能衝業績,別拿身家性命開玩笑。
警察...去,真想送他們台灣懦夫招牌一塊
2009-07-06 @ 02:41
迴響 from: NAC [訪問者] Email
*****
帥啊!老皮!呃~不是,是老宅!XD
2009-07-06 @ 08:39
迴響 from: 路人 [訪問者]
朱大做的事情應該是牛刀,拿來殺雞太可惜了。
上面照片頂多能開未戴安全帽,也顯現不出來飆車族的囂張,頂多是兩個小痞子騎車載妹沒戴安全帽。
如果真要打擊飆車族,請利用深夜時段,那才叫做大隊人馬,才叫做目無王法,才叫做讓人痛恨的"飆車族"!
感恩~
2009-07-06 @ 09:30
迴響 from: showgrace [訪問者]
我不是飆車族,我騎摩托車的速度從來不敢超過60KM
,我只是個偶而在看電影的時候會不小心那個的阿宅。然後,我絕對不是人苯,我絕對支持這次的活動。

但是,我總覺得,這次「阿宅V.S飆車族」的活動有一點感覺也像是:

「都市中產階級大學生V.S.鄉下少年仔」

我絕對沒有意思要戰城鄉,也絕對沒有意思要戰貧富、教育差異。

好啦,我承認我有一點想要戰。因為我感到很困惑,我發現「飆車族」和「阿宅」完完全全是兩個世界的人,就像星海裡面的「Zerg」和「Protoss」一樣,似乎有某種宿命的仇恨,造成兩個世界永無止境的矛盾,

還有一點,我算是加害者家屬。

我小表弟(今年17歲)去年底因為飆車+聚眾砍人,被關到少年感化院,上個月(6月)被放出來。

我絕對不會說那種我小表弟很乖,一切都是誤會等等...我很清楚他很壞,狡詐,國小就會竄改成績單換取媽媽的獎勵,國中時就會把暑期輔導的錢拿去亂花,跟他打CS他永遠會偷偷開外掛,他哪一天在路邊被人砍死老實說我一點也不意外,我也不認為那種感化教養、人苯關懷、甚至我們從小信仰的無敵的鄒壓蘇能夠改變他。

把他送入監獄,肛他個一百遍,或許能夠改變,也或許沒辦法改變。

我的小表弟小我十多歲,是我阿姨與姨丈快四十歲才生出來的獨生子,從小備受呵護,他們全家住花蓮美崙(我媽媽那邊是花蓮人,外省公務人員家庭、虔誠的基督教徒。)他是那種從小犯了錯總是會有人護著的小霸王。姨丈從小的教養方式是:他做了該做的事(考試考及格、進步、功課有寫)就有獎勵,做了壞事(作弊、功課遲交、作弊)雙親採取的一貫模式都是:「好好溝通」或是帶著他去教會「禱告認罪」。

「不意外」我相信各位鄉民看到這裡一定會有這種感覺。沒錯,他國中開始就成為那種學校的「四大天王」之類的人物,換過四個學校,最後終於因為飆車鬥毆事件被送到少年法庭。我阿姨還花了快一百萬替他打官司,我們所有的家人都勸我阿姨算了,把他送進去關一關對他好。

但是,站在我阿姨的立場,誰希望自己的兒子坐牢?

我跟我弟弟都是台北國+國立大學畢業,我發現在我阿姨與姨丈眼中,我們都是「protoss」,而他自己的兒子,卻是個「Zerg」。他總是百般希望我和我弟能在暑假的時候帶著他一起去參加什麼救國團的營隊,或是去登山,旅遊,踏青。但是我和我弟一點也不想讓他參與我們「protoss」的活動。我們甚至完全不願意跟他打電動,他打電動時完全沒有想要團隊合作的意願,他只想贏,只想拼高分,只想吸引我們的注意。

我覺得,他從小的人生目的就是:不想被人瞧不起。

他被放出來之後,我的想法是「干我屁事」,我一點也不想見到他。但還是不可避免的,在我阿姨和姨丈的苦勸下,我跟我弟還是參加了一個教會替他預備的禱告會。

我從他眼神中看到了某種輕蔑、敵意。他就像是一個頑強抵抗的Zerg,在Protoss大軍的包圍下,絲毫不願妥協。在一個沒有其他的人的情況下,我問他。

我:你們都去砍誰?
小表弟:阿就去砍大學生呀。
我:...
我:為什麼要砍大學生?我也是大學生呀。
小表弟:對,我們就是想砍像表哥你這種大學生。
我:為什麼?我們是哪裡惹到你了?
小表弟:阿就不爽呀!你們全身上下就散發出一種很雞巴的感覺。

然後我就沒有再問下去了,因為我又不是心靈捕手,我沒有太大的意願想要勸說他。我只是祈禱禱告會能趕快結束,我要離他遠遠的。

因為我是加害者家屬,所以,我一直有一個問題:我小表弟會變成這樣,是不是我的錯?

如果當初,他跟我們打電動,我們發現他開外掛時,我跟我弟選擇「狠狠扁他一頓」,而不是選擇「不跟他玩」,會不會因此改變他的人生?

這是我困惑的地方。
2009-07-06 @ 11:03
迴響 from: 屍體娃娃 [訪問者]
2張未戴安全帽罰單
The End~~
台灣警察不都是這樣嗎?
2009-07-06 @ 11:07
迴響 from: gamebug [訪問者] · http://gamebug-blog.blogspot.com
市長辦公室回覆:

***這是系統自動郵件--請不要回覆***
感謝您投訴來信並利用市長辦公室信箱。

本郵件僅表示市長辦公室已收到您的來信,但並不表示市長已接受您的投訴。您可以透過本郵件的附件來檢視您的投訴細節。

**********
然後第二天投訴信箱就關閉,不受理任何投訴...
2009-07-06 @ 11:15
迴響 from: 新DELL竹 [訪問者]
市長辦公室回覆:

***這是系統自動郵件--請不要回覆***
感謝您投訴來信並利用市長辦公室信箱。

本郵件僅表示市長辦公室已收到您的來信,但並不表示市長已接受您的投訴。您可以透過本郵件的附件來檢視您的投訴細節。

------------------------------------------
政見、政策、法規可用性和期限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

投訴中不可以包含照片或文字同時使用。所有抱怨、批評、看法所適用的法規不固定,我們也不一定接受。

若是讚美意見,請盡可能使用多媒體方式製作以方便我們引用,並請在主旨加上"幸福城市"字樣,以免系統歸入垃圾信件

對於公務人員失職或其他錯誤、疏忽或應作為而不作為導致的後果,不負任何責任,並保留取消包含此類錯誤的意見的權利。
2009-07-06 @ 11:46
迴響 from: T.H. [訪問者]
新竹市警察局的回信,最後真的是「不甚感激」還是朱大你打字手快打錯了?

要是警察局寫信最後「不甚感激」他們不處理飆車也就不稀奇了不是嗎?
2009-07-06 @ 11:50
迴響 from: VERSACO [訪問者] · http://tw.myblog.yahoo.com/av8dkbala/
飆車族之逆襲 分類:健康養生2009/07/06 11:43

飆車族之逆襲



台灣飆車族為何都騎 速克達呢 = =

我看日本漫畫 都是打檔 CC數至少400以上的溜



http://blogs.myoops.org/lucifer.php/2009/07/05/lifenews7

朱大 我轉貼在我部落格 幫你宣傳嘿 科科
2009-07-06 @ 12:00
迴響 from: Tasuka [訪問者]
*****
“幸福城市“=“不幸、自求多福“的城市!所以是大家誤會了!
2009-07-06 @ 12:06
迴響 from: OverLoad [訪問者]
朱大好Man
回題
BR再教育法推行吧
2009-07-06 @ 12:24
迴響 from: mic [訪問者]
回 showgrace
他是那種從小犯了錯總是會有人護著的小霸王。

我想這才是真正的原因
--
兩個姦殺別人的少年不是有一個說 那又怎樣...之類的話
2009-07-06 @ 12:38
迴響 from: 海邊小熊 [訪問者]
*****
回 showgrace
父母的教養真的很重要
我也是家裡的獨子,也是父母親在40多歲才生下來的種(前面有6個姐姐),可是我從小只要犯錯就是被痛毆,只要做歪事就會倒大楣......我不是說贊成體罰小孩,而是說,要讓自己的小孩知道你這麼做是錯的,就算是獨子也不能無法無天、為所欲為!!現在的我至少可以說是個正常的上班宅男!而不是個性扭曲的垃圾~~
第一次留言,我最欽佩的就是男子漢!!朱大,你還真的很大隻耶!!
2009-07-06 @ 13:23
迴響 from: ming [訪問者]
*----
沒有用啦! 新竹市已經擺爛 8 年了, 這市長只會作秀, 其它都沒有他的事. 各位可以去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12767
看一下那個 FLASH. 文化局的事不是他的事, 是文化局長的事. 同樣的, 這個不是他市長的工作, 是警察局長的事.
上樑就這樣了, 下樑咧.
2009-07-06 @ 14:11
迴響 from: dino [訪問者] Email · http://dino52.pixnet.net/blog/
車號是N3X-393才對
2009-07-06 @ 14:19
迴響 from: 夏夜 [訪問者]
***--
這樣子搞
其實新竹警察最爽!
為什麼?

你們以為這些騎著破車的俗辣
警察會拿牠們沒皮條嗎?

警察局是全功能的!!!
警察也是萬能的!!!

他們只怕一樣東西~就是...
"上級的壓力"

誰是上級? 林舍就是啦~

所以原因就是選舉要到了
有些市長們開始裝形象上新聞啦~
抱著"醜事不鬧大,鳥事變大事"的原則理處

讚嘆漢文化 多位縣長相約看彩俑
http://www.udn.com/2009/7/5/NEWS/READING/REAS3/5000412.shtml

北部首長看彩俑 想到時光機
http://udn.com/NEWS/READING/REAS3/5000399.shtml

4縣市首長看微笑彩俑 感受漢代幸福微笑
http://www.udn.com/2009/7/4/NEWS/READING/REAS3/4999828.shtml

魅力無法擋/縣市長參觀 非常著迷
http://udn.com/NEWS/READING/REAS3/4998741.shtml

周錫瑋:古代人怎麼刮鬍子?
http://www.nownews.com/2009/07/06/11490-2474310.htm

(多想想自己的鬍子跟貴黨縣市長的鬍子怎麼刮吧= =)

1.市長信箱是不會回你的! 免得自取其辱!
2.順水推舟: 已責成新竹市警處理云云~

(其實新竹市警都馬暗爽在心裡)
(幹! 平常不挺我們~ 出包死好!)
2009-07-06 @ 14:46
迴響 from: 王中之王的王 [訪問者]
我也想知道武松縣長怎麼刮老虎的鬍子....?= . ="
2009-07-06 @ 15:40
迴響 from: 強人鐵忠 [訪問者]
to showgrace:

你說得對 想得也很對

也許當年如果你和你弟

接納他 包容他

讓他成為和你們一樣的大學生

一切會不一樣也說不定

但這次也不一樣

這次不是什麼大學生決戰飆車族的戰鬥

這一次

我們坐下來

為的只是求一份安全

求一份可以免於恐懼的自由

就是因為相關單位沒有辦法防止這一切的發生

所以我們坐了下來

在大太陽底下坐了下來

我真的不知道

除了這樣我們還能做什麼?

除了拿起相機拍下他們的照片寄給有關單位

我們還能做什麼?

我以前也差點混過

差點成為這樣的一份子

但是最後我選擇了自己的路

我與飆仔沒有仇恨

可以的話 我也希望沒有交集

你堂弟的事我只能說很遺憾

但是認真想起來

和靜坐所要做的事情差別很大

我沒有能力去拯救誰

改變誰

我只希望 我在這個時候加入了他們

一起說出心中的話

希望藉著比較多人的聲音

可以讓這個社會聽見

可以讓主管機關聽見

這樣而已
2009-07-06 @ 16:00
迴響 from: cyber runner [訪問者] · http://orz18.blogspot.com
推 showgrace
& 大家加油
2009-07-06 @ 17:03
迴響 from: T.S. Lee [訪問者]
其實之前也曾經為此寫信到馬騜的信箱,不是在命案發生後那次,而是再後面一點。
寫了長篇大論,換來的只有「我們已經將您的來信轉交總統云云,請勿對執政團隊失去信心」
此外也曾上書到行政院長信箱......
科科,不鳥我...

現在出門標準配備是全罩安全帽加上大鎖一副,過陣子會再加上辣椒噴霧劑一罐。

對於新竹靜坐後新竹市警察局局長的回應個人真的感覺到很GY,
整個政府已經遲鈍而且顢頇到無法接受,
到底我們還得要做什麼事才有辦法喚起政府高層真正的重視?

哪天鄉民相約一起來找飆車族開刀洩憤之後嗎?
然後鄉民抓進去關,飆車族領了賠償金後再繼續改車、砍人。
2009-07-06 @ 17:09
迴響 from: 人魚 [訪問者]
*****
新竹市警察局局長室

您好:
有關信中提及檢舉2009年7月4號新竹市於市政府廣場出沒之飆車族乙案,本室已責成交通隊即刻派員了解。日後,尚祈 台端對治安提出建言,不甚感激。

不【甚】感激???......我覺得這是新竹警察局很明顯在吃朱大的豆腐
用了不【甚】的意思應該就是明著表態==>閣下的行為我們並不怎麼欣賞更別提感激了!!所以我們雖然有回信處理但其實是處理的不甘不願呀!!
2009-07-06 @ 17:15
迴響 from: 王中之王的王 [訪問者]
應該是不"勝(ㄕㄥ)"感激

這是國學失誤XD

不要醬子嘛
人家至少有回信啊XD
2009-07-06 @ 17:23
迴響 from: danny [訪問者]
人魚大大不小心鞭到警察學校(或大學)的國文老師, 科科 ...
2009-07-06 @ 18:02
迴響 from: 磐 [訪問者] · http://panzeshao.pixnet.net
http://www.wretch.cc/blog/tom61930726/21059223
不要把新竹人逼成印度比哈省人呀!
===========
沒人權?! 印度村民動私刑 挖疑犯雙眼致死

是罪有應得還是無法無天?印度治安最壞的比哈省,因警力不足,經常發生群眾對犯罪嫌犯處以私刑而致命的風波。2009年6月23號,又傳出兩名涉嫌綁架兒童的男子,遭群眾挖出雙眼致死的案件。

「印度時報」新聞網報導,由於傳言有不法集團在比哈省納瓦達地區出沒,試圖綁架約300 名兒童,並割取器官出售。當地居民聽到這傳言立刻提高警覺,密切注意外來的可疑人車。

報導說,納瓦達地區納拉英浦村落居民,22號發現了兩名「行跡可疑」的陌生男子,在村邊小河附近徘徊,立即引來大批村民圍堵和搜查。結果,村民在兩人身上搜出兩枝土製左輪手槍、一把利剪和若干白色化學粉末。

在兩人無法交待武器和粉末用途後,村民立即對兩人進行圍毆,並挖出兩人的雙眼,再將兩人棄置在村外而死。納瓦達地區警長狄瓦里也證實,確實有兩名嫌犯,遭村民處死。警方已記錄有關案情,但對行兇村民的身分和人數無法認定。

比哈省群眾私刑處死嫌犯的風氣相當普遍,離譜的是,警察也鼓勵民眾動用私刑。08年即有警察在攝影記者面前,騎著機車拖拉一名被村民逮捕的竊賊,繞行全村一遍。鏡頭顯示,雙手被綑綁的竊賊被拖行在地,全身遍體鱗傷,慘不忍睹。

除此之外,08年比哈省先後有兩名涉嫌綁架的男子遭群眾痛毆斃命、三名偷竊機車的青年被挖掉雙眼、兩名涉嫌搶劫的男子遭群毆致死,以及10名有竊盜嫌疑的男子同時遭群眾亂棒打死等案件。
2009-07-06 @ 18:21
迴響 from: 路人 [訪問者]
*****
新竹人該自救了,是新竹人就站起來吧!非法正義的時刻到了,幹掉所有的飆車敗類吧!!!不要再期待政府了,誰執政都一樣爛的啦!!!
2009-07-06 @ 20:19
迴響 from: 天堂遊戲 [訪問者] · http://www.xn--gmqt35bl2a657i.tw/
台灣壞人是正常的出現.然後正常的犯案
無辜的被害人也傷心的被犧牲了.......

這一切沒有對與錯....
因為這就是世間事....

如果你翻開今天別的國家的報紙.一定也是這樣...

但是 "愛"是變善良唯一的理由
"壞"是由千百個理由構成...
2009-07-06 @ 21:26
迴響 from: Alberto [訪問者]
朱大那顆肚子好圓好像西瓜喔XD
2009-07-06 @ 22:58
迴響 from: 查布萊特 [訪問者] · http://www.wretch.cc/blog/chbuliter/26103696
To showgrace:
不要讓你的良心蒙蔽掉你的理智。也許沒錯,你的小表弟有那樣的背景,所以變成今天的樣子。但是,每個人所走的路,都是自己選的。
你當然可以跟我說也許當年怎樣怎樣,今天他就怎樣怎樣。但是歷史是沒有如果的。我們只能面對現在以及未來,因為你回不到過去。
你當然可以說這是我知識份子的一種驕傲,但是,難道我從小到大看到我爸媽為了錢在吵架,長大後我就可以揍老是想要錢不擇手段的老爸嗎?這無關知識份子。我們總會遇到一些事情,但是怎麼做還是操之在己。
不能因為你的表弟從小被縱容跟缺少關懷,就把他長大之後所做的壞事合理化。不能因為那些飆車族缺少關懷與鼓勵,所以他們打死人就情有可原。不能因為市府人手有限或是也許(請注意我用「也許」,這是假設句)警局打不過飆車族就縱容他們,因為錯誤就是錯誤,錯誤沒有藉口,因為錯誤代表有人會無辜被犧牲。
我一直是這樣覺得的。對不起,我放肆了,但這不是絕對的。你聽聽就好,這是我的意見。

喔,對了,我把宅聚當天的下篇報導寫完了,請點選我的網址。謝謝各位。
2009-07-06 @ 23:57
迴響 from: 查布萊特 [訪問者]
跟飆車族拼的方式有很多種,不一定要硬幹,我們可以卯起來抱著大砲相機,卯起來拍他們犯法的行為,然後全部寄給警察局。警察也許沒辦法維持治安,但是寄罰單應該還可以吧...
2009-07-07 @ 00:01
迴響 from: 查布萊特 [訪問者]
To Alberto:
其實那一夜之後懷孕的不是只有朱大嫂咩...只是不知道朱大什麼時候要生而已...(誤)(逃)
2009-07-07 @ 00:03
迴響 from: IOL [訪問者]
*****
原來是這樣...(筆記)
那我們是不是又要再猜一次是男是女呀?
(真是恭喜老爺賀喜夫人了)
2009-07-07 @ 09:07
迴響 from: 阿威 [訪問者]
To showgrace:

了解您說的,不過我想你把兩件不同的事搞在一起:在都市上大學並不見得成就一位阿宅,在鄉下不愛念書也不一定成為飆車族。這個活動追求的不過是一個寧靜和平的生活權利,不分學生、上班族、重機人士,大家都有權午夜到海邊聽浪濤,清晨與摯愛共同守候黎明破曉。這個權利不分教育程度、社經地位的高低,大家都有權享有。

你與你小表弟的例子,是家庭教育的遺憾,不是什麼 Protoss vs. Zerg,真要拿星海做比喻,一般市民是 Protoss,飆車族是 Zerg 我想恰當些,這才是兩個完全不同信念者的對立。如果您小表弟沒有學壞,他可以是 SCV,你可以是 Goliath,朱大可以當 Behemoth Battlecruiser,大家為了共身為一個種族而戰。

至於寄望宗教可以感化人心,我只能說,對有效的人有效,對無效的人,即使讓他上了聖母瑪利亞,還是無效。既然已經知道無效,就換個方法吧!你阿姨姨丈關心自己遠遠多過孩子,才是問題所在。
2009-07-07 @ 10:06
迴響 from: 芮胖 [訪問者] · http://www.wretch.cc/blog/ruaypalm
警察也不願意去抓吧!!!
因為在台灣,飆車族砍人屬常態行為,萬一在抓到人「前」被砍,應該也不符合「冒險犯難」的標準,犯不著冒著無法進入忠烈祠的風險被砍吧!!!!

據報導:......花蓮一名消防員邱逸青,前年到海邊摸黑救人摔死,最近接到銓敘部裁定,認為邱逸青是在救到人「前」摔死,不符合「冒險犯難」的標準,認定不是因公「殉職」,而是因公「死亡」,不但撫卹金少了6百萬,也無法進入嗣忠烈祠.........


2009-07-07 @ 11:07
迴響 from: bill1712 [訪問者]
光一夜怎麼會懷孕?這是一段時光中出後的場景阿!
2009-07-07 @ 12:07
迴響 from: 幫您的小孩,未來的主人翁發發聲吧!PTT 教師版 已經罵翻天! [訪問者]
***--
阿宅大大:
幫您的小孩,未來的主人翁發發聲吧!
PTT 教師版 已經罵翻天!

2009.07.07 04:24 am
投訴/教師甄選傳不公 東華附小否認

國立東華大學附屬小學甄選教師傳出不公,「一位失望的讀者」向本報爆料,錄取率已夠低了,但250人爭取3個缺額,竟然有三分之二是與校方有關係的特定人士,流浪教師真可憐。校長潘文福強調,教評委員公開嚴格評審,可受各界公評。

爆料潘先生指出,此次教師甄選正取1名、備取8名,正取1人鍾汝森(該考生姊姊為學校正式教師鍾佩怡),備取第1名是是楊宜珍(該考生父親為學校正式教師楊智仁),備取第2名是陳宜旻。

他認為,錄取率已經夠低了,流浪教師真可憐,辛辛苦苦準備好多年,卻出現這種榜單,未免太「巧合」了,該校教評會應該給千里迢迢報考考生一個滿意的交代。

除了學校同仁的子女「巧合」錄取外,較引人注意的是,今年度簡章是歷年來該校第一次將「口試」放在初試第一試進行,通過第一試口試的考生,才有資格參加第二次筆試,筆試擇優錄取20名,參加第三階段教學演示(含編寫簡案及製作教具)與口試。潘先生很懷疑第一與第三試的公平性。

校長潘文福表示,該校教評委員在教師甄試前召開7次會議,從訂定簡章到考試方式,均詳細處理,最後決定依去年台北國立教育大學附小的模式,先口試再筆試,主因是可先了解考生口語表達能力,完全合乎教育部規定。

潘文福說,鍾汝森與楊宜珍在該校實習過,教學臨場經驗的確比其他考生來得好,總不能因為父母兄姐任教的關係,故意抹去考生良好的表現,校方一切按程序來,儘管受到不明究裡的批判,對的他會堅持到底,否則就沒公理了。

【2009/07/07 聯合報】@ http://udn.com/
2009-07-07 @ 15:27
迴響 from: 拆組達人 [訪問者] · http://blog.iegoffice.com/
支持啊!對於這種目無法紀的一定要嚴懲!
機車翹管我也非常痛恨說!
啥時才會開始大規模取締啊?
不是已經通過管制條例了嗎?
2009-07-07 @ 16:40
迴響 from: jasonpid [訪問者]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七條之一
第七條之一(舉發)
  對於違反本條例之行為者,民眾得敘明違規事實或檢具違規證據資料,向公路主管或警察機關檢舉,經查證屬實者,應即舉發。

但不知是開什麼單,而且之前嗆聲的為何不擴大偵辦朝恐嚇等刑事偵辦?



(Lucifer:可惜沒正面照,不然還要有拔後照鏡等等開單哩)
2009-07-07 @ 16:59
迴響 from: ninny [訪問者]
啊市長是回信了妹有?
2009-07-09 @ 13:01
迴響 from: Vivian [訪問者]
*****
  身為一個熱愛自己家鄉的新竹人,亦身為一個希望有朝一日能夠安安心心地獨自在新竹行走的高中女孩,我衷心感謝你對這次活動參與及付出,這些對我(和,我相信,所有新竹市民)來說非常重要。

  十分敬佩你文字的影響力(尤其那封信),希望政府能夠重拾領導的位子,讓所有市民能夠安心過日子。

  再一次,謝謝你。
2009-07-11 @ 20:16
迴響 from: chang564 [訪問者]
我曾在一場婚禮看過林市長本人,林市長給人很親切的感覺.不過政府首長應首重百姓觀感,所以我推[你不怕被打,可是林市長怕被打耶...]這句話.靜待市長信箱何時回信!!!

(LUCIFER:啊就再也沒回信了。
2009-07-15 @ 22:38
迴響 from: ninny [訪問者]
林市長人很NICE的,這其中一定有什麼誤會XDDDD!
2009-07-16 @ 12:44

讀者迴響


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revealed on this site.

您的URL將被顯示.
PoorExcellent
(換行會被轉換為 <br /> 標記)
(Name, email & website)
(Allow users to contact you through a message form (your email will not be reveal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