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恐龍
朱恐龍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114039 views)
     

(回信給盧映潔的活動現場畫面唷!)

廢死與反廢死議題,從來都是一個社會議題,應該要用社會改革的方式來解決。

從過去到現在,一向都是廢死團體不願意與社會對話,不願意說服社會,用各種各樣國際施壓、政治遊說的方式來繞過整體的社會民意,試圖強加其少數意見於多數之上。

但是過去幾個月,廢死團體開始銷聲匿跡,歐盟代表堂而皇之的宣稱廢死議題在台灣需要公開辯論,彷彿他們真的有誠意要進行深度討論一般。

真的嗎?

真的嗎?

當然不是。

Follow up:

我個人一向認為廢死議題是社會議題,是因為廢死團體過去不當的壓抑才導致了今年的一次大爆發。

而如果廢死團體真的如同他們聲稱的一樣,希望這個議題在社會上公開討論、公開辯論,照說不應該有這樣社會大眾全都被蒙在鼓裡的狀況。

請各位仔細看看這份函件的內容。

除了許多想像出來的狀況以及要求我管制網友言論之外,提告與否,誹謗與否,這都是見仁見智之事,不是公共議題。

但是盧映潔在道歉函的第四條,甚至要求我日後發表任何相關議題的言論,都必需要徵求他們的同意,不能夠有任何立場。



請再仔細看看,任教於中正大學的盧映潔大嬸要求我如果不照作就要提告的道歉函的第四條精準的內容是這樣的:

「本人朱學恒承諾,日後凡是與有朱學恒名義有關之網路、電視廣播節目或其他活動,其中若有出現死刑議題、犯罪被害人保護議題以及法律或司法改革議題之文字或言論,本人朱學恒即有義務維持理性公平的討論,刪除或取消他人污辱、人身攻擊的文字或言論,並且取得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之代表人士的意見,在該相關網路、電視廣播節目或其他活動中以適當篇幅加以呈現。若有違反,本人朱學恒每次願支付各新台幣壹萬元治療財團法人正德癌症醫療基金會與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

如果我一但畏懼於這種法律手段施壓,簽署下同意書,我以後就再也不能表達我的個人立場,只能成為控告我之人支持團體的傳聲筒。

換句話說,這份信函的用意根本不是在於什麼捍衛名譽權,而是在於壓制和廢死團體立場不同的言論!

我可以容忍不同立場的意見表述,但我不能容忍廢死團體玩弄兩面手法,壓制對立的言論。

如果今天盧映潔玩弄此手段的惡例一開,日後台灣社會將毫無理性辯論的空間!

如果任何議題只因立場不同,又不敢公開辯論,取巧發信給對立的意見領袖要求他日後保持中立,發言前還必需徵求同意,否則就上法院,這不就是玩弄法律的白色恐怖嗎?

這不就是箝制一個個體的言論自由和獨立思辯的能力嗎?

如果一個國立大學的法律系教授,用這樣的範例讓學生學習,我們將來會面對的是什麼樣的社會?

想想看!

如果今天贊成核四的團體寄信給反對核四的團體,要求他們日後不准再反對核四,否則要告他們並且要求他們捐錢給財團法人正德癌症醫療基金會,這會是一個更好的社會嗎?

如果今天司法院寄信給推動白玫瑰運動的正義聯盟,要求他們日後表達對司法改革的意見時,必需經過司法院的同意,否則就要告他們並且要求他們捐錢給財團法人正德癌症醫療基金會,台灣的社會會進步嗎?

如果今天反對同志婚姻的團體寄信給同志權益團體,要求他們日後表達支持同志婚姻的意見,都必需經過保守團體的同意,而且不得表示自己的立場,否則就要告他們並且要求他們捐錢給財團法人正德癌症醫療基金會,這是維護言論自由和公平的討論嗎?

不對。

這種用法律手段打壓對立言論的惡例絕不能開!

如果沒有別人願意捍衛言論自由,我願意抵擋這樣的惡劣手段。

這種行為必需被擋下!

這種手段必需被阻止!

這種行為必需被糾正!

我們也必需讓社會大眾知道,動輒用法律手段壓制反對言論,是絕對不正確,是絕對不應該,也絕對不可以成功的!

如果沒有別人願意當那個盾牌,我願意站上法庭當那個盾牌。

如果沒有別人願意當那個防線,我願意站上第一線當那個防線。

我說過我是來結束這場戰爭的,我就會結束這場戰爭。

這封函件的任何要求,我都不會同意,也不會執行。

我是一步也不會後退的,你們儘管上!

廢死團體和其成員這種迫害言論自由的行為,從這一刻開始,會在我這裡被擋下,由我來結束。

你們別擔心,有我在!

我很樂意成為盧映潔提告的數百名網友中的一位。

不要拖延,趕快來告,我都準備好了!

喔對了,昨天晚上貨運都把信送到了中正大學,但是警衛不敢收。

你碼幫幫忙,信也不收是在休假喔?

休假穿的超級潮的莊秀銘律師超酷的,願意當我們的義務法律顧問。

而我們針對受害者保護修法的一系列公聽會,將在十一月初展開。我們的承諾,從來是不會忘記的,我們說要讓台灣更進步,就會讓台灣更進步!

Lucifer

這就是我送給我兒子朱小胖最好的一歲生日禮物,兒子啊,一歲生日快樂。你爸爸可能會被告,可能會被關,但是你爸爸是不會屈服的。

看著你爸爸的背影,試著學到一些東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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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青蘋果(2010-10-17 09:49:00)
朱大...感謝你敢言敢抵抗!
我這輩子還沒參加過上街遊行,
但有必要,這第一次一定獻給你啦!!
一定挺你!!加油!!加油!!....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7 21:2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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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guest(2010-10-17 22:49:40)
原諒殺人的人 不原諒罵人的人 廢死聯盟雅量 小弟得以親見 幸何如之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台中人(2010-10-17 22:57: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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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大堡礁(2010-10-17 23:02:49)
張爸附身喔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8 0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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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8 00: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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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Vincent(2010-10-18 00:58:33)
本篇討論言論自由,我贊同你說法,但是如果這是私人部落格,而非公開場所的話,那我覺得不論是您所說的惡毒或是理論的自由都是"該部落格主人"的自由。

P.s 我贊成反廢死。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8 01:0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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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Vincent(2010-10-18 01:07:33)
郭大俠 你一點都沒有思考邏輯能力,隨人起舞,好可憐。

你上面不是說要爭取 好的言論自由,你自己又在謾罵,你根本自我矛盾。

不知道你是什麼教育程度,希望還小才好,表示還有修正機會。

take care !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8 01:2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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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有些人真瞎(2010-10-18 08:46:19)
郭大俠請不要侮辱大俠這稱號
你叫朱大公佈家人資料要去罵人
朱大都是公眾人物了
你有膽罵朱大要找朱大簡單的很
朱大站出來時 你躲在哪
說那麼多只是掩飾你的膽小
到現在 朱大沒刪過你的文
難道還不夠保護你的言論自由嗎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有些人真瞎(2010-10-18 09:14:57)
盧大嬸所說的 女生半夜到網咖被攻擊
女生 女生家人都有責任
不能怪施害者
讓我感覺這跟中東神學士
認為女生坐車把手伸出車外
路人有權攔車
然後把人打得半死
或是女生跟別的男人同車說說笑笑
老公可以把老婆割鼻子挖眼睛
就說是女生放蕩淫穢
被打殺被殺也是女生自找的
這是很符合當地民情
施暴者並沒有錯阿
是不是一樣的道理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May(2010-10-18 11:21:28)
我想看被噓的寫怎樣, 可以開一下嗎? 藏起來了說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oloongtea(2010-10-18 15:24:01)
其實真的應該要廢死的,這樣以後的黑道才會又多了一條財路。
幫被害人家屬幹掉兇手,而且因為不會被判死刑,所以幫會裡面只需要提供安家費就可以了...
而殺手本身既得名又得利,何樂而不為...
更可以不必對兇手施以人道方式(一擊必殺),可是讓兇手好好試試阿魯巴致死的感覺是啥。未嘗不是一大快事。
這種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法律,真是...想想都爽。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rusie(2010-10-18 15:48:33)
人跟畜生最大的差別在於,人類有理性,智慧,法律,社會規範等
除了有法律保護之外,還有人倫道德等精神方面的限制。
今天完美的世界,應該是夜不閉戶,人人自由自在的行動!
歐美有些國家就是因為法律保障壞人,
讓壞人逍遙自在,使得好人只能躲在家裡面!

今天居然還有人贊同女孩子去網咖,出事情要自己負責。
難道,這是支持壞人的風格嘛?
別說這叫做誘惑犯罪!
如果那女的沒穿衣服上網咖,那我認同這叫做引誘犯罪!
但是規規矩矩的上網咖,怎麼會叫做引誘犯罪!

廢除死刑,才叫做引誘犯罪!
因為你鼓勵人家犯罪,讓人殺的再多,奸的再多,
都不用擔心會因此而死去,因為法律會保障他!

在自然界中就算是這樣的畜生,大概也早就被自己的團體處死了!
只有人類用這種方式來『引誘犯罪』!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說得太好了(2010-10-18 22:00:17)
可惜當年盧映潔沒有協助蘭陽女中的何姓女學生控告豬哥恆性騷擾
現在她自己的案子就目前看得到的是沒有什麼勝算只能造成疲勞的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8 23:5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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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ROBIN(2010-10-19 10:33:03)
有辦法你也可以去揪一團

本人反廢死刑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linkc(2010-10-19 13:37:31)
因為殺的不是他家的人,罵的確是他本人啊!不可原諒~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JENNY(2010-10-19 20:33:08)
大俠先生:
不要把自己講得如此悲壯,
而且,請不要不明是非。

朱大只是提供了這個「噓」的機制而已,
他個人並沒有去箝制你的言論自由,
是網民發動投票,不想聽你講話,OK?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20 15:3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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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 -(2010-10-20 18:18:53)
我光是路過就想噓你
社會上偏激的人太多
壞年頭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發呆中的喵(2010-10-27 03:44:36)
麥克風是我租的
那句話真是太酷了 @.@
話說有後續的和解書的內容嗎 ?.?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sway(2010-11-17 17:15:23)
搞得有點像你的FANS,FOLLOW你的文章,第一要笑第二要思考第三要哭
我今天都有耶,朱大你是真漢子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Daniel(2010-10-17 09:54:03)
朱先生,社會真的太缺少您這樣的人了...
說得到做得到的人!
那些什麼團體,那些政客們,都只是嘴砲再嘴砲阿。
加油!加油!加油!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多拿阿拔(2010-10-17 09:56:07)
只能對您豎起大姆趾來表達最大的敬意!有尬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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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小六(2010-10-17 09:56:24)
講老實話 不誇張

這篇文章熱血沸騰到我眼框都紅了

朱大..加油!加油!...

一定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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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oscar721(2010-10-17 09:57:35)
加油 真心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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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aj(2010-10-17 10:01:41)
若然,某人在節目上表明少女被性侵,責任多在家長一事,是否也構成言論不實的範疇,又可能涉及哪些刑責,朱大也可以跟她討論一下。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中丸(2010-10-17 10:09:18)
朱大好威~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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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liqunyan(2010-10-17 10:09:53)
敢作敢當就是朱大的特色,加油啊!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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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Kevin(2010-10-17 10:10:14)
感謝您的熱血,也讓我真正認識"男子漢"這3個字.
這社會太多人只會打嘴砲,想靠別人出頭,自己在背後詛咒,所以男子漢多活不久.
誠摯希望您的義舉能慢慢改變人們的心,進而改變他們的行為,畢竟移風易俗知識並不容易.
再次獻上無限尊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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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chris(2010-10-17 10:11:20)
加油!!!
別屈服於那個無恥的謊言團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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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泰山(2010-10-17 10:11:49)
朱大太威了~!這個世界就是需要你這種人呀!!(大拇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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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麥子(2010-10-17 10:12:10)
看了大嬸這樣的舉動
我的真想說
他馬的!下次有這種活動,無論多遠我也要飛過去挺朱大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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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文子布丁(2010-10-17 10:13:15)
支持,誓死捍衛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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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小七店長(2010-10-17 10:13:47)
你要戰 就來戰
朱小胖ㄟ爹..
我挺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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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凱蘭崔蘭之光(2010-10-17 10:14:20)
失大加油啊!!!!
廢死團體根本缺乏同理心和理性思考的前提,讓他們知道社會需要不同聲音是必要的。
誠心為你祝福,朱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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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l0955367612(2010-10-17 10:15:35)
GJ
做得好
朱大請繼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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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R(2010-10-17 10:18:14)
沒有去真是太可惜了!!!!這個女的利用她的專業和持權(教授???)
去控告 恐嚇 網友要她捐錢給"她的個人信仰單位" 這算甚麼鬼!?
這是哪門子來的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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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irisapr(2010-10-17 12:52:50)
對於盧教授"自招危難"之見解 只有無言 =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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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bear(2010-10-17 17:38:39)
對啊!真奇怪~為何道歉和解條件是要捐錢到他所信仰的單位?照理因該是和解我賠錢給你,至於錢要怎麼用那是你的事,不經手要捐到他口中的慈善團體,反又陷慈善團體於不義...很傻眼的法律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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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盜賊(2010-10-17 10:21:17)
就這點我支持你
廢死聯盟滾開!
尊重民意阿
台灣88%的人贊成死刑
你們閉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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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panda(2010-10-17 12:48:27)
廢死聯盟也有他的言論自由
他們的發言權利也需要被捍衛
叫他們"閉嘴"...就變成一言堂了
這跟盧教授有甚麼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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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PS192(2010-10-17 16:37:17)
回應樓上
的確不能叫他們閉嘴,不然就跟他們一樣了

還有朱大真是太棒了,不過說實話,這不是我的做事方式,我比較喜歡理性的溝通!(我膽子表較小啦^^"~)本次盧教授作為所造成的後果影響很大,讓廢死與反廢死的衝突更激化(也許 = =),我不否認被罵很不爽,被威脅很恐怖,捍衛人身自由與安全很重要。但是,其實我想說的是,不是每個人說話都很理性的,大家說話很衝,是因為無法接受廢死這件事,以我而言,我管你其他國家的想法啊!什麼原諒不原諒,那跟我沒關係,我只知道做錯了事情要負責任,這是從小到大,我所學到的道理。咳~~講遠了 = =,所以說,廢死是可以的,但是先說服我一下,讓我知道這些剝奪其他人的生存權的「人」,它們該付出啥麼代價,才可彌補其所作所為(這個要求很合理吧!),不要告訴我根據你的觀察他們已真心懺悔,所以我們就原諒它們吧!或著說他們天天念阿米陀佛一千次,叫叫阿門一萬次,然後神都原諒他們的過錯了,所以我們就原諒他們吧!(哎呀~~又在抬槓了~~抱歉)
我知道很多事情不能計算、不能測量,但請照顧一下一般人的想法,不要每死一個死刑犯就罵所有人都是劊子手。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忘忘先背(2010-10-18 00:40:05)
這留言超白痴的,搞不清楚朱豪宅在罵什麼,自己跳下這個坑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冰柚子(2010-10-17 10:23:39)
e04!!朱大就是要這樣~欽佩你!!
還有那位大嬸快回火星去吧~地球很危險的!!
留言標題: 我想看盧大嬸講了哪些
留言者: character(2010-10-17 10:28:07)
朱大您好:
臉書上你說讓盧大嬸講了很多, 可是影片裡她講了蠻少﹝影片只呈現了大家吵成一團﹞, 盧大嬸在現場還講了哪些, 蠻想看的.
最後, 超支持你的啦.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屎蛋(2010-10-17 10:43:13)
我應該說還好盧映潔的師父不是最近很夯的棒佛大師嗎?如果是的話,那我相信應該有很多人寧願被告,哈~(一不小心偷偷酸了棒佛大師)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她有病(2010-10-20 18:30:56)
魯洨洨大嬸,她真的有問題,很可能是長期忌妒的心態,演變成全世界都是妖精
只有我魯洨洨是仙女,的變態心理
我大膽假設她對那些遭受侵害的女生有相當程度的敵意
她認為那些被侵害的人,必須對整個事件負起最大的責任
而施暴者其實是受害者,因為他們都是被引誘的
因為她自己對美的事物都有敵意
就像白雪公主裡的惡毒皇后,看到他沒有的就必須毀滅

其實看到盧洨洨,我真的覺得中正的法律系沒救了
以後我們公司的法務決不會用中正的人
因為我會怕那裏教出來的學生腦子有洞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賤民1(2010-10-17 11:02:11)
http://www.youtube.com/watch?v=2mtXK4MNZ3M&playnext=1&videos=4A91rV8Q-uI&feature=mfu_in_order

社會有這種敗類還要廢除死刑嗎?4-1

朱大參考 另有HD版 人渣的天堂〈HD版--﹝網友的冷靜與自制,才是實實在在的力量﹞〉 http://www.youtube.com/watch?v=EzSx98OS0rw&videos=4A91rV8Q-uI&feature=BF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Lilyth Chen(2010-10-17 11:06:09)
朱大~~你好棒~~!!!愛死你了~~~!!!!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治亂世用重典(2010-10-17 11:06:11)
反對死刑是基於人權,有這樣的善心值得鼓勵敬佩。
但那些被無辜受到迫害的人,他們的人權又在有誰能捍衛?
台灣的重度犯罪再犯率很高,是不是就是因為某些人姑息縱容所導致的呢?
看看那些飆車族在街上狂飆,集結成隊到處亂砍打人,連警察都敢反抗,
如果死刑在台灣廢除了,在下不敢想像台灣變成什麼樣!
請給下一代一個免於恐懼的環境!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freud(2010-10-17 11:06:42)
男子漢...就是要這樣
朱小胖生日快樂唷
你以後一定會變成很棒的人
因為你有個男子漢的爸爸唷
啾咪~~~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蛋(2010-10-17 11:09:40)
支持!!!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哇哈(2010-10-17 11:11:43)
太強了太強了

我看到那個信件整個愣住

重點是

!!那位女士 怎麼會突然來現場


這是梗嗎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挺到底(2010-10-17 11:15:00)
已經上Yahoo 頭版了
剛剛部落格流量太大 一時之間進不來
當大家團結起來時正義的力量 就會源源不斷的湧出
如果我能夠幫到任何忙 我都願意
朱大 我們都和你站在一起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該隱(2010-10-17 11:18:42)
朱大~ 我這次真的服你了~
希望你能屹立不搖ㄚ!!
我只是個不願對"禽獸"講"人道"的路人~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joe(2010-10-17 11:23:45)
100o/o支持..go go go go and happy birthdayto your lovly son..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小汪(2010-10-17 11:24:59)
朱大幹得好
早就覺得廢死刑的那一票人不懷好心了
沒想到出這一招
實在是太令人憤怒了
真正該反省的應該是他們本身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某朱(2010-10-17 11:32:44)
導火線乍看似乎是因為部分網友的言論......

但她要求卻太多了......

從這樣看起來維護自己名譽不過是煙霧彈,

箝制言論自由才是真的。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路人甲(2010-10-17 15:36:38)
推! 我希望未來可以留給孩子的社會, 是一個不用擔心自己實行憲法保障的自由權利去得罪某些人士時, 而會遭受到他們各種類型手段霸凌報復的社會.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CC(2010-10-17 11:38:38)
妳可以不贊成他人言論,但要尊重她人言論自由的權利
如果覺得不爽,或是被汙辱,請自己去告對方
如果妳覺得我哪有時間跟這一些跟妳立場相反的人混
那你要相信,社會大眾自有能力判斷
相信自己,也相信社會有公斷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Kevin(2010-10-17 11:42:54)
衝著這次
挺你啦!大挺! 朱神加油!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KHDreamer(2010-10-17 11:52:24)
利用法律箝制言論
不過就是恐嚇的一種嘛
法律就是敢利用法律的人的武器吧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派大星好威(2010-10-17 12:01:03)
煌大表示:我們也有想要守護的世界阿~
拉克斯表示:一邊高呼著和平,一邊高舉著武器,這可能也是個罪惡的選擇。但是現在,請賜與我們斬斷這無盡爭鬥枷鎖的力量吧!
這才是正義阿(握拳)
朱大加油~~~
話說盧大嬸怎麼突然扯到捐款給慈善機構?
她皈依那個師父所以就要人家捐錢給她師夫這......(無言的囧)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布袋熊(2010-10-17 12:03:40)
挺你到底!朱大
你那句話超令我感動的!
這世界有兩件事有再多錢也買不到
一是正義~
一個是老子他媽的不願意~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無拍子(2010-10-17 12:03:56)
朱大你是真男人

我也想做自己要做的事了

謝謝你給我勇氣

ps:你那張圖好像不太男子漢,因為背部有傷,人家白胡子都沒有半點退郤之傷
(笑)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Tako(2010-10-17 12:09:28)
哈~
朱大 你有背傷喔!!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tsl3333(2010-10-17 12:15:06)
宅神加油


真男人!!!!!!!!!!!!!!!!!!!!!!!!!

聖潔可以找莊圓組隊!!!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RoseRoo(2010-10-17 12:17:07)
台灣的重度犯罪再犯率很高...
說真的仿效新加坡實施鞭刑是個可以考慮的方向。
當然,前提是不會有某黨立委出來叫囂啥人權的。

那個黨特喜歡替罪犯辯護,你知道的~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delta3015(2010-10-18 02:39:36)
近幾年提出鞭刑連暑的都是該黨立委 ((2100說的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AnoterQQ(2010-10-17 12:18:26)
我願意豎起我身上四根大拇指挺你!!
你有種 我挺你!!
如果有這一次上街頭集會遊行的機會,那這就是我的第一次!!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diffmove(2010-10-17 12:19:09)
~~

天哪!
你沒把那個第四條法規公佈出來,
還真的沒人知道他們竟然這麼誇張,
本來我就不喜歡廢死團體,
但是秉持著「我不喜歡你的意見卻尊重你發言的權力」,覺得人家被罵所以捍衛名譽也是沒辦法的事,
沒想到他們的捍衛名譽是這種捍衛法,
讓我開了眼界!

~~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失業工程師(2010-10-18 11:02:23)
朱先生您好 那份存證信函 可否請您留底?
因為第四條的內容已經 表示這是一封恐嚇信!
拿著法律條文來恐嚇受文者 如不照辦 就OOOO
今天如果不懂法律的 是不是會乖乖拿錢去捐給那財團法人?
金額隨便他喊? 如果一個聯盟成員 不能忍受公眾的批判
那為何要 成為聯盟 為社會發聲?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R.H>(2010-10-17 12:21:23)
用刑法第311條第3款"可受公評之事"給她堵回去!!!
這種近乎恐嚇的方式要求捐款給個人特定信仰團體真是莫名其妙!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Z(2010-10-17 12:24:19)
這種可惡的事情,我也決不容許!!!
知法玩法,比普通的犯罪者還恐怖!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唉...(2010-10-17 12:26:43)
拜託 一個原諒死刑犯的人不能原諒別人罵妳? 名譽比人命重要 唉... 就算妳告成功 我不相信這會對妳的名譽有任何幫助 妳的名字..只會更臭=)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kangtom(2010-10-17 12:28:04)
勸世:謗朱則死!



朱大!加油~

下次用麥克風頓幻舞打爆他! FIGHT!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PS192(2010-10-17 16:51:27)
我支持朱大
不過我認為像這樣的說詞不太好
朱大說過「不要因為朱大是朱大而支持他的說法」(雖然我覺得我有這種傾向~~~~嗯~~要檢討= =),而且這樣的言論只會被有心人利用,說朱大利用自己在網路的影響力,壓迫別人之類的。
還有啊!朱大加油啊!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tammem(2010-10-17 12:28:33)
這時候就要搬出憲法來啦~~
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之言論自由應予保障,鑑於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滿足人民知的權利,形成公意,促進各種合理的政治及社會活動之功能,乃維持民主多元社會正常發展不可或缺之機制,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保障。惟為保護個人名譽、隱私等法益及維護公共利益,國家對言論自由尚非不得依其傳播方式為適當限制。
我覺得網友們都很克制阿 大家都在憲法的保護範疇內
因為我們是為了溝通意見,追求真理
所有法條與憲法牴觸無效 所以各位請盡情發表意見吧^^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過路客(2010-10-17 12:30:02)
我跟朱大不太一樣,我不贊成死刑,因為我認為沒有人有權力剝奪別人的生命,那些奪取別人生命的人,之所以可惡,就是因為他們犯了這個錯誤。

但是,我支持朱大發表與我不同的意見,因為我認為沒有人有權力剝奪別人的自由,奪取別人自由很多時候比奪取別人的生命還要糟糕。毋自由,吾寧死。沒自由,其實比死還痛苦。

所以我完全不能理解為什麼會有支持廢死的人,想要透過法律興訟的手段(雖然至也是他的自由),來奪取別人發言的自由。這不是在說「我不贊成殺死朱大,但是我要讓他生不如死」嗎?

如果廢死背後的哲學是,生命誠可貴,自由價不高;我要留下你的生命,但要讓你生不如死。這豈不是比殺死一個人還殘忍嗎?

敬愛的朱大,你倒楣,碰到了一個不想殺死一條犯罪的生命,卻不惜扼殺別人之口的人;一個可以忍受殺人者繼續活在這個社會中,卻無法忍受社會中有人說自己「腦袋破洞」,而欲將之除之而後快的人。

雖然在「死不死」這件事情上,我跟你有不同的見解,但我真誠的支持你繼續堅定的站出來,發表你的見解,繼續維護自由。也很欣慰你讓告你的人,保有告你的權利與自由,但請你一定要為我們的下一代,阻擋任何試圖剝奪別人發表意見的權利與自由。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路過(2010-10-18 14:14:28)
簡單講是不是: 若你要殺我,沒關係,我會原諒你。若你要罵我,我告死你。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逆鱗(2010-10-18 15:31:35)
「 若你要殺我,沒關係,我會原諒你。」這句用來反諷的虛擬台詞有誤,殺人犯並沒有被原諒,他還是會被處罰,只是不處死刑而已。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chocho(2010-12-17 10:14:19)
問題是受刑者還要社會資源養他,這不就是一場笑話嗎?
而且重要是直接宰了,可以減少後續的麻煩。
以上都是嘴砲,我們不是被害人與其家屬,被害者與其親人情何以堪。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雷(2010-10-17 12:31:02)
信仰本身是至善的
卻常有一些"貨色"
幹了些狗屁倒灶的事
內心極度空虛
才會信佛捐錢

偶看多了
啾咪>_^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R(2010-10-17 12:39:24)
朱大
雖然我人在美國
無法陪你上街頭
但是我支持你
以後我不叫你朱大了
要叫你朱老大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這是什麼世界?(2010-10-17 12:43:41)
朱宅神可不可以將盧副教授的信件內容註明是盧打的,這樣直接貼出,一開始看到會嚇到(害我以為是你打的...)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Bison(2010-10-17 12:47:10)
誓死捍衛言論自由!
想戰就來戰,咱們挺到底!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588(2010-10-17 12:50:00)
朱大 希望你也發起小額捐款 一人一百支持你反告那大嬸誣告 我到要看看是全台反對廢死的人多 還是他錢多 然後再以這捐款的數目發起中正大學靜坐要求不適任教授離職 全台一定是反廢死的人多 只是廢死的人比較站出來說話而已 希望朱大可以作為反廢死的領頭羊~首先先打擊一些以為捐款給善心團體就是正義的傢伙吧~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Jac(2010-10-17 12:52:10)
幹得好~

這種"貨色"的邏輯可以當法律系的副教授真是令人髮指!這類不適任的"恐龍教授"應該和"恐龍法官"一樣都該終止他的職務~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Know(2010-10-17 12:52:20)
我想就和伏爾泰說的
"我不贊同你的說法 但是我會捍衛你說話的權利"
這才是現代的,能夠討論事情應該有的態度與方式

顯然大嬸是搞不清楚呢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z(2010-10-17 23:38:29)
我贊成此篇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BR(2010-10-17 12:54:07)
盧教授一直他媽的認為受害者爸媽也該他媽的負起責任 不應該是犯人他媽的全然背起責任!如果我的車子裝了他媽的防盜器還他媽的停在台灣的警察局旁邊被偷 我可以他媽的要求防盜器公司,警察局,台灣政府來賠償我的車子?
我想這已經不是腦袋有洞可以形容 這應該是腦袋有困難

死刑只是他媽的法律其中的一種他媽的刑責
而且刑責最終目的是他媽的嚇止即將犯罪者做一些他媽的違背道德倫理行為!

他媽的道德倫理 也就是他媽法律的前身 但是請注意社會觀感!
他媽的廢死就猶如廢除一夫一妻制 多夫一妻 一夫多妻
說實在的一夫一妻實在很他媽的不符合人權? 我他媽今天想跟誰上床 憑什麼法律要他媽的限制我?

唬大.. 言論自由很重要 但社會觀感也很重要 對於稱女性"貨色"
或者是整篇他媽來他媽去 雖然是出發點大家是認同
但是行為上的爭議卻會引來不同的聲音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lembert(2010-10-17 21:42:56)
那種被害人的媽也有社會責任的殺人案應該只有黑道互砍吧…想不出還有什麼殺人案是被害人的媽也有事的…
例外中的例外是那些偵探小說、漫畫的主角,他們走到哪邊那裡就會出代誌,哪天他們被殺只是剛好而已(大誤~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FD(2010-10-17 13:00:21)
朱宅加油 我支持你!!!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V(2010-10-17 13:00:41)
一個理論要讓人信服的根據點就在理論本身
不是逼著大家「給我相信!反對我我就堵住你的嘴!」
實在是太可笑
一個法律副教授 出的招會比別人更姦更難更爛

朱大加油!!

還有今天看奇摩新聞看到法部研擬終身監禁
????養那些殺人犯一輩子????
錢誰出?納稅人的錢是這樣浪費的嗎?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naoki(2010-10-17 13:04:07)
有人說,我們也應該找出台灣的韓寒,也有人說,台灣不需要韓寒,我覺得,在台灣的環境下,是不可能孕育出韓寒,也不需要韓寒風格的意見領袖,但我發現,我們會需要朱學恆,六年級生沒有消失,也不會一直沉默下去。
針對廢死,我個人的意見是,明明可以藉著更好的政策或教育推動更好的社會環境,如果犯罪率下降,如果社會充滿公平正義,大家都不會想去犯那麼可怕的罪,死刑就會越來越少,為什麼不努力眼前尚未執行的任務,要去把本來就能自然而然發生的結果,拿來壓迫大眾實現,這難道是一種懶惰?今天支持廢死的人,大多怠忽自己的社會責任,沒有行動沒有說服,何來支持?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FB洪強尼(2010-10-17 13:07:16)
盧女士
還說正德是他皈依的師父
一個出家人
連寬恕都做不到了
可笑
可笑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Ron(2010-10-17 23:43:33)
盧女士沒出家吧。
出家人應該不會要求別人以這種原因捐錢的。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在台灣犯罪很划算(2010-10-17 13:10:06)
朱大.你真的是男子漢!!
謝謝你讓我相信這社會還是有這麼多人
為了真正對的事情做努力!!!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強人鐵忠(2010-10-17 13:10:46)
有種!

老子也站出來挺你!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聽風在歌唱(2010-10-17 13:15:16)
她可以原諒死刑犯,是因為死刑犯殺的是其它倒楣的"別人",強姦的是其它沒錢沒身份沒地位的"別人",她不能原諒朱學恆,是因為朱學恆這個反骨仔膽敢挑戰"她"的智慧與權威。

不會很難理解啦!社會菁英差不多都是這麼一回事!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逆鱗(2010-10-18 15:36:25)
不處死刑 ≠ 原諒
還有其他的刑罰會被宣告、執行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發條鳥(2010-10-17 13:17:24)
我非常支持朱學恆,讚!

如果你有發起運動我絕對支持!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曉彬(2010-10-17 13:21:27)
朱大:
您好,很感慨這種事情發生,不過您的決心,是我佩服的地方,能力越大,要做的事情就越多,加油。

我會紫微斗數,如果你或者你的fans有需要,我樂意提供服務。

原則上,只是希望我能盡點力,另外我有正當職業,此乃興趣如此。

無論如何,我支持你。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kai(2010-10-17 13:26:26)
加油!!
絕對支持!!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悠然(2010-10-17 13:27:08)
說得太好了!! 廢死聯盟的行為真令人髮指!!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Wild(2010-10-17 13:28:36)
不論廢不廢死,言論自由應該是基本的天賦人權吧!
至於想從別人表達自由言論的立場上撈錢捐款....可真開了眼界!!

做對的事,永遠不要低頭!!朱大加油啦!!!!!!!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hankypoo(2010-10-17 13:36:14)
在自由民主的社會裡有一段經典名句
"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是我誓死捍衛你發言的權利!!"
希望盧教授可以參考一下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我只是個法盲(2010-10-17 13:43:33)
第四條裡頭寫的是:
並且取得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之代表人士的"意見",在該相關網路、電視廣播節目或其他活動中以適當篇幅加以呈現。

並非意指發言前要取得對方的"同意",只是要求朱學恆先生在發表言論時平衡呈現對方的"意見"與觀點,也沒有說你沒有對方的"同意"就不能發言。

都打算跟人家打官司了,先把文意搞清楚好嗎?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朱恐龍(2010-10-17 14:19:15)
孩子你要不要回去找老師重新修中文?

我可以發言但是不納入他們立場每次要捐兩萬塊,這樣叫做言論自由喔?

你可以要求天主教神父每次發言要納入佛經否則就要捐給正德佛堂兩萬塊嗎?

Lucifer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喵(2010-10-17 14:19:48)
"並且取得"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之代表人士的意見,在該相關網路、電視廣播節目或其他活動中以"適當"篇幅加以呈現。"若有違反"....下略..

這文意上就是網路上發言還要問過別人啊...對方有發言有意見還要改成"適當"的篇幅耶...這就是要對方同意啊...
那個"我只是個法盲"同學..你在這邊發言有先問過誰嗎?如果沒有先問,違反了還要付錢給對方耶...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22k(2010-10-17 15:12:19)
難道廢死派發表言論時就有引入受害者家屬的言論作適當篇幅嗎??
真的是可笑至極阿
難得有個議題我會認同朱大,而且是深感認同!
祝朱大反廢死一戰勝利!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近衛小剎(2010-10-17 15:15:52)
朱老大幸好有你為大家發聲

說真的  我不懂支持廢死的人到底在想什麼?
如果那些人不做傷天害理的事情的話 哪裡會被判死刑呢?
如果是背黑鍋 都已經審理了這麼多次 還判錯刑的話
那應該是法官有問題吧?

真的 如果哪天 那些廢死的人
遇上了強姦 被殺……
我才不相信他們不會要那些人死光光
最好還滅他祖宗十八代 小孩沒屁眼咧

寬恕了死刑犯 卻不能原諒與他意見相左的人
這不是很奇怪嗎?
我跟樓上的大家都有共同的看法
因為"他媽的 干他屁事啊?"
死刑犯殺的又不是他家的 強姦的也不是他家的
但是被罵的人是他自己

真的是好諷刺啊…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MISSOST(2010-10-17 15:18:17)
挺你到底!我們以朱大為傲!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我只是個法盲(2010-10-17 16:47:03)
請注意文件第四條開頭:
日後凡是與"有朱學恒名義"有關之網路、電視廣播節目或其他活動,其中若有出現死刑議題、犯罪被害人保護議題以及法律或司法改革議題之文字或言論,(中略)
然後才接到:
在"該"相關網路、電視廣播節目或其他活動中以適當篇幅加以呈現。(下略)
這個"該"指的就是開頭那些"有朱學恆名義"之網路等等的部份,
並非意指在「所有的」"網路上發言還要問過別人",而是限定與朱學恆先生有關網路(例如這個Blog)、電視廣播節目(例如朱先生的節目)..等等,並且針對的是特定的主題,才受到這個「道歉暨具結書」的限制。
這位朋友誤解了。

我個人也認為這個「道歉暨具結書」的條件很苛刻,當事人當然有不接受的權利,然後進入誹謗訴訟的部份,由法官來裁奪。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我只是個法盲(2010-10-17 16:49:19)
上面那篇是回"喵"網友的,稍後我會回朱先生的。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Dove(2010-10-17 17:16:41)
1.文意上,的確盧大嬸並未要求"同意後方可發言"。
2.我們都知道沒有人能夠要求別人公平客觀地發言,如果朱大真的簽下這份道歉書,那麼到底要如何審視朱大的發言是否公平客觀?又,誰來審視?個人相當好奇道歉書的法源基礎何在。如果盧大嬸只把焦點放在網路的攻訐,事情倒簡單多了,不知道她幹嘛扯那麼多‥‥
3.高涌誠和朱大的對話還比較有趣一點。不知道廢盟內部對盧大嬸的作法有何感想。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我只是個法盲(2010-10-17 17:26:36)
我之前留言的緣由,
是因為朱先生似乎把對方撤告的要求視為徹底限制你的言論自由,
所以才提醒諸位不要把”意見”誤解為”同意”;
從文件上來看,
盧教授做此要求的前提條件是她認定個人名譽受到了誹謗,
在誹謗”可能”成立的前提下(請注意是可能),
以簽署這個「道歉暨具結書」做為她撤回告訴的條件。

既然誹謗只是”可能”成立,那麼無論出於什麼理由,
朱先生當然可以不簽這份「道歉暨具結書」,
所以接下來的官司就是誹謗成不成立的問題。
就法院判例的實務而言,言論自由並不等同於毫無限制的發言權利,
法官會參酌言論的內容來判斷構不構成誹謗,
所以會有是不是”可受公評之事實”之類的法官心證;
如果朱先生要主張個人的言論自由不受任何限制,
主張其對盧教授有關的任何言論都應受到言論自由的保障,
恐怕這個官司不是朱先生想的那麼簡單。

至於朱先生所言:
“我可以發言但是不納入他們立場每次要捐兩萬塊,這樣叫做言論自由喔? “
這個情況是在簽署「道歉暨具結書」的情況之下才成立的,
也就是朱先生自己承認先前的言論構成了誹謗,逾越了言論自由的範圍,
既然朱先生不認為自己有誹謗的事實,早就打定主意要上法院一戰,
那又何必在乎具結書的內容呢?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朱恐龍(2010-10-17 19:39:40)
所以如果沒有錢和時間上法院,就只能簽署道歉書放棄自己的言論自由,這樣就是當初法律要維護的社會公義?

盧映潔這樣的手法不就是打壓言論自由嗎?

幸好我有錢有時間也有意願陪他玩。

Lucifer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MFTD(2010-10-17 20:12:04)
應該是盧教授一開始就想打官司吧,這封信跟本只是封戰書罷了~~呵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sonylu(2010-10-18 17:15:29)
朱宅難得承認自己有錢了耶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艾爾雷特(2010-10-17 13:48:31)
那個盧大嬸還真的是很讓人無言以對...

可以原諒那些死刑犯~ 卻對那些罵她的人無法容忍?

可真的是荒天下之大謬~ 說一套做一套的最佳現實代表者...

套一句俗話 : 寧死道友莫死貧道 真的對她來說實在是太恰當了

啊~ 我們這樣講會不會被她告呀?~~ (狂笑)

要告就來吧~ 反正我多的是時間跟妳慢慢玩~


朱大~ 加油呀!

雖然我個人很不喜歡遊行那一種活動

但是只要你發聲~ 我絕對會參予!

畢竟這世上肯為弱勢者發聲的活動真的太少太少了..

加油! 我們絕對挺你到底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艾爾雷特(2010-10-17 13:59:04)
不過 , 我也很好奇一件事

何以某位網友是在朱大的臉書留言

用了爐叫獸等的言語內容

而那位盧教授就因此可斷定那位網友對她誹謗?

除非她自己承認自己是叫獸?

真的是奇也怪哉..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7 21:13:25)
這個如果是言論自由!!!??
那什麼是謾罵呢?
法律將形同虛設!!!


老朱,你捍衛這種「污衊」以及「惡毒」的「謾罵」嗎?
如果是這樣,
那麼台灣將只有無止境的對立與謾罵!
那些隱身在網路後面的懦夫,將會把不負責任,傷害台灣人的惡毒語言散布在台灣的天空。
理性討論的言論將會「被淘汰」,而消聲匿跡。

老朱,在你們爭取「惡毒言論自由」的同一天,就是台灣「理性言論自由」的忌日!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朱恐龍(2010-10-17 22:45:26)
感覺你很激動貼了兩篇。

沒錯,罵人也是言論自由。

覺得人家罵你,提告也是言論自由。

Lucifer

但要求別人必需中立不得呈現自己立場就叫做箝制言論自由。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派大星好威(2010-10-17 14:02:08)
都什麼時代還在玩文字遊戲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firefox(2010-10-17 21:04:05)
法律就是文字獄啊...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翱翔(2010-10-18 23:19:55)
就如同一句名言:
法律不是保障弱勢的工具,而是保障懂法律的人的工具!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tammem(2010-10-17 14:02:14)
我只想問說
廢死聯盟你們要求被害者家屬原諒加害者
你們自己卻都已經不原諒與你們意見相左的人
這樣的行為不正與你們所追求的理念已經背道而馳了??
在要別人認同你們的理念之前
是不是要先檢視一下你們的所作所為呢?
子曰: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雖令不從。
子曰:古之欲明明德於天下者,先治其國;欲治其國者,先齊其家;欲齊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欲正其心者,先誠其意;欲誠其意者,先致其知;致知在格物。
雖然我不期待廢死聯盟的大律師們會看到這篇甚至是看到了會去自省
但是我不希望我們的社會早就已經忘記了古聖賢人們的教誨阿..
正所謂 世風日下,人心不古
各位反廢死的同伴們 我們要多讀點古聖賢書 才不會變得如此猖狂
共勉之^^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fish(2010-10-17 14:08:52)
向前衝吧, 朱大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LUU(2010-10-17 14:09:35)
看到第4條的內容,我可以了解到為什麼你會這麼做,說實話我覺得做的真好!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查他的論文抄襲(2010-10-17 14:13:07)
我真的要追隨你了!!!他媽的廢死!!!
真的要告,我幫你募款!!!

台灣都沒言論自由了嗎??會寄存証又怎樣,去郵局花幾十元就能寄了!!
教授又如何??領高薪爽爽過日子的一堆,
教授只是一種職業不太表比較高貴,
要捐錢請自掏腰包,還列帳號跟捐款數目,太好笑了!!!

朱大不用怕!!你喊一聲,台灣太多人會追隨你的!!
既然有些教受對自己的”名譽”這麼有信心,

請網友們開始審察教授跟其指導學生的論文,
看看有沒有抄襲跟文獻引用抄襲的問題,
論文都沒亂抄的問題嗎??? 網友們開始審查吧!!!
我們看看這些論文能撐得住嗎???

大家開始嚴審吧,用最高標準來檢驗!!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阿偉(2010-10-17 14:17:07)
心中只有四個字~~還好有你

真的..還好有你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啊宸(2010-10-17 14:20:23)
我是從新聞那邊連過來看的
一直以來都有在發樓朱大的網誌,也覺得朱大很有自己的想法
最近這一陣子比較忙碌,所以可能錯過了一些事也說不定
但以我從新聞頁面上看到的部分
我覺得,當然朱大可以保留自己的網誌和絕大部分網友的留言
但少數涉及人身攻擊以及過度侮蔑的文字,是不是可以考慮刪除呢
坦白講,什麼被強姦一百遍之類的話,我覺得光看都很不舒服
我對當事人一點感情或看法都沒有,可是看到這種發言,還是很難接受
就像朱大一直在談論的"言論自由"
我相信朱大也不會覺得,別人與自己的立場不同
就該被這樣侮蔑吧
只是想法和立場不同罷了。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PS192(2010-10-17 17:10:26)
回應樓上
這樣說確實不太好,是該注意一下。
盧教授問你喔?請想一下這種類似這種言論的事情,已真正發生在那些被害人的家屬身上了喔!不知道他們又該怎麼想呢?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啊宸(2010-10-17 18:18:28)
呃其實我不是很懂你回覆的內容
對不起理解能力有些差orz
我完全沒有打算為盧教授說話的意思
我建議朱大把侮蔑性的字眼刪除的理由,純粹只是因為那些話實在...,嗯,我相信不只有女性看了會覺得不愉快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May(2010-10-18 11:26:02)
可是這也是朱宅所說 每個人要位自己言論負責 講的很難聽的這些人當然就要有心理準備 盧女士來告 所以不用刪吧 刪了才是心虛的樣子 如果自認沒有問題 敢說就敢擔囉 就是朱宅說的 老子他媽的不願意刪文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ps192(2010-10-18 12:54:04)
抱歉啊!沒有說清楚是我的錯。
我的意思是那些污辱字眼能不要用就不要用,當然這是見仁見智的問題,每個人有言論的自由,但沒必要攻擊別人的人格啊,這事(我是說廢死不廢死這件事)本來就各有各的看法,大家都希望能解決這件事情,而且也在為這件事情而努力,只不過盧教授用第四條來箝制別人言論的方式,我是持反對立場的。另外,個人認為可以原諒死刑犯卻無法原諒別人的言行,讓我覺得盧教授表裡不一,讓我很瞧不起盧教授的雙重標準。但是,毀謗恐嚇本就違法,盧教授維護自己的人權是沒有錯,所以可交由法官來裁決。但言論自由這塊盧教授你踩過界了,說話還要你同意啊!真是夠了= =
所以樓上(3F)說的沒錯,說了就要負責,如果法官要我道歉,我是願意的,但要我不說話麻,科科科~~~~~~~老子不吃這套!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宇人(2010-10-17 14:26:00)
【新聞】某副教授見笑轉生氣
首先先大力推您!社會上就是需要多一點您這種人才會有號召力

剛剛爬了一些新聞
發現她對「辱罵」的定義還真廣 一般的話也可以被她說成是辱罵
我不得不認為她跟某吠死是一掛的 專門顛倒是非
把他們的理想說的多麼崇高 但是一點說服力也沒有
整天在那邊自high 叫他們出來面對一個屁都不敢放
現在惱羞喔? 來阿踹共阿 根本就是吠死一個樣老是喜歡用威脅
這個社會需要正義
這個社會需要真理
那些支持吠死的人 我想95%以上都是沒經歷過那種被虐殺、姦殺、分屍等等的bereavement吧
才可以講的這麼超然脫俗
但他們講這些屁話的同時卻又不敢承擔任何責任 豈非自打嘴吧?
無論如何我相信正義最終會站在真理
宅神加油!
留言標題: 盧大嬸侮辱了教授這職業
留言者: 中間人士之一(2010-10-17 14:26:12)
盧大嬸,你侮辱了三種人。
一、教授這職業。
二、法律人。
三、廢死支持人士。

如果你的目的是推行廢死,
為什麼又一而再、再而三的惹惱中間人士?
難道你要像恐怖份子一樣,
用言語與肢體『暴力』等威脅他人接受妳的理念?

盧大嬸,妳太丟臉了。你寄給朱先生的這封信,
就當做妳罪行的證據吧!

我絕對反對廢死,也絕對不像妳屈服!
留言標題: Re: 盧大嬸侮辱了教授這職業
留言者: 第一修正案(2010-10-18 10:28:43)
盧的行為,其影響是兩個運動的「反挫」:
1. 女權運動(她在電視上對女生家長的發言)。
2. 廢死運動(贊成與反對之間對話可能性降低,對立可能性增加)。

...真有點懷疑她是不是在搞「無間道」......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臨陣當先(2010-10-17 14:29:29)
朱大加油!!
我是昨天有到場但一直很沉默((雖然蛋糕還是有吃到>////<))的那個胖子,因為我實在不太會說話。身為男子漢,都希望自己能夠有那個值得信賴值得依靠的背影"乎人探聽"((台語))。昨天親眼看到你跟盧大嬸的激辯,以及這篇文章裡你的決心,讓我確實看到了那個傳說中的背影((不是撿橘子那個)),也讓我更堅決了在廢死議題上支持你的立場。希望以後能有更多機會,在有關廢死議題的活動上與你並肩作戰。
敬祝:令郎生日快樂!!^^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diffmove(2010-10-17 14:36:31)
~~

之前我也是對那些什麼強姦一百遍感到很反胃的人,
可是看到盧映潔和解書的第四條以後,
講白一點,我對廢死的最後一點同情也完全消失了。

然後,
如果要求人家要取得別人的意見才能發表言論,
那之前為什麼都沒有取得別人的意見就去評論了呢?

~~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台南一中204代表!(2010-10-17 14:40:34)
我代表台南一中204向您致敬!
之前一年級時,關於王清峰不執行死刑事件,我們公民老師要我們寫報告來評論這件事,結果全班都贊成死刑(不虎爛,去找台南一中公民葉桂美老師問)
光從我們班的民意看,就可以知道其實有非常多人認同死刑的.
不知道位何法務部總是自己捏造數據,說原本有"7成"得人贊同死刑,
改終身監禁後就會降低為5成,
這個數據我真的不知道是哪來的!
我去我的通訊錄問了一下,
我的朋友們有9成9的人反對終身監禁,認為那更傷害人權!(唯一1%是因為他沒回復)
況且,現在最明顯的現象是-你廢死我挺你,你支持我告你!
在電視螢光幕前的總是廢死聯盟,
為何都沒有支持死刑的?
理由很簡單!因為"前"法務部長都認同廢死,廢死既然合乎上位者之喜好,
媒體當然一直宣揚廢死的理念!
我其實想說一句:支持廢死的!你們根本不了解民眾的心聲!
主張廢死的,今天你們說要有~同理心~要寬恕那些一時迷失自我之人,但是如果今天被殺的是你的小孩,你的父母,你的老公呢?
像王清峰,她根本就是一個名副其實的千金女,誰敢動她阿?
他們那些人就是秉持著:反正永遠都不會輪到我,我是上位者,沒人敢動我一根寒毛.痛的都是一些小老百姓,他們死活都沒差!的概念來推動廢死的!千萬要有自知之明!
今天光幾句話就怒髮衝冠了,那當她小孩被殺,被姦,被綁架,會有什麼反應?
很簡單~一定在螢光幕前假仁慈,而在心理罵:
幹!那些垃圾敢動我的小孩?
襙!為何刑罰只能判他無期徒刑,而不能判她滿門抄斬?
那些祖宗18代都是妓x,牛x的後代,連他子孫都是路邊撿腳的,
通通殺了又何妨?法官是啟智嗎?
不會看我的臉色嗎......
不信嗎?也是啦,反正這些事情永遠都不會發生在他們身上~哈哈(無奈~)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問一下(2010-10-17 22:46:18)
請問一下喔....那你們公民老師有跟你們談,如果那個死刑犯是被判錯了,該怎麼辦
?蘇建和案該怎麼辦的思辯ㄇ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台中人(2010-10-17 23:17:11)
你的意思是不是有可能錯判, 所以不該有死刑?? 那其他刑罰也經常錯判,是不是乾脆都廢了呢?? 測速照相也經常錯判, 要不要也廢了???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小渡(2010-10-20 09:04:28)
目前大家是支持死刑的存在,
目前死刑的判定是非常嚴格,幾乎都審了超多審才會定讞!
大家爭議的是目前判死刑後,且定讞的犯人為何還不執行?
死刑等於是終極處罰,讓一個罪犯生命作為終結,無法再去傷害他人。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irisapr(2010-10-24 15:59:32)
公民應該也有教 生命既然是不可回復性
死刑執行當然是定讞的案子

不能和蘇建和案混為一談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阿偉(2010-10-30 23:13:39)
法官只說證據不足(當年員警辦案的粗糙)而推論無罪,並不是說不是他們幹的,請你了解此點,所以這種就變成自由心證(主謀自白咬定他們也有犯案),雖然已經被槍斃了,但是我深深相信,人之將死其言也善阿....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想太多(2010-11-22 08:16:13)
原則上你沒有回答我的問題
我想說的是你們老師跟你們上課就只有廢跟不廢的思辯嗎?
沒有折衷的廢死的方案嗎?想說一中的思考和訓練會比較廣
如此而已,再者死刑制無法回復的處罰,你用其他罪刑去比較
思量似乎過快,最後對於這種人權運動是要支持,建議多思想和判斷後
再決定比較妥,尤其你打出南一中的旗幟的時候!!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ABC(2010-11-25 14:35:02)
照你的想法去推定讞的案子就不會有錯判的可能性??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Double(2010-10-17 14:46:50)
如果說這是生日禮物,我不得不說這實在是很酷。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dan(2010-10-17 14: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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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dan(2010-10-17 14:4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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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炸很大(2010-10-17 14:54:18)
朱大,感謝你勇於站在第一線為這個議題奮鬥!社會上很多人一定都想表示意見,但可能礙於否些原因而沒有辦法作為主辦人,請加油!

另外,(沒有人身攻擊)我覺得朱大在聽對方說話時,表情可以嚴肅一點,讓對方感受到你對他的尊重,一旦他有了這點心,朱大的話和立場便更有可能影響對方的想法.相反的,對方看到你不屑的表情,輕視的眼神,感受不到你的尊重,便可能降低你在他心中的地位,這樣一來他會更堅定他的立場來和你對抗,如果他的立場是違反社會常理的,那我們不就要戰鬥的更辛苦了嗎?

無論對方表現出來的水準如何,只要我們持續提升自己的水平,總有一天對方一定會心服口服的.朱大加油!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kai(2010-10-17 14:55:59)
去外國讀法律,回來要狀告誰?用的是哪地的法律?還不就是台灣?讀法,很簡單,不是要背法條,是要了解每一個法條的前因後果,因為法條很多,甚至往後還需要增加或減少更多,法理情是行使法的順序,情理法卻是建構法律的順序,有些人自以為背過法條,讀過高等學科就以為自己天下無敵?我真的很懷疑台灣教法律的到底懂不懂法律的真意是什麼?如今包含朱大在內的其它31名網友一起被告,當初有108人,有些人怕被告,所以自行道歉和解,因為有這麼一群人是沒錢沒時間的,但是朱大不畏強權,視其威迫為無物,實令人欽佩,我也相信,朱大不必擔心訴頌費用,其他人會擔心是因為他們不懂法,甚至只是接到"函"就嚇到破膽,好像事情真的有這麼大條,我始終知道宅軍團人才濟濟,不必擔心,但是其他人不是,所以那些要告人的就是看準這一點施壓,因此我更要支持朱大這種扛起別人的心意的人,請加油,打倒他們!
另外,以下回給"我只是個法盲"
我從來沒看過廢死聯盟會把別人意見平衡呈現出來,可能我的資訊較落後,但是發言前要先取得別人的意見再呈現出來的"妥協",跟要取得對方同意之後再發言,到底何異?假設簽了具結書,只要每次發言,我都告你沒有"理性公平言論""未依具結書內容所具載以適當篇幅呈現",反正適當理性公平本來就沒有衡量標準,只要你發言有那麼一次讓我告贏了,你就又得讓我訂下更多規則來遵守,我穩賺不賠,所以我都告!此不是形同"須取得同意並以同意書為證據始得發言"?法律只有不得已之下才要述諸文字遊戲,正因為如此,現在法律才倒果為因,大家都玩文字遊戲,以為這就是法律的全部,法律的精神才會淪喪到現在這個地步!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玹(2010-10-17 15:16:17)
朱大~~加油!
支持+1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翔風(2010-10-17 15:20:05)
說真的....看朱大的部落格也好一段時間了...
雖然時有朱大的內容會讓我覺得不太好....

但是這次我真的認同也支持你.......
加油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034(2010-10-17 15:25:20)
無法再更同意了!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冰雪(2010-10-17 15:30:11)
令我感到驚訝的, 是盧女士將其發表內容稱做"和解條件", 並且將其視為理所當然.

在民主法治國家的法律學校授, 將法律作為凌人工具. 只要照著法學常識來運行, 彷彿掌握真理.

真是法條在手, 希望無窮啊~

法律或許是為了減少社會紛爭帶來的資源浪費所制定, 但是當面對"人性"的議題時, 是否該反省道德與良心?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怕事的人(2010-10-17 15:31:50)
朱先生您好~我從小就讓爸爸灌輸:千萬不要多管閒事,因此我從來就是個怕事的人!~今天看了你這篇文章,我非常感動。
因為你只單純為了正義而戰,從以前就在看您的文章,內心也漸漸的被您的文字改變,我有許多的信念都是因為您的文章而堅持。
我支持你!~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jake(2010-10-17 15:38:31)
為了廢死這個神聖的目標下 用什麼手段都可以嗎?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希達戈(2010-10-17 15:38:38)
支持!!!!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masa(2010-10-17 15:40:31)
只想說終於出了心中一口惡氣,但這只是剛開始而已,接下來還有更長的路要走呢!
另外,想說以後有這種活動,不管是要出人力或是要捐款都可以,希望可以公開宣傳,不然我想幫忙,出一份力量,卻不知道從何幫起?而且我身邊很多朋友也有類似的問題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對方很合理啊(2010-10-17 15:44:17)
文本看來沒錯啊,不然你用法律證明你的清白吧,你的確話太多了。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U鼠(2010-10-17 15:46:23)
支持+1
朱大加油!!!!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逃汰不適任教授(2010-10-17 15:46:41)
這份"函",沒有發文者,只有副本收受者,
請問是要跟誰道歉??

第四條,朱大以後的發言都要取得司改會的同意耶!!!哇!!!
我們的司法改革已經這麼進步了!!!
"你"的發言,終身都要經過"我"的同意....不然就自願罰款.
這種條款你會簽嗎??

這一百多位的網友...您們都簽了嗎???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MIT免費課程(2010-10-17 15:47:23)
朱大...,MIT免費網頁課程翻譯,這停了好久了,一堆連結失效了,該整理更新更新啦.......大陸那邊的翻譯速度都追上來了.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朱恐龍(2010-10-17 19:41:38)
請點選首頁啦。

你點到裡面很多是美國那邊連結失效了說,課程根本都還是我們翻譯最快啊哈哈。

Lucifer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troublefox(2010-10-17 15:52:34)
吠死盟這一派的人的行為,跟手拿佛珠,嘴巴咒人的人也沒什麼差別。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mihara(2010-10-17 15:53:47)
刪掉部分令人不舒服的文字,並不影響言論自由。如果這種表達方式不好,被刪了。難道就無法再重寫一篇更恰當的嗎?以正面的思考就是再重寫罷了,有何難處,犯不著認為言論又被打壓、威脅了。那如何用更好的表達方式,例如有個能參考的版規,至少知道這裡是有規矩、有大人在,態度、用語上多少會安份點,但很顯然並沒有。所以這種情況,除了靠網友自律沒有辦法。不過想想,朱大作風已如此大膽,似乎也無資格約束別人,要求他刪文也強人所難。其實,刪文是否就違背自己的立場,是否代表屈服對方,還有思考的空間吧。不怕被對方告看似很有骨氣,但想想也是意氣用事支撐著信念,給人立場始終如一的印象,追隨者視之為英雄。若能稍退一步,卻還能不疑惑自己立場,明確地表達想法,那才真正令人欽佩的精神。盧教授的立場不得人心,被言論攻擊在所難免,但採取法律手段會招來更多批評聲浪,大概是她始料為及的。沒人願意被人身攻擊,只是立場不同而已。今天換個議題,難保自己有天不是少數的那群,那又是何等難堪。禮貌與言論自由是可以兼顧的,不要被廢死的議題給混淆了。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你的言論我不喜歡(2010-10-17 16:21:40)
恩~~你的言論我不喜歡,請重寫一篇不然就請你捐款一萬給孤兒院
反正你說重寫沒甚麼困難的~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霏(2010-10-17 15:55:47)
正義絕對不該輸給這種無理的事情,法律也絕對不該這種玩文字遊戲的人可以操弄的,朱大這次真是太帥太威了///////加油!!!!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鄉民X(2010-10-17 16:02:24)
加油!我支持你!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luxaky(2010-10-17 16:07:19)
在自由的國家裡
人民應該要有免於不安的權利
罪犯讓我們的生命財產陷入不安
而這種教授讓我們表達意見的自由陷入不安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盈盈(2010-10-17 16:21:41)
男子漢的背影,好威呀....
不要把你抓去關啦~
監獄是用來關壞人
不是關有正義感的人
盧小姐妳要想清楚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蛋蛋的媽(2010-10-17 16:27:13)
對方要別人以後的相關發言要經過他門的同意
讀法律的不知道這已經為現了嗎?
太超過了~
朱大加油!!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feedbacks#feedbacks
留言者: feng(2010-10-17 16:36:35)
祝朱小胖生日快樂!
相信你也是朱大出來捍衛言論自由的重要助力,
今天,我們不發聲,明天也不會有人為我們發聲!
(很高興得知,朱大向老婆告白那天帶來台中演講,接人當下就覺得這兩人有夫妻臉,果然如是,朱大,我的喜糖呢?)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亞沙西(2010-10-17 16:40:32)
朱大,二話不多說支持你,那種人還能幫"為人師表",是哪個"表"字?來吧 ,連我一起告下去吧大嬸,準備好等著你...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豬頭拉拉(2010-10-17 16:57:58)
我也很支持"反對廢死"
但是從盧教授的行文中,並不像朱大您說的不讓你在發言,而是要求改掉情緒性的字眼。例如:"強姦一百遍"等字詞,這種攻擊污辱性的文字的確不該用在反對其他意見的人身上。另外我覺得在這部影片上也沒有充分的給予盧教授發言的機會,看到的只有你和律師兩人在他發言時的搶話,這對他來講是件很不公平也很不禮貌的行為。
我希望在這社會議題的討論上,能夠有一個理性溝通的平台,但這支影片上似乎出現了趨近暴力的展示,我個人是不贊同如此的表達。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Colin(2010-10-18 06:22:15)
我也同意影片沒有給盧大嬸發言機會
而且朱大講話一直很機車的中斷盧大嬸講話
(其實很想聽盧大嬸辯論)

不過既然攝影的是朱大的人 接剪的是朱大的人
本來就沒有說要給盧大嬸發言
所以盧大嬸要發言可以自己給媒體發新聞稿

朱大加油啦!!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第一修正案(2010-10-18 10:19:06)
這種效果是朱大為實現「道歉函第4條」的精神。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舉辦遊行(2010-10-17 16:59:10)
我們來辦遊行吧!! 把盧大嬸的電視發言通通播出來,把他的照片跟名字印的大大的!!!讓我們來還他"清白"吧!!

爭取言論自由!!!要鬧就來鬧大吧,爭取社會公評!!
記得把第四條款也印大大的,看看這就是我們國立大學教授所寫出來的”封嘴條款”

遊行會被告嗎??那就來告吧!!!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katana80201(2010-10-17 17:01:22)
支持!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feedbacks#feedbacks
留言者: 曾小尉(2010-10-17 17:09:26)
加油加油!!keep going!!台灣挺你 台灣需要你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mumu(2010-10-17 17:17:33)
朱大我支持你!
思考與正義,這是留給後代最好的禮物。
假如要上街頭,我一定參與!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PTT5566(2010-10-17 17:36:23)
朱大我們全家~親友全部支持你
希望朱大考慮將來出來選立委~
我們覺得社會大眾需要您這樣的人來替人民發聲
來擋一些不合國情~不合大眾意願的法案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Ming(2010-10-17 17:38:32)
朱大加油!!
不過你放心,雖然你很大隻,可以擋掉很多刀,但絕對不會只有一個人擋再前面的!!因為有絕對會有很多人支持你(而且你還可以拉九把刀,他也是號稱男子漢一個戰鬥力也很強勒)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土豆人(2010-10-17 17:38:44)
可以借轉連結此文章嗎? PS.不論廢死或支持死刑,各有各的立場,不過,犯罪者為犯過的行為受司法制裁,應該要尊重司法,否則犯罪者將肆無忌憚不是嗎?冤獄有時難免,但如何改善更是重要,為追求更好的未來,不是該探討死刑的成立與否,而是預防犯罪,犯案後對被害者的關懷照顧吧.以上小弟愚見.還請包含.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宅大叔(2010-10-17 17:58:17)
這個想法很健康~~給你一個推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土豆人(2010-10-17 19:22:52)
感恩,天下父母心,同理心,將心比心都比不上痛失親人的心.願天下父母都能安康,人人有工作,社會福利健全,國泰民安,那就不會有人犯罪了.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朱恐龍(2010-10-17 19:40:43)
我們可沒有把時間都花亂寫信上面。

公聽會十一月初就會開。

Lucifer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ps192(2010-10-18 12:23:55)
推一下
一切以法律為依歸,預防勝於治療,朱大加油~~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reas0n_1123(2010-10-17 17:40:12)
我支持!
而且 盧教授也不能讓本大爺閉嘴!
ps我支持死刑。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兩套標準(2010-10-17 17:46:40)
原諒死刑犯-->因為他們殺的是別人

告108位網友-->因為他們罵的是本人
留言標題: 這種雞毛蒜皮的小事怎麼會坐牢
留言者: 說得太好了(2010-10-17 17:52:00)
李永得沒替邱議瑩繳罰金才會坐牢啦

是不是男子漢要真的去坐了牢才知道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M tube(2010-10-17 17:53:43)
說真的,那個正德啥小的雞精會.....
不就是那個大嬸私心而已嗎??
捐給開放式課程造福大眾不是更好??(小弟私心)

叫那大嬸把第四條砍掉吧...
不然說一次一萬...朱大也沒那麼多錢啊...
(全都在開放式課程)

而且重頭到尾指教朱大捐錢給那個正德啥小雞精會...
干朱大屁事啊...

說錯一次就給錢
有錢了不起?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ps192(2010-10-18 12:59:35)
換句話說,我有錢了,就可以亂放話囉!這樣不太好吧= =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poje(2010-10-17 18:04:52)
支持你. 荒誕可笑的事情,卻又是如此真實在發生! 慶幸還有你站出來為"正常人"發聲.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讚(2010-10-17 18:09:02)
幹得好!
爽啦~~~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咪仔(2010-10-17 18:11:21)
朱爸爸加油!!也許我不明白"反廢死"是否是為了"保護及保障"死刑犯的"人權",但我想問反廢死的人,你們反對廢死,是贊同這些曾傷害過被害者的人,所做的事嗎?將心比心吧!如果你是被害者的家屬,你也會這麼大聲的説,你反廢死嗎?所以是否可以請你在反廢死的同時想想,那些被害人的家屬,正在等待社會公義給他們一個公道,在他們已失去至親至愛的同時,還有支持他們走下去的理由!!朱爸爸我也反廢死,我支持你.....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喬~(2010-10-17 18:14:53)
很帥氣的一篇文章......
您的兒子將來會以您為榮吧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KING桑(2010-10-17 18:27:52)
幹!我超俗仔!所以我只推
朱小胖生日快樂~~~~~~~!!!

你爸幹了件很屌的事!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布里德(2010-10-17 18:39:05)
支持你,跟她戰到底吧!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非比尋常(2010-10-17 18:52:14)
只敢對付網友,有種就連周玉蔻一起告啊!! 偽善!! 腦袋有洞!!!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Tonmeister(2010-10-17 19:13:08)
讓我想到了〝男孩是看著父親的背影長大的!〞這句話。

20年後凡事利他不為己,
而且勇敢的朱小胖可以被期待啊!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正義與公理(2010-10-17 19:17:13)
正義與公理~

加油~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佩服你的網友!(2010-10-17 19:35:54)
之前對於朱大的很多看法,雖然佩服,但是覺得那只是一種看法而已。所以我沒有什麼留言。

但是今天這件事,我一定要站出來留言說:辛苦了!你.很.有.guts!

這種莫名奇妙亂七八糟不要臉的要求,你不但不接受,甚至因為會為此而上法院你也不怕!我一定要給你一個讚!(啊?這邊不是臉書喔…)

加油,我佩服你!如果以後你會來巴西的話,我一定招待你,請你吃一餐!(我的體績跟你差不多)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章魚哥(2010-10-17 19:45:12)
加油!!!~我支持您!!

永不屈服!!不畏惡勢力強權!!!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denty(2010-10-17 19:46:00)
1、看完留言好像沒人稱讚那封信。這信呈現的方式很棒。
2、這案子真上法院,最難過的是法官。他會想判原告輸,但是照原告的言行,應該不會善罷甘休。
3、這案子怕被告而和解的人有可能是因為不在台北市,每次開庭都要長途跋涉,很勞民傷財。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MainFire(2010-10-17 19:49:26)
朱大
影片中我想糾正一句話
在你和盧大嬸講話的那一段
字幕是打說「...那是佛堂ㄟ,他很需要捐款阿...」
我重複聽了好幾次
他不是說這樣
他是說「...那是佛堂ㄟ,他很"可能"需要捐款阿...」
我回這篇的主要意思是
"可能"中含有不確定的語氣
在賠償中就說明要朱大賠償金錢,但是佛堂不一定需要捐款
還有盧大嬸有說
「他是皈依的師父ㄟ...」
所以自家人捐款給自家人
這還叫"捐款"嗎?
還是說名義上是捐款
活者是想拿這一筆錢?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DaveQ(2010-10-17 19:51:47)
盧小姐這招太妙了,我只要到OO黨的討論版去罵XX黨,然後XX黨就可以向OO黨提告並要求以後有關XX黨的訊息都要XX黨同意後才能Post,嗯嗯,太猛了,我很想知道盧小姐的背後人士對此有何看法? (不要提起石頭砸自己腳就好)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觀眾(2010-10-17 20:03:48)
朱學恆
我真的很討厭你
而且個人認為你根本除了翻譯魔戒外
對社會沒有任何一丁點
實質的貢獻
以上是我的言論自由
希望你也能誓死捍衛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朱恐龍(2010-10-17 20:08:30)
沒問題,你可以多打一萬篇我也不會砍,也不會提告叫你以後不能說。

Lucifer

甚至你可以說我連翻譯魔戒都不算貢獻,這也毫無問題。

不要客氣,這就叫做言論自由。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MainFire(2010-10-17 20:12:21)
這位觀眾
朱學恆先生不只是翻譯魔戒
他對社會不是貢獻
而是給予,朱學恆先生他辦的開放式課程
幫助了多少想學東西但是卻沒有辦法去學的
演講,他激勵了多少人
鼓勵多少人去追求夢想

是的,朱學恆先生語氣是重了一點
說起話會讓人感覺不爽
然而我想反問你
你對社會有任何貢獻嗎?
我先承認我沒有
你有嗎?有的話請拿證據!
言論自由是人人都有的
希望觀眾你也能誓死捍衛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sylvia(2010-10-17 20:06:50)
一定挺你!!加油!!加油!!....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終身不得異議(2010-10-17 20:09:00)
法學教授寫出鉗制他人言論的不平等條款,
蔣中正如果地下有知,應該會大大重用這種人才吧!!

翁山蘇姬,劉曉波,他們有簽過"終身不得異議"的不平等條款嗎??
他們寧願失去人身自由也要悍衛言論自由,
共產政權還未曾想過,拿這種條款給異議人士簽署,

很遺憾,大學法學教授可以編寫出這樣的條款,
讓人終身失去反對立場的言論自由,
我們能忍受這樣的教授存在於校園嗎??

這108位的網友,多少人已經簽了??
他們將來對於這方面的言論,只能透過某些團體的意見為意見,
真的可悲!!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po(2010-10-17 20:18:04)
社會菁英因為被侵害可能性極小卻要求底層民眾原諒死刑犯這是鄉愿
被害者遭殺害只能依賴國家申冤
國家不作為將使被害者家屬永遠無法釋懷
社會菁英懂法律會運用資源自己受害會運用資源保護自己
但是被害者卻無法替自己主張
這又是典型雙重標準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LESUS(2010-10-17 20:18:29)
上!上!上!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HENRY-CHEN(2010-10-17 20:23:17)
言論自由之保障與限制:依據憲法第十一條規定,人民之言論自由應予保障。且依釋字第四百一十四號解釋說明:言論自由有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乃民主社會正常發展所不可或缺之機制,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的保障。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仍得依法律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之方式為合理之限制。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誹謗罪之規定,即為保護個人法益之必要所設,與憲法第二十三條之意旨無違。

我是一個法律係的大二生。整個案件以我的觀點看來也只是朱先生行使言論自由的權利而以,而盧教授的舉動,似乎太過偏激,盧教授妳有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朱先生也有憲法所保障的言論自由,以廬教授的作法來看,似有權利濫用之虞,若廬教授看到這篇發言認為本人涉及刑法三百一十條的誹謗罪,有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的情況,歡迎提告。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refactor(2010-10-17 20:41:02)
学法律的同学就是喜欢把简单的事情说的很复杂,"言论自由如果冒犯不了谁,那它就一钱不值"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HENRY-CHEN(2010-10-17 21:47:09)
哈哈 美個法律係學生都是被這樣教出來的啊!!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WWW(2010-10-17 20:29:16)
朱阿宅這次有開霸氣喔
加油 我們支持你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Yoyo(2010-10-17 20:30:30)
敢做敢當...朱大有需要發起樂捐來幫忙打官司嗎?

死刑本就應該, 在下根本不想辛苦的納稅錢去養一輩子被關在監獄裡的殺人犯.

不知支持廢死的人或教授們或團體是否願意多花錢去養他們呢? 但別把這些開銷算在支持死刑的人身上!!!!!!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逆鱗(2010-10-18 17:11:03)
這是個頗值得深思的問題,且以假設性的方式來思考:

殺人犯----不想養--殺掉
強制性交犯--要養嗎?不養的話怎麼辦?放出來?殺掉?
強盜犯----(同上)
酒醉駕車---(同上)
誹謗-----(同上)
偷竊-----(同上)



不知道我們的社會願意養哪些罪犯?願意把哪些罪犯放出來(因為不想養),又可以安心生活?還是因為不想養,所以只要犯罪通通殺掉?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逆鱗(2010-10-19 22:00:27)
  另外,您這種[誰支持什麼,就為它出錢]的想法,在某些場合或許適用,對於大部分的公共事務卻不適用,監獄即是其一。
  試想,如果我很討厭某個坐牢中的政治人物,可不可以要求我的稅金不要拿去養他?如果我覺得酒醉駕車沒什麼,可不可以要求我的稅金不要用在酒駕犯人身上?監獄就是那幾間,司法、獄政的公務員就是那些人,他們或多或少經手過殺人犯,在合乎成本效益的前提下,不可能做到仔細區分誰的稅金有沒有用到殺人犯身上。
  如果監獄要分立場來運用稅金,馬路要不要分(常/不常出門)?清潔隊要不要分(喜歡/不喜歡垃圾分類)?國軍經費要不要分(依統/獨 或者依 和平主義者/嗜好戰爭者/渴望安全者)?國家以及國家所提供的公共服務是個套餐,要嘛在老闆改菜單(政府修法刪除你不喜歡的項目)之前乖乖繳稅,要嘛就邊繳稅邊糾集同志推動修法;還有一條路是去別國生活,不要跟這個國家有瓜葛,就不用擔心繳的稅用到的項目你喜不喜歡。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Audrey Chen(2010-10-17 20:30:51)
朱小胖的爹

請加油!面對這樣無理又傲慢的"人"(?)

還要耐著性子回應

簡直就要瘋掉!(持續搖頭中)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refactor(2010-10-17 20:34:37)
作为一个没有言论自由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特地前来支持并表示羡慕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jay(2010-10-17 20:36:23)
如果真的要遊行號召
別忘了通知大家喔
朱大我支持你!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cwfiona(2010-10-17 20:42:25)
令人感動!!Q___Q
這個社會有朱大真好!!!!!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正義加油!(2010-10-17 20:43:52)
加油~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不好笑(2010-10-17 20:45:22)
哇哩勒...皈依佛堂就要人家捐款.真相變相嘞所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x1524987(2010-10-17 20:47:24)
我是一直潛水的人,但我今天要站出來,推朱大的文
推朱大的精神。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阿毅(2010-10-17 20:48:32)
朱大 我支持你

台灣因你而溫暖~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poje(2010-10-17 20:51:02)
沒錯
讓反廢死的人有免除養殺人犯的權利,要養就讓廢死聯盟的人去養就好了
而且要免除殺廢死聯盟的人及其親屬的死刑刑責,不能讓他們兩套標準.
反廢死,請先從自身做起,不要強加在他人身上. 啾咪^.<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木村拓宅(2010-10-17 20:52:18)
加油!!朱豪宅和朱小胖!
朱大的髮圈不酥胡啦~~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mftd(2010-10-17 20:52:59)
推~~~ 麥克風是我租的 ...XD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小小人(2010-10-17 20:54:59)

加油! 朱大哥!

社會新聞越來越扯,總覺得治安仍然很差。

但我相信總會有人站出來發出聲音,做一點事,就像是您這樣的人。

感謝您。

感謝您為我這種只會在網路上發怒無奈的小俗仔發出怒吼。(淚)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MurderKiller(2010-10-17 20:58:29)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當在其位者不能司其職時,對國家社會是多大的損傷?
作為一個法學教授,應保護善者打擊惡者的法律學的教授,
替惡人發聲,迫善人噤聲,
沒有用法律替人謀福,卻用法律告人,打壓台灣多年來得來不易的言論自由,
強迫異己接受己方的想法,這真的是一個法學教授該做的事嗎?

對於社會改善這麼大的議題,身為一個普通的小國民一點力量也沒有,
但如果因為沒有力量而不發聲,那我會恥於自己什麼也沒做。
支持朱大,我想挺直腰桿地活下去。

國之將亡,必有妖孽…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frank(2010-10-17 21:05:20)
廢除死刑和言論自由是兩回事

但是看起來大家都把他混在一起講

這件事我認為雙方都有問題

網友可以支持廢死或是反廢死,但是不應該誹謗或攻訐他人造成他人的名譽受損,提告是有理的

盧女士則是為了廢死而打壓別人的言論自由,反而模糊了廢死的理想性

我想,廢死不光是原諒死刑犯這麼簡單而已

我認為先進國家廢死有其原因,大家不妨靜下心想一想

維持死刑真的對台灣好嗎?廢除死刑台灣會不會更好?

國外的作法有沒有值得我們借鏡的地方?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大貓(2010-10-17 22:02:03)
引用frank:
維持死刑真的對台灣好嗎?廢除死刑台灣會不會更好?
國外的作法有沒有值得我們借鏡的地方?
--------------------------------------------
你可以先說說關於,
你所認為國外的做法值得我們借鏡的地方,
廢除死刑會使台灣更好的地方。
我是滿想知道廢死一方,關於這這兩件議題的看法。
這就是廢死聯盟希望的雙向溝通吧!
試著來爭取大眾的支持吧!

別老提那些薄弱、一廂情願、自相矛盾、被罵到翻的理由。
EX:
死刑不可挽回(X的勒,錢罰了可以退是不是)。
用終生監禁替代死刑(X的勒,永不假釋廢死聯盟出錢可以考慮)。
死刑無嚇阻作用(X的勒,廢死也不會減少犯罪率,再說我懷疑這說法)
司法不夠公平(廢死也無法促進司法公平)。

維持死刑的新加坡(他們的刑罰是世界上算很重的吧!)
哪個廢除死刑的國家治安比新加坡好?
說幾個可以讓台灣借鏡的地方吧!該不會你也說不出來?
-----------------------------
盧教授,果然別有居心,早就不覺得只是捍衛名譽這麼單純。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大貓(2010-10-17 22:07:32)
死刑不可挽回(X的勒,錢罰了可以退是不是)。
-------------------------
呵!太激動筆誤,錢罰了的確可以退。
但坐牢做了,坐牢的時間可回不來,所以連坐牢也要被廢除嗎?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frank(2010-10-17 22:44:32)
廢死不能站在犯罪者的觀點來看,這跟原諒不原諒沒有關係
跟人權或生命也沒有關係

若站在原諒、人權與生命的觀點來看,勢必與整個社會對立
因為華人社會普遍認為殺人償命是理所當然
我在幾年前聽到廢死的第一個想法也是「太荒謬了」

但是自從了解一些主張廢死的想法後(當然不是盧女士說的)
我認為廢死是有前提的,也有其理想性的

我們靜下心來想想這句話有沒有道理
「當國家把加害者斃了,國家的任務就完成了,國家不欠你了」

不論廢死或反廢死都應該先認清我們的政府有沒有「犯罪受害者家屬處預措施」之後再談要不要廢死

不論是廢死或反廢死,重點是不要讓國家幫你槍決了兇手之後就不理你了
想一想若是你家裡的經濟支柱被殺了,兇手槍斃了,你也沒得到任何補償
你要怎麼過生活?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大貓(2010-10-17 23:13:35)

***************************************************************
引用frank:

我們靜下心來想想這句話有沒有道理
「當國家把加害者斃了,國家的任務就完成了,國家不欠你了」
--------------------------------------------------------------
這句話的確是錯的,但並不代表[國家為了大眾利益,維持死刑]這件事是錯的。
國家應該做的更多,不單單只是把死刑犯殺了。

那支持廢死的人,除了壓迫司法阻止目前的法律外,
有做什麼其它的事嗎?只少也提出個像樣的理由告訴大眾,
死刑是弊多於利。

也是我上一篇回你文,希望你說明的部分。
到底"先進國家"廢死後,有什麼值得台灣借鏡的地方?



***************************************************************
引用frank:

不論廢死或反廢死都應該先認清我們的政府有沒有「犯罪受害者家屬處預措施」之後再談要不要廢死

不論是廢死或反廢死,重點是不要讓國家幫你槍決了兇手之後就不理你了
想一想若是你家裡的經濟支柱被殺了,兇手槍斃了,你也沒得到任何補償
你要怎麼過生活?
--------------------------------------------------------------
補償受害者也可以在維持死刑的情況下做啊!
不應該是,國家沒做好受害者保護,所以死刑暫停。

支持廢死的你,應該是要說服大眾,到底廢除死刑對社會有什媽好處吧!
扯到「犯罪受害者家屬處預措施」做什麼?
不管死刑存在與否,這件事都該做。

你到底說不說得出來,
國外的作法哪裡值得我們借鏡?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大貓(2010-10-17 23:38:00)
再說一件事情,
所謂的"先進國家",定義上是只有錢的國家。
並無考慮社會情況,國民素養等因素。
很單純的就是有錢的國家而已。

因為他們有錢,所以台灣的法律要向他們看齊嗎?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Ron(2010-10-18 00:14:56)
很多先進國家嫖妓與A片都是合法的,
能不能也請一同推動合法一下?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frank(2010-10-18 00:17:51)
我問了我老婆對於廢死的意見
她直接了當的說「要我用納稅錢養殺人犯,那是不可能的事!」
我想,廢死團體應該提出更能說服社會的說法
否則實在不容易改變這個社會對於殺人償命的想法

我對於廢死與否並沒有特別的堅持,當然也是因為我還不夠了解廢死會對社會有什麼影響

不過這個部落格寫的文章,倒是提出了還不錯的觀點
http://momoge.blogspot.com/2010/06/blog-post_08.html

我也是認為,國家應該對於相關法令與補償作法完善之後才能談廢死議題
否則就會像現在一樣搞出這麼大的風波卻得不到社會的支持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Colin(2010-10-18 06:33:27)
先進國家廢死??
有沒有人統計到底有多少所謂"先進"國家 已經廢死?
其中有多少 其實也很多贊成死刑
在來有多少其實已經在討論恢復死刑??
小弟在澳洲上禮拜才聽到 這邊的辯論
是的 廢除死刑他們是認為人道 但是也討論很多廢死之後的問題
還有犯罪率提升等等問題
難道要等先進國家 在次恢復死刑
然後台灣才重新跟進??
為什麼 我們不能做根據自己的國家民情做出對的事情
一定要跟著人家屁股後面走??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frank(2010-10-19 14:34:38)
我建議廢死團體都去加入「反廢死」,相信廢死很快就能被接受了
因為廢死團體的觀點都有問題,造成人神共憤是必然的

說說這幾個觀點:
1.悔改,你悔改了,出獄了,那我的親人可以復活嗎?
2.原諒,妳都不肯原諒稱妳為叫獸的人,卻要我原諒殺人兇手?
3.人權,殺人犯有人權,被殺的人呢?
4.生命,難道被殺的不是生命嗎
5.無意,少女半夜上網跟男生聊天,難道是要男生殺他嗎?

那位女士我是建議她還是閉嘴比較好

至於網友的評論,我相信憤怒是會有的,但是誹謗或造成他人名譽受損可不是言論自由的範圍

言論自由的定義是「言者無罪,聞者足戒」,而自由的界限在於他人的自由。當言論已經超過了界限,就不再是無罪了!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diffmove(2010-10-17 21:14:32)
~~

世界上有一種人沒有言論自由,
那就是打壓別人言論自由的人!
世界上也有一種人沒有人權,
那就是惡意謀殺的兇手!

~~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leoliao(2010-10-17 21:16:23)

如果這樣的話,目前的民意大部分都是反對廢除死刑。
廢死言論是不是也應該依照第四條辦理?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7 21:25:03)
罵人是「爐叫獸」,卻說這不是毀謗,而是言論自由!!!還說絕不刪除!!!!

這個如果是言論自由!!!??
那什麼是謾罵呢?
法律將形同虛設!!!

老朱,你真的真的真的捍衛這種「污衊」以及「惡毒」的「謾罵」嗎?
如果是這樣,
那麼台灣將只有無止境的對立與謾罵!

那些隱身在網路後面的懦夫,將會把不負責任,傷害台灣人的惡毒語言散布在台灣的天空。
理性討論的言論將會「被劣幣逐良幣」,而消聲匿跡。

表達自己的意見,有需要拿踐踏、辱罵別人當手段嗎????

老朱,在你們爭取「惡毒言論自由」的同一天,就是台灣真正「理性言論自由」的忌日!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diffmove(2010-10-17 22:24:52)
~~

我倒是很好奇...廢死團體之前有沒有拿著這種東西叫人家簽合解呢?
他們是不是也拿著這個第四條,
讓那些罵爐叫獸的人簽下去呢?
真的有的話那就不好意思了,就像我之前說的,我對廢死的最後一點同情,完全消失了。

~~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禁衛軍團(2010-10-17 22:28:58)
如果你的家人半夜在路上被性侵,這都是被害人的錯,你還需要什麼理性討論的對話??這還不夠惡毒?

引發眾怒在前,到處提告在後,難到大家都應該低頭不許革命?
贏得尊重是靠到處提告得來的嗎??
No,別人看你的角度才是你的高度,

如果那個女人真的要來告,大家就一起上街頭,到他們校門口靜坐抗議吧!!

教授?又如何!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大貓(2010-10-17 22:57:00)
引用 郭大俠:
罵人是「爐叫獸」,卻說這不是毀謗,而是言論自由!!!還說絕不刪除!!!!

這個如果是言論自由!!!??
那什麼是謾罵呢?
法律將形同虛設!!!

-------------------------------
毀謗,很多時候都是自由心證的。

[豬]可以拿來罵人,[豬]也有人愛豬成癡,
有人拿來當[可愛]的替代詞。
[你真聰明],換一個語氣也可以是充滿惡意。

比對盧教授在電視上的言論[被強暴是女孩子大半夜上網,是受害者、是受害者父母的責任]。
那段話難道沒有毀謗受害者(引藏有對方不檢點,自找的意思)。
這言論都沒有毀謗的問題?

你不覺得[爐叫獸]三個字更沒有惡意嗎?
獸=動物,人是動物,盧教授她會對朱大吼叫,爐叫獸=姓爐會講話的人。
哪裡來的毀謗?別玩這種文字遊戲好嗎?

明明就是盧教授小題大作,另有居心。

朱大幹得好,支持支持。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手機忘了帶(2010-10-18 19:02:47)
你知道有種東西叫"微軟新注音",沒選字常常會打到錯別字~也許人家要打盧教授,不小心打成爐叫獸,又因為手太快沒更正enter下去,這樣就說要告人家毀謗,如果我問美編你校稿完沒,打成你叫睪丸沒,他是不是也可以告我言語騷擾啊~~~好可怕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失業工程師(2010-10-18 20:06:11)
郭大O跟另外用簡體字留言的 人 IP 來自?
發言時間 真是意外的巧合 呵呵
雖然說網路無國界 但是 用個同樣網域的 可就騙不了人了~~ㄎㄎㄎ
自問自答 好有趣阿 一個從事網路設備設置五年的半吊子工程師留~~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宅男爸爸(2010-10-17 21:36:50)
正德基金會我上次還去他們辦的慈善園遊會擺過攤位
其實善心人很多,但是善心並不應該是被拿來濫用的
唉!
打著慈悲的名號卻做著迫害別人的事情,就算是身為兩個孩子的父親,在這邊留言會被告我也得出來講話!
請盧教授不要丟正德老師的臉了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JJ(2010-10-17 21:42:20)
朱大,我挺你,加油!!!!!!!!!!!!!!!!
另外,祝朱小胖周歲快樂。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小人物(2010-10-17 21:46:08)
雖然我貶低報復 但報復是正義的核心
寬恕是偉大的 但寬恕把人不公平的置於情緒混亂中
國家的寬厚反而變成對受害者的另一種犯罪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CX(2010-10-17 21:46:35)
廢死聯盟,好威阿。
擋我路者,去X吧~.~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ckm109(2010-10-17 22:19:38)
加油~~~~~我支持你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小樹(2010-10-17 22:26:40)
好呀!!!!!百分百支持!!!
朱大說的有理押!!!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lembert(2010-10-17 22:28:10)
前面那個「我只是個法官」的回應還滿中肯的!
另外,「並且取得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之代表人士的"意見",在該相關網路、電視廣播節目或其他活動中以適當篇幅加以呈現」這段還有另外一個問題,一般會被這麼要求的是報紙、電視台,從沒想過這樣的情況會用在個人身上。雖說朱豪宅現在是公眾人物,有一定的影響力,但這樣的要求真的很誇張。以選舉為例,就是要候選人在公開發表政見時,還要講一下對手的政見……會不會太瞎啊~

雖然我是認為整個社會應該要往廢死發展,往這個目標發展也表示整體社會在各方面都會往愈來愈好的方向發展,然後在適當的時候,廢死就會很自然的修成正果啦~

當朱豪宅以反廢死的立場積極的處理被害人保護工作時(我覺得應該是廢死初期工作的一環,聽說廢死的相關配套綠黨近期有慢慢在形成論述,希望能成為可以被期待的新發死中堅團體),更顯的廢死盟在實際執行上的虛弱無力啊~不禁讓我產生倒底是誰在廢死的錯覺~

最後,還是講一下,朱豪宅應該不會希望朱小宅的生活充斥各種「幹噍」的文字、語言吧~所以公開場合還請朱大及諸位支持者忍一下~一切都是為了「宅」啊!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OMG(2010-10-18 02:57:45)
在我看完「我只是個法官」的留言之後,我終於親身體驗到,為什麼有些法官會被說成是恐龍法官。因為他們只管判決書是否適格,而完全沒考慮到現實社會的運作。誠如 Dove在(2010-10-17 17:16:41)的發言,” 如果朱大真的簽下這份道歉書,那麼到底要如何審視朱大的發言是否公平客觀?又,誰來審視?” 一般。將來朱大言論,若稍有不從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之代表人士(是誰?)的意見之時,豈不註定賠錢賠到死。
另外,建議您與 「我只是個法官」兩位,真的該好好的將中文學好。而在學習中文時,可千萬不要只是了解中文的表面意思;還有,前後文的連貫、與文字背後的可能涵意、文意的呈現與現實社會的運作之間的關連。譬如說,某個討債公司的黑社會角頭跟你說:「大哥,您就幫幫忙借個錢週轉週轉吧!」,我相您該不會白目到以為,那黑社會角頭是想跟您借錢,而不是要保護費吧???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逆鱗(2010-10-18 16:30:58)
他的名稱是:我只是個法盲。
不是官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lembert@yam.com(2010-10-24 21:14:43)
唉呀~度數可能又加深了,竟然把盲看做官……囧(謝謝提醒啊~

回應一下OMG大~

對於Dove大對如何判斷客觀公平的質疑,我也十分認同,只是沒key出來。但Dove大也認為在那個××書的第四條所要表達的是,當朱豪宅對a議題表達意見了,必須取得廢死團體、司改會對a議題的「意見」,然後做適當篇幅的呈現。
為何不見OMG大對Dove大針對這點提出任何的意見,而只針對「我只是個法盲」跟在下呢?是因為我在這反廢死的聖地表達支持廢死的立場嗎@@?不解啊~
再者,你大可以說明你對那段文字的解讀方式,key了幾句酸人,又提了一個不適當的例子,並不會有助於釐清那段文字的意涵啊!
同樣開口說「可以借個錢讓我週轉」,說的人與聽的人的關係、表達的口氣等都會讓同一句話有不同的意涵。
黑道兄弟凶狠或奸詐地說出這句話,明顯是來借錢不還的。
黑道兄弟跟我很要好且很哀怨的說出這句話,即使我說沒錢可借,他最多跟我絕交。
我的死黨很不好意思的說出這句話,即使我很無奈的說最近手頭很緊,他最多嘆口氣掉頭就走。
我那隔天還不出錢就要被砍的死黨手拿西瓜刀惡狠狠的說出這話,即使我一臉好氣的說有事好好談不要動刀,他還是有一半的機率會把刀子架在我脖子要我把錢拿出來。(一半的機率是其實他跟本沒把我當死黨過XD)
........這一大段跟第四條的「意見」有沒有「同意」的意涵有關嗎?
應該沒有,所以舉錯例子了……

最後,「我一開始就認為第四條部份內容很怪」,至於那怪怪的部份會不會構成法律上的防礙他人言論自由,或憲法上的言論自由,我這門外漢就不知啦~所以不要跟我戰我沒意見的言論自由~

ps.討論議題要做到沒立場、立場超然是很難的,但閱讀、發表時,盡量減少立場上的喜好所引起的情緒波動,可以比較有條理來理解、表達、回應。我也在學習呢!共勉之~

ps2.第一次按「回應此留言」,希望不會跑到最底下@@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恩慈(2010-10-17 22:29:03)
我連去總統府前面罵總統是豬都沒問題了,
何況是罵一個不懂得站在別人立場、不食人間煙火、不懂公平正義的「教授」?
中正大學真的該檢討了!!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cc(2010-10-17 22:36:10)
很佩服朱先生
但根據我家人先前打官司的經驗
並非"有理"便會贏
判決會如何是輪到的"那"一位檢察官及法官的認知而定
希望您準備充分 祝您成功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我草包一個(2010-10-17 22:37:32)
關於這個議題我提出幾個小小不才的想法:
1.台灣對於政策的辯論,變成一言堂而容不下不同意見這樣好嗎?民主的價值就在於包容性即大,而不會再發生蘇格拉底受死的情形
2.這個議題的實益有大到要耗費社會全民批判嗎?以現階段或未來性,要廢除死刑在兩大黨的現在走向與民意指標,十年後都不太可能成功,尤其廢除死刑也不代表不是折衷的廢除, 對於窮兇惡極之徒,仍可以判除死刑,對此在現階段不可能修法廢除而單純學者對政策的思考論證而言,或許給予學者多點包容思考意見並非不妥,而在論理上廢除死刑也全不代表是原諒死刑犯或寬恕死刑犯,只是裁罰方式之不同,或是有錯判為死刑犯的疑慮,所以若採廢除死刑學說,也不能說等於就是站在惡徒之列或是有原諒死刑犯的意思,因為真的能原諒的是受害家屬,其他人都沒有立場講求原諒的!
3.我國憲法是保障人權,但是是有限制的人權在自由,所以憲法23條才有立法合理限制人權的必要,例如行的自由遇到紅燈還是要停下來,那麼言論自由也當然不能以侵害他人人權為前提,就好像,小明欠小花100元,小明可以要求還錢,可是卻不能假借還錢這個正當理由,就把小花綁起來痛打一頓,所以假若真的有侵害到盧教授的人權,說真的,是否也該給她一個人權保障才公平呢?
4.其實學法律的人有些思考是單純的,今天覺得你侵害到我的權利,我要為自己的權利而奮鬥,那我就訴諸法院,其實希望最終不要進入法院的作法就是和解,所以盧教授她給的切結書,在實務上應該就是和解書了(由盧教授那方先撰寫兩方再商議討論也是實務上正常),也就是希望透夠和解不要讓住件事情越演越烈,浪費社會成本,或訴諸司法,那盧教授的想法是覺得你真的侵害到她的權利,那要求你合宜的賠償是當然的,那她也不收這個錢,要你專捐她所指定的公益團體,其實這也不能說不當,因為畢竟錢是進公益團體而不是盧教授的口袋,例如基督教徒被打,他要求和解的賠償金捐給基督教會,這似乎也不算不合理,這社會實在有太多不公平的事情還需要朱先生去為弱勢者奮鬥,朱先生是否還要繼續所謂的奮戰進入法院當然也是你的自由了
5.對於莊律師認為不要隨便就告人家,不才覺得也只能說對一半,有些人真的是講不聽失去理性,一再容忍受傷的還是自己,例如秀才遇到兵,這時如果透過司法給予教育,相信很多人會更加重視人權,如果讓我當兵從來我一定告翻一堆殘害人權的士官兵(連交大成大畢業的也都可能是人權殘害者,我們還能姑息嗎?我姑息的結果換來的確只是羞辱,這對嗎?),不過這個案件雙方其實一開始能坐下一起面對面溝通或許也不會演變成這局面,站在理性角度我相信朱先生知道之後如何智慧的化解的!
6.在這裡向朱先生陳情一下,請問您對於勞工基本薪資議題有沒有興趣,企業一樣賺很大,股票股利全世界發最高,經濟成長率不輸南韓,薪水卻少很多,我國勞工薪水退回十年前水準,請問有沒有興趣為這百萬弱勢勞工抗爭呢~~一定很多人想要你抗議,為他們發聲,如果真的抗爭成功薪水漲了,那你真的是"神"朱了!!加油喔~~!!
草包一個 敬上
p.s mail是假的不用回我了 我很低調滴....^^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如是我聞(2010-10-17 22:41:12)
幹的好伙計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台中人(2010-10-17 22:48:48)
哇靠!!! 這教授是受中國共產黨教育的吧? 怎麼跟共產黨指控Google的口氣一樣耶, 真是恐龍級的教授, 什麼時代了還能命令別人在網路上的發言, 真是無言....中正大學~?! 也難怪了,獨裁者蔣介石的學校嘛..... 照這種標準,每天網路上罵馬英九,郝龍斌的人幾百萬, 台灣可能要多蓋幾百家法院才夠喔........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奕(2010-10-17 22:56:32)
說真的針對噤口這方面
我很好奇這位大嬸平哪一點???
挖靠 難道他人言論有她禁止述說的程度嗎?
還是說他是藉由法律想判朱大刑條?
真好笑 都說了台灣是言論自由的社會
我建議大嬸去看一下十月圍城
為什麼要反清?? 當然是因為要民主要自由
要公平阿 大嬸 虧你是正港的台灣人 (看護照AND身分證~)
是因為覺得自己的言論被收到拘束還是沒有可以反駁的機會
就要提告 那只能說你的想法實在是太古板OR想太少了
再說廢除死刑這定義是什麼 (這方面不在多說)
還有 俗話說 法律是不完美的 因為訂製法律的人也是不完美的
(挖X屁話...) 法律是活用的不是你想告就告
以上
還有就是
朱大= = 如果真的要這樣走下去你還要花更多錢請人吃蛋糕耶>~<
(因為問題太多了)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J(2010-10-17 22:59:54)
版主也不喜歡別人罵你,那你在批評別人的時候,是否應該要檢視自己的行為?
你認為應該要對話,那麼你寄的信裡面寫著「XX的」不就是存心挑釁?
你難道會希望別人對著你的兒子、老婆說:「腦袋破洞」、「迷戀罪犯症」、「希望被XX100遍」???

你當然不希望。

既然您是知識份子,在行使你的「言論自由」的同時,應該也要學會尊重他人。

你不希望被罵,別人也不希望被罵。

我想不要罵人,只要是知識份子都可以做得到。

當你批評別人沒有討論、對話,你是否應該要檢視自己的作為?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朱恐龍(2010-10-17 23:06:35)
不會,我歡迎你罵我。

這是你的言論自由。

社會沒有批評是不會有進步的。鄉愿和尊重別人是兩回事。

Lucifer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8 00:18:58)
朱學恆恐龍:
你肚量很大啊!歡迎別人罵你!!!!!
還說這是別人的言論自由,沒批評不會進步……
罵你的女兒被強姦100次也沒關係!!!!你真的好肚量。
============================================
可是我想罵的是你的家人!他們竟然贊成你這樣做!!!

請你公布你孩子妻子的資料!!!!讀哪個學校?在哪裡工作?
尤其是教出你這種孩子的父母!!!!
我很希望能[親面]罵你的孩子、妻子或父母,
這樣當面批評,你的孩子或父母才會更進步!!!台灣才會更進步!!!
這就是[有效的]言論自由!!
當然他們可以不聽,但是我當然可以講,
例如,我可能會當面對妳女兒一些那些網友對盧教授說的話:[希望你被XX100次。]
你百分之百放心,我絕對不會碰你家人一根寒毛!!!他們人身絕對安全!!

請你公佈親人的資料吧!!
接受大家[言論批評的自由]吧!!!為了台灣的進步!!!
我相信你不敢回應的!!!!!!!!!!!!!!!!!!!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天慚腳(2010-10-18 05:04:18)
我記得朱先生的plurk有他的地址耶
這位郭大俠很好奇的話可以循地址過去找人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煜(2010-10-19 17:24:20)
給某樓
閣下頻嚷要此部落格主(簡稱朱大)公開個資,
只因為朱大曾言"不會,我歡迎你罵我。 "

麻煩閣下看清楚,原文是 我歡迎你罵"我" ,
看清楚了嗎?

我始終看不明白你的文章所據之理為何,
朱大是歡迎你罵他,
並沒有說歡迎你罵其他人,
何苦你頻頻要求朱大公佈他的家庭資料呢?
另外,別忘了一點,
如同"問別人名子之前,要先報上自己的名子一樣"
當你對別人做了任何一件事,
同時也就意味著你同意別人以同樣理由對你做出這件事.
閣下要求朱大"公佈"家庭資料,
那麼閣下自己先公佈了沒?

說到"公佈",
不知是否我誤解閣下文中之意,
請問閣下是想要朱大"公佈"大眾,
亦或是"告知"閣下呢?
不論閣下想的是哪個,
提醒閣下,
若閣下仍堅持要求朱大公佈家庭資料"而朱大也同意時"(天阿,我好怕你沒看到這句),
你自己發布個資時,
也請務必比照閣下所要求之規格辦理.

朱大是公眾人物沒錯,
部落閣是他的沒錯,粉絲團也是他的沒錯,
但是請閣下別忘了,
發那些不雅用詞文章不是朱大,
要指證別人時,請先想想你們是不是找錯人了?

友情提醒部分,
敝人嘴砲功力不才,但是...
閣下想砲人的部份,顯然沒成功,
閣下嘴砲功力,顯然大家都知道,
欲練嘴砲,推薦閣下去PTT或巴哈與鄉民舌戰一番定能增長功力(沒有我也沒辦法,這種事是很講天份的),
祝你好運~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shawnian(2010-10-17 23:07:57)
謾罵別人確實不對
但這正可以考驗那位大嬸
事實證明
連死刑犯都原諒的大嬸卻要對網友提告
怎麼樣都說不過去吧?
我看偽善是真的
版主加油!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Y(2010-10-17 23:12:13)
「社會沒有批評是不會有進步的。鄉愿和尊重別人是兩回事。 」

我同意上述這段話,但是對別人進行人身攻擊、毀謗和公然侮辱,不可能讓社會更進步;而不做這些行為和鄉愿與否也一點關係都沒有。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朱恐龍(2010-10-17 23:27:20)
社會就是要百花齊放才會更進步的溜。

而且當你要求每個人都認定你不爽的言論叫做誹謗的時候,那就是言論自由的倒退了。

Lucifer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Eugene(2010-10-18 11:11:02)
我也反對廢死。但私下認為雖然言論自由是需要保障的,也不應該以言語去攻擊別人的私領域。此外,朱大在提供網友空間討論公共議題時,是否也有責任引導大家理性探討死刑存否對社會、對道德的影響等,而非往盧教授腦袋是否有洞或這種貨色是否適合在中正大學任教等事情討論,否則焦點又會模糊。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路人丙(2010-10-17 23:21:23)
我看到打官司要捐錢給慈技我就囧了


囧凸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黑色娑羅雙樹(2010-10-17 23:22:26)
好一陣子沒來看你了
這次我服了你了

這位大嬸說的話跟行為前後茅盾啊
被人家罵幾句就無法原諒要提告
會被判死刑的人,可不是只有罵幾句才被判死刑吧

我想你一定也不支持罵人
只是這次必須捨小義而就大義
要逼這些廢死的出來跟人辯論吧
既然要廢死,就應該是佛心百分百吧
被人家罵幾句就受不了激
還吵著要推廢死
可笑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陳大頭(2010-10-17 23:25:49)
咳~第一次發言
我反對廢除死刑
朱大加油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聖潔(2010-10-17 23:29:51)


事實就是,盧教授上節目、上新聞已然成為公眾人物,卻無法寬心的接收來自多方的評論。


而且雖笅的一點,朱大沒有人身攻擊、毀謗和公然侮辱OK?
Y大妳再跳針個什麼勁?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阿賢(2010-10-17 23:35:50)
一樣是中央大學的 學長加油 推一個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路人甲(2010-10-17 23:42:41)
我認為盧教授的行為,只是她個人的主張.

現在更應該注意的,是廢死聯盟的行動.

這些日子廢死聯盟一直在用國際組織的壓力,強迫法務部低頭.

從10月15日法務部提出以無期徒刑取代死刑,以及開始提倡所謂的〔恢復式司法〕,顯示法務部承諾年底前執行所有死刑的立場,已經開始鬆動.

電影〔魯冰花〕中,有繪畫天份的孩子古阿明,在學校決定派村長的兒子參加縣立繪畫比賽時,跟老師說了一句:

〔老師,有錢人的孩子真好,什麼都比較會.〕

現在,這句話可能要修正一下:

〔外國人的孩子真好,什麼都比較會.〕

作家鍾梅音在描述埃及艷后的美貌時寫道:她的魅力可以抵擋三個全副武裝的羅馬軍團.

而現在,廢死聯盟只用了四個外國說客,就能夠抵擋二千名網友的懇求,被害者家屬的哀哀求告,和全國六成的民意.

曾部長,請問您是台灣的法務部長?還是美國的司法部長?或是日本的法務大臣?

中華民國公義協會在10月30日下午六點,在法務部門口將有一場抗議活動,詳情請參考:http://www.facebook.com/home.php#!/event.php?eid=160525690638705

請大家屆時能來,做我們的臂膀,謝謝.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OHLAOHLAOHLA(2010-10-17 23:4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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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曾大志(2010-10-17 23:51:59)
『廢死團體和其成員這種迫害言論自由的行為,從這一刻開始,會在我這裡被擋下,由我來結束。你們別擔心,有我在!』

『你爸爸可能會被告,可能會被關,但是你爸爸是不會屈服的』

坦白說,你這個案子本身並沒有這麼悲壯,
不用寫得這麼誇張,
感覺整個油掉了!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阿飛(2010-10-18 00:32:24)
給 曾大志先生,朱大想給兒子留下精彩的文字表達,

況且這是他的部落格,你不喜歡可以不用特地來酸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愛上你的肩膀(2010-10-17 23:52:19)
你絕對不是一個人,我們也準備好了!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彭榆鈞(2010-10-17 23:55:27)
Good Job!!
我支持你~~~!你是我宅男中的偶像啊!
留下本名代表我挺你到底!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外國的月亮比較圓??(2010-10-18 00:08:27)
外國的月亮比較圓??
月是故鄉圓阿~
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請疼惜台灣人
別又再跟"廢死"一次又一次在受害者家屬的傷口灑鹽
台灣也許會"廢死"
但不是今天也不是明天
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8 00:22:45)
朱學恆恐龍:
你肚量很大啊!歡迎別人罵你!!!!!
還說這是別人的言論自由,沒批評不會進步……
罵你的女兒被強姦100次也沒關係!!!!你真的好肚量。
============================================
可是我想罵的是你的家人!他們竟然贊成你這樣做!!!

請你公布你孩子妻子的資料!!!!讀哪個學校?在哪裡工作?
尤其是教出你這種孩子的父母!!!!
我很希望能[親面]罵你的孩子、妻子或父母,
這樣當面批評,你的孩子或父母才會更進步!!!台灣才會更進步!!!
這就是[有效的]言論自由!!
當然他們可以不聽,但是我當然可以講,
例如,我可能會當面對妳女兒一些那些網友對盧教授說的話:[希望你被XX100次。]
你百分之百放心,我絕對不會碰你家人一根寒毛!!!他們人身絕對安全!!

請你公佈親人的資料吧!!
接受大家[言論批評的自由]吧!!!為了台灣的進步!!!
我相信你不敢回應的!!!!!!!!!!!!!!!!!!!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8 00:31:00)
言論自由不只對你適用,應該對你的親人也適用吧!
罵你社會會進步(這是你說的)!!
罵你的家人,社會會進步的更快!!

我希望你的家人,他們確實能聽到社會上不同的聲音,而不是他的家人朱恐龍的唯一聲音!!!
這是言論自由的真諦。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Jm(2010-10-18 00:57:31)
親愛的郭大俠:

那您需不需要也對等的留下您的家人的聯絡方式呢?
我想也會有很多鄉民會過去與他們討論究竟是什麼樣的生活經驗,
會讓您覺得「A」的言論不恰當,是因為「A」的父母教的不好,是因為「A」的家人縱容他在網路上面這樣所謂的「謾罵」?

然後你就想要去罵「A」的家人們?!
您放心好了,我只會想要去跟您的家人討論一下,為什麼你的想法會那樣偏激,我連罵也不會罵,更遑論什麼人身安全了。:Q

您想太多了,真的。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8 01:27:35)
我個人堅決厭惡網路謾罵,
我也不相信無理的漫罵會使社會進步,為何我要留親人的資料讓你罵???
不懂!!
你的問題完全不合邏輯!

可是朱學恆認為謾罵可以促進社會進步,那麼就請他言行一致吧!!
難道難道難道他不希望他孩子進步嗎?

我想,
不希望,
他真的不希望,
朱學恆真的不希望他的孩子,經由被言語侮辱、恫嚇、威脅而進步!!

朱學恆言行不一致,真的很可悲..........他個人的悲哀。
朱學恆言行不一致,卻是台灣的輿論領袖,真的很可悲...這是台灣的悲哀。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Kake(2010-10-18 03:59:39)
第一次留言,文筆不好請見諒!
什麼是言論自由,不知道大家有沒有好好想過?
認為別人的言語是謾罵時,有沒有想過自己憑藉的是什麼樣的標準?
我不太會說,但我推薦一部電影:The People vs. Larry Flynt.

我不知道滿天八卦,充斥著酸民文化的日子會不會比較好,
但我絕對不願意去過一種我的言論必須被"事先"審查的生活!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天慚腳(2010-10-18 05:08:46)
這位郭大俠
朱學恆甚麼時候變成台灣的輿論領袖了= =?
你要不要乾脆說他是台灣總統算了?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私心(2010-10-18 15:14:24)
郭大俠:
要罵就直接在這罵啊。
至於請他把他家人請出來給你罵

我只能說,你會不會太好笑
你罵歸罵,老子還要花時間理你哦
有種就自已想辦法找到他家人啊
自已懶還要別人幫哦?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麥子(2010-10-18 21:37:50)
郭大俠:
言論自由---> 你要講什麼都可以,雖然立場不同,但是還是尊重你發言的權利。
民主素養---> 但是你必須要為了你講出來的話負責,辱罵他人會被提告是活該。
這兩個應該是風馬牛不相干的事吧!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00(2010-11-01 22:17:34)
膽小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大熊變小熊(2010-10-18 00:25:17)
絕對支持!!!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軒(2010-10-18 00:33:34)
我們支持你!!朱小胖也必定支持你!!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shamino(2010-10-18 00:33:54)
朱老大,小弟越來越愛你了!!!!支持你所做的一切!!!!
讚!!!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Nanocing(2010-10-18 00:37:49)
以前看過一句話:『說的最棒的話,就是行動。』(出自《革命前夕的摩托車之旅》),朱大這次真是做了做好的示範。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Nanocing(2010-10-18 00:38:51)
*最好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西瓜汁消消火(2010-10-18 00:38:13)
TO:郭大俠
去找朱大辯論一場
記得要自備麥克風喔
因為朱大不會借你^^"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神皇降臨(2010-10-18 00:41:22)
朱老大您好,我是個低調的人,第一次回應,另外也有疑問供大家思考:
(1)XX團體每次(之前啦)在電視上表達訴求時,除那幾位主要幹部外,旁
邊總會有些年輕人,都沒表達意見只是負責舉牌(或是充人場),不知各
位是否跟我想的一樣,他們都是自願?或是有壓力不得不來(他們看起
來可能是"某些科系"大學生或研究生)是有"學業"的壓力下不得不來
嗎(不挺教授就當掉!!)?
(2)因開設部落格供人留言,在沒有教唆情形下,被要求刪除,並要捐款
給"特定"慈善機構,前面要求刪文道歉已有不合情理之處(並不是版主
寫的文),後面要求捐錢!抱歉喔!我不懂法律,但這算不算是藉著法律
公文做掩飾的明顯勒索啊?
我沒針對任何人或團體!只是希望大家能思考一下這二個問題,沒有毀謗或不尊重的意思,拜託不要告我啦(我很忙沒時間上法院),謝謝喔!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牛皮紙袋先生(2010-10-18 00:52:26)
朱先生的正義
鄉民的正義


網路漫罵和人身攻擊也算正義??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禁衛軍團(2010-10-18 01:00:37)
沒人說網路漫罵跟人身攻擊算正義,
您無需如此偏激及扣人帽子.
何必在這邊討罵咧.....

想找人筆戰,故意挑起戰火......
很抱歉...老梗了啦~~~~換點新的吧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tofu(2010-10-18 00:55:45)
朱大!!!!!!!!!
加油啊!!!!!!!!!!!!!!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集氣中(2010-10-18 01:04:00)
用很冷靜的語氣,對受害者家屬質疑:受害者的死 跟他們有關係
這樣不算毀謗?不算傷害? (受害者家屬都平復已久的傷痕 不只被挖出 又被抹鹽)
網友義憤 集氣後 破口大罵 , 就算毀謗?
這就是菁英份子的法律! 用法律搞死你 誰叫你有人性!
但算是正義嗎?

廢死成功 阿盧肯定名留青史
看她的行為 根本就不是什麼 "聖潔"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禁衛軍團(2010-10-18 01:15:52)
受害者半夜會被強姦,是因為家屬關心不周,
如果你是受害家屬,聽到這樣的論點,
你還能冷靜理性的與那個女人交談嗎....

如果你可以,那是因為你冷血!!

執政者可以廢死,但我們會用選票制裁.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小豬(2010-10-18 01:05:52)
看到道歉文函 我就笑了呢 第一次看到那麼自我良好的道歉文>>我來告訴你,你要怎麼跟我道歉/還要怎麼怎麼做都要我同意...好自嗨唷...(應該不會告我吧 這種留言會被刪嗎?)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J(2010-10-18 01:17:01)
對方公文中提到要朱學恆想想做為兒子的典範,那盧教授自己不知有沒兒女,或是自己的學生和她意見相佐甚至罵她時,自己又是以何種態度來面對與教導?法律嗎?

一個老愛幹聲連連或是動不動就愛講G八毛的胖子,的確不是傳統好爸爸的典範;說到典範,教授又是以無比強勢作為祭出法律鍘刀圍堵法,給了兒女或學生何種典範?

與其討論該不該講髒話不雅言語或什麼父母親典範同時,還不如教會孩子判斷何種場合或對象該講什麼比撻伐"髒話或謾罵"本身重要吧?!

還是教授認知的"教育"或"教化"
就是直接告知對方這不對那不對,你不遵守我就動法處罰以免你再犯?要再不聽我就罰妳捐錢給慈善團體以表我可不是貪你錢喔!請問這就是教育嗎?那教授又是在示範了何種典範給學生或下一代?

請問這就比一個老愛講髒話罵人的爸爸高到哪去?


不過雖然不太可能,還是很想問一下假設性問題:
我比較好奇的是,如果當初教授的來信不是祭之以法而是回應以禮,容許不同言論但請勿人身攻擊,那朱大的反應還是依舊訕笑對方嗎?

還是兩人一開始就是,盧教授料準朱大鐵不會簽字就是打算告到底,而朱學恆也擺明不論妳怎反應我就是要煽動和訐譙到底?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禁衛軍團(2010-10-18 01:31:15)
如果那要告,那我們就上街頭,
讓她小孩知道...我媽紅了!!!這麼多人不爽她!!
多屌!!
那封信只是想要和解並罰款,她不敢告周玉寇就是怕越鬧越大,
很可惜他以為朱大是軟柿子...失算了!!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sk(2010-10-18 01:27:02)
朱老大:
真的真的要跟你說謝謝。我們社會真的需要你這種人。如同吳念真曾經說過的(大意):有知識是要來幫助人,而不是要來欺負人或自認為高人一等。 真的要加油也祝福你! 一個不屑台灣司法而棄讀法律研究所的人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π(2010-10-18 01:27:44)
推這篇文
雖然立場上我支持廢死 也不認同許多您在這議題上的許多觀點
但言論自由絕不容動輒威脅提告的訟棍掌控
佩服您的勇氣與行動力
這是我們一向欽佩的、真男人的背影!!!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Vincent(2010-10-18 01:36:12)
Dear 朱大,
想請問這篇文章是不是主要在講關於言論自由,而非廢死與否?
如果是的話,表是很多人在邏輯上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希望
朱大在校園演講時,也能加強學生的邏輯觀念。畢竟,現在的
"教授"也是參差不齊,說話沒什麼邏輯觀念的。
以上是個人淺見,感謝。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J(2010-10-18 02:01:58)
尤其是影片中當律師質疑有無經過這些慈善團體同意這些不樂之捐時,教授以理所當然的態度回答:

這是佛堂,他們很需要捐款
這是我皈依的師父耶!!

這樣的教授邏輯觀念真的讓我驚嘆!!

對於廢死我有不同於朱大的想法
可是當盧以"無比勇氣"站在反抗軍團前的表現,請就悍衛個人名譽的部份去提告發言(或和解隨便啦),不要再扯到廢死了,這樣的教授當反方發言甚至代表時,實在讓人氣結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sam(2010-10-18 02:16:36)
要去別人場子踢館大剌剌單槍匹馬去就算了(這算勇氣嗎?)

還要跟發言說:麥克風可不可借我?!

天啊~)))))))))))))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張吊嘎(2010-10-18 01:48:18)
朱學恒先生
佩服!佩服!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小霧(2010-10-18 01:49:21)
雖然我個人並不認同你的部分行為.但是今天在廢死的議題上,我想說的是 "我100%聲援你...我們也會全力對抗廢死派所散發的網路言論的..雖然力量很小,但你並不是一個人!!"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路人(2010-10-18 01:58:11)
網友不當發言跟廢死根本是兩回事。

網友不當發言,是發言的網友必須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朱大的臉書,朱大本來就有權決定怎麼處理網友言論,還輪不到他盧映潔來管。
網路是自由發言的地方,本來就沒有誰應該監督誰的責任問題,有法律問題要告要怎樣,誰講的就去告誰,哪有要求人家PO文之前必須經過哪個單位同意才准貼的!?拿廢死話題跟網路謾罵放在一起,根本就是用來針對特定對象進行攻擊的模糊焦點行為。

但是網路謾罵、人身攻擊之流的言語沒有實質意義,只是在給對方抓小辮子。立場對立的狀況下應該盡量避免,不然也只是把一個重要公共議題轉移焦點變成人對人的戰爭罷了。逞了一時口舌之快卻對同立場的人製造麻煩,何必?

還望各方好漢留心發言,不要讓人覺得所謂網友也只是網路暴民。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J(2010-10-18 02:25:30)
有啦~

你沒看到酸民文化的鄉民們怕被告

現在對盧教授都變得理性到不行

想罵她都小心翼翼到拐好多彎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不比你瘦但膽子比你小很多的大胖子留(2010-10-18 02:15:21)
我兒子跟你兒子同一天生日,但我希望我兒子能向你學習當一個勇者是不能懼怕退縮在不正確的道路上.你是個好榜樣,真有你的,加油.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8 02:16:27)
我完完全全不相信無理的、不負責任的、藏鏡人式的言語漫罵會使社會進步........
(以前選舉時才會密集出現,現在網路上天天都有)

喜歡用這種小人步數,躲在暗處,[暗箭傷人]、[發黑函]的網路藏鏡人,
台灣的言論自由被你們完全糟蹋了........
簡單一句話.........大家法庭見!!!

盧教授僅僅簡單表達自己個人的廢死立場,
為何多數人不能尊重,不同的、少數人的觀點?
為何?
為何?

偏偏要用言語辱罵,人格侮辱、人身恫嚇。
盧教授因為言論不是[主流市場],不像朱學恆聰明的站在多數那一邊,就要受到這種待遇嗎????言論自由到哪裡去了??????

把[暗箭傷人]、[發黑函]、糟蹋台灣言論自由的黑心人揪出來!!!
還給台灣言論乾淨的天空!!!
(這是我在作夢,台灣的網路還得黑暗很久很久,繼續上演著眾欺弱......)

盧教授,你雖然只是孤孤單單孤孤單單一位女子,
對方卻有你的數千倍...千軍萬馬........
但是.....
我支持你!!!
絕不後悔!!!!絕不後悔!!!!
堅決的............為少數人的意見發聲!!!!絕不退縮!!!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sam(2010-10-18 02:20:43)
(啪啪啪)

下次大俠一定要親自現身不是網路講講打字
要真的像你寫得這麼熱寫出現保護盧教授喔

而且要記得去租麥克風喔!!

啾咪~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8 02:25:57)
朱學恆真是顛倒黑白!!!!

此事件就是反對廢死的一大群人,想要壓制盧教授一人的言論自由!!
僅僅僅僅僅僅就只因盧教授個人的反廢死的觀點與言論和他們一大群人不同。

他們就用人數的優勢(所謂民意),利用謾罵(叫獸)、侮辱(腦袋有洞)、恫赫與威脅(如盧教授妳女兒會被強姦100次),想要使盧教授閉嘴!
敵我太懸殊,而且盧教授受盡侮辱與生命的威脅
最後,沒辦法,只好求助社會的最低底限-------法律!!!
這些躲在網路後面的隱形人被搜查揪出來,就哭哭啼啼說盧教授壓制他們[罵人的言論自由]........
(這個場景似曾相似,和陳菊的女青年軍被楊秋興告,開記者會哭哭啼啼的,完全翻版。)

想要恫嚇別人,壓制別人言論的人,卻反指別人壓制他們言論自由!!
完全黑白顛倒,這就是台灣的網路世界!!!!!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J(2010-10-18 02:46:19)
是啊~

但是誰先提告?
又是誰先發存證信函規定對方要經過同意才能講話?
是誰規定道歉格式還要捐款?
被壓制的一方這種作法我還真無法同情和認同

郭大俠
以你的程度和文筆看來
要保護盧教授顯然很弱喔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強人鐵忠(2010-10-25 14:10:29)
你愛講什麼 你爽就好 這就是你的言論自由

至於要幫它當成是金玉良言還是屁?

那就是汝父的自由了 不過汝父是當成屁啦~科科科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H.Chou(2010-10-18 02:22:58)
這位大嬸真的是幫反廢死聯盟的大忙呀
讓廢死還沒開始討論就被極度反感
謝謝您的幫忙

朱大~~打官司就募款
朋友多的是
所有被告的一起跟他打官司
再問問莊顧問~~她算不算恐嚇取財呀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阿輝(2010-10-18 02:23:55)
第一次來這邊回應,個人文筆不好,請大家多指教

其實小弟並不完全反對廢死
但前提是
1.受害者及其家屬得到良好的照顧
2.必須確保死刑犯不再犯罪

但是我們台灣社會的現況,以上兩點很顯然是沒有
所以廢除死刑,在現階段的台灣,個人認為是不適合的
---------------------------------------------
就這次的事件而言
從來函的內文來看,盧教授是針對網友對她人身攻擊部分提出告訴,
如果真的是這麼單純的提告,那我沒意見,提告是她的自由

但是盧教授卻在和解條件提出,
要朱大以後在發表廢死相關意見之前,先取得基金會的意見;
還要捐錢給盧教授個人宗教信仰機構

很明顯的,提告只是一種手段、一種包裝
真正的目的就是要朱大以後發表廢死相關言論之前,
要先經過對方同意
------------------------------------------
網友郭大俠先生,從你的留言看來,是反對網友的謾罵
就這一點而言,我也是同樣的想法
順便呼籲一下網友
網路上發言也是要負法律責任的,
所以請大家別用情緒性的謾罵

但是同樣的,也請郭大俠克制自己的情緒性發言
要別人公佈親人的資料、要去找對方親人
你這樣跟那些謾罵盧教授的人,有什麼區別?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8 02:33:59)
你對我的批評是對的!!
謝謝。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朱恐龍(2010-10-18 10:21:44)
不會啊,自稱郭大俠的人可以繼續發言。

繼續用你的這種等級支持盧映潔,我相信鐵定會有很多人被你說服和更加喜愛你的。

哈哈哈。你才貼那麼幾篇就退縮了怎麼可以哩。

Lucifer

(我兒子才一歲你叫我公佈什麼地址資料啊,難道他一歲就在外面工作了嗎?噗噗)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小黃(2010-10-18 02:26:57)
這太屌 朱大加油!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舞秋楓(2010-10-18 02:37:29)
先跳脫出死刑本身的議題來看這次的事件。
我想朱大的影響力隨著網路的媒介,日趨的擴大,這是不可否認的事實,我個人也相當敬佩朱大的敢言與敢行。不過伴隨而來的是,當你
本身的影響力愈大的時候,就愈要考慮到事情本身對社會的影響力。如
果你是希望台灣能朝向理性討論的空間時,那麼我想你的行為風格將會
使贊成你立場的人愈來愈偏激化,甚至是你自己也無法掌控的地步。
回到事件來看。
言論自由的確可貴且得來不易,但是也不應該無限上綱。開頭影片
的最後,只看到你一直打斷別人的話,就如同之前討論死刑的節目一樣,
只是人家用剪的,你則是用聲音淹蓋過去。當下不知是否你覺得因為她
箝制別人的言論自由,所以你也不給他完整的發言機會?律師說得很好,
不要動不動就告人,讓人家以為法律系很愛用法律來壓迫別人。但你的
作法是不是也讓人覺得,動不動就號召一群人來做這做那,你真的是用理
服人嗎?愈在核心,愈要冷靜理性,你會贏得更多,才不會讓反廢死的議
題失焦。
絕對的熱血與正義真的非常吸引人,那種單純的感動,不顧一切,
目標明確的付出。可惜很多事情沒有絕對的是非,社會主義剛開始所追
求的那種烏托邦理想,誰知道會變成壓迫人民的極權專制?
今天不會因為盧教授廢死所以廢死,因為你不廢而不廢,目標應
該要放在推導出一個成熟的網路或是整個台灣公民社會,理性的去探討
所發生的社會議題,不然也只是引導出一陣隨"朱"起舞的民粹罷了。
朱大,你有力量,我知道你一定認為自己是對的,只希望你能站在
更高、更全面的角度去處理事情。

以上 一個小小廢柴的意見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8 02:40:03)
您的意見很高明!!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8 02:43:41)
很贊成一句話[很多事情沒有絕對的是非]!!

再說一次,您的觀點真是很高明!!!!!!!!!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9 00:12:13)
Kira又在本網站罵人了。
我想罵人的文章,朱學恆是不會刪的。
倒是被罵的我的回應與說明,可能會被朱學恆給[隱藏]了。
哎......言論自由?????
=============================
台灣有兩件事讓人厭煩透頂:

1.詐欺犯躲在電話的那頭,卻讓你永遠接不完的詐欺電話,而詐欺犯他騙不了你,還會在電話的那頭狂罵你。
2.抹黑者躲在網路暗處,污衊抹黑的人,一旦他說理辯不過你,就在網路的那頭狂PO文狂罵你。
然後,他們二者都說這是[他們的言論自由]。(真是笑話...)

而前者由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等,只會撈錢的電信廠商提供[言論自由與詐欺]的舞台。
後者由朱學恆之類的[良心勇者]????,提供[言論自由與謾罵抹黑]的舞台。

而一般的台灣人,永遠對這兩類人,一點反擊能力都沒有!!!(除了盧教授!!!)

這就是台灣,一個可以用[所謂的][言論自由],去踐踏侮辱和自己意見不同的人。
然後那些謾罵抹黑者又說,[他們很[尊重]你的不同意見]啊!
但是他們的[尊重],是用[謾罵]、[人身攻擊]、[希望妳女兒被強姦100次]來表達[所謂的尊重]。

而現在,那些謾罵抹黑者卻又說,他們正在爭取[尊重別人的言論自由],[捍衛]言論自由!!(..............)

在台灣,一齣充滿反諷、荒謬絕頂、點倒黑白的戲劇,正在[揪團]上演著.........

========================================
附帶一句,
我只是一般、普普通通的台灣人,被欺負被辱罵,就只好硬吞下去了,沒辦法像盧教授那樣強悍反擊!!
但是我也並不懼怕那些[電話詐欺犯]或者[網路抹黑者],不論他們怎麼[揪團],或者有成千上百的人.....
就像我並不怕蟑螂,不管他們有多少隻。
只不過,讓我覺得有點煩而已......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ㄚ魯(2010-10-18 02:51:47)
自己講到會暴走的是憑什麼跟人說自己反對網路謾罵…還叫人公佈資料,問題是今天重點根本不在這裡,你憑什麼一直無限上綱,追著這點猛打並不能模糊焦點。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8 03:12:21)
我有罵任何人嗎???
沒有吧!
我只是向朱學恆提出一個挑戰而已------他能不能言行一致???
如果不行,那就很可悲......

至於第二點,
朱學恆說他很樂於,成為那些因謾罵而被告的數百位被告之一,
之一??
他和那些網路謾罵、恫赫的人站在同一邊!!
這就是他最重要的態度!!

這就是焦點所在。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阿輝(2010-10-18 03:49:33)
1.請問您所謂的挑戰是什麼?
小弟目前看到的是您要求朱大公佈親人資料、要去找朱大的親人
小弟愚昧,不懂這跟廢死議題、言論自由有什麼關連
可以請您解釋清楚嗎?

2.朱大的原文是
"我很樂意成為盧映潔提告的數百名網友中的一位"

您說朱大站在謾罵、恫嚇的那一邊
但是
成為盧教授的被告並不等於支持網路謾罵

請別搞混了

今天朱大和大家關注的焦點
是盧教授提出的條件
是否有箝制言論自由之嫌

您卻一再的要引導大家認為朱大支持網路謾罵
但是小弟上面的留言說過
網路是公開場所
沒有誰有責任義務要為別人的發言負責

恕小弟直言
您說朱大支持網路謾罵
反而會令人覺得您在模糊焦點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9 00:35:28)
這是他的部落格,他理應管理
他卻明確的表示,絕對不刪那些罵人的文章,
你有看過哪家報社說,
[那些讀者投書,報社絕不處理裡面的錯誤以及污蔑、謾罵]嗎?
我強烈的認為朱學恆是在閃躲他的責任!!
我的主張是
[言論自由,是包含對自己的講話行為負責,嚴禁踐踏謾罵抹黑別人]
這就是討論的核心議題,不是嗎?哪裡模糊焦點了?

而且他[隱藏]了我的部份發言,卻不[隱藏]那些罵我的發言(如Kira)
我的發言到底犯了哪條罪???
不是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嗎?
為何不讓我講話講完整????
只因多數人不贊成不爽我的部分發言,
我就得[閉一半嘴]嗎???
這就是朱學恆要爭取的[言論自由]!!!!!!!!!!??????????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阿輝(2010-10-19 01:39:00)
郭大俠:
你的發言實在令人不敢苟同
難怪你的很多文章被噓到隱藏

1.拿網路跟報社比?
讀者投書要刊登出來是要先經過報社的同意的
你在這裡留言須要先經過誰的同意嗎?

在網路上發言本來就是自己負責
如果照你跟盧女士的邏輯
那PTT跟網站論壇的版主還真是危險,隨時會被告

2.請你自己回去看清楚一點,你的留言是被噓到隱藏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JENNY(2010-10-19 21:44:57)
自我感覺良好的大俠:

不用浪費時間在這打嘴砲啦,
趕快去追隨她,當她隨身24H的提包小弟兼保鏢吧,
不然大家會懷疑你的真心的。
乖!趕快去!!!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mftd(2010-10-22 10:43:19)
咦?誰規定部落格一定要管理?你自己想的唷?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阿輝(2010-10-18 02:53:30)
再補充一點

網路是公開場所,
並沒有誰有責任義務要對別人的發言負責
就算朱大刪除了網友的發言,
但是這並不代表網友的發言沒發生過

所以個人認為
盧教授要朱大對網友的發言負責,進而要提告
其實站不住腳

在此前提之下
盧教授在附件提出的條件,
其動機更讓人懷疑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Austin(2010-10-18 02:54:43)
網路謾罵本是常態
分明是自己的言論和對網友們大興訴訟的舉動犯了眾怒
卻利用法律的權威和"專業的傲慢"(影片中說得真好)
嚇唬不熟識法律的廣大網民並對網站管理人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豈非是“假要求和解之名,行威脅之實”
告的了十人,告的了百人,告的了全台灣的網友嗎?
網路是交換資訊的平台,不是抓別人言論毛病的地方!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8 03:21:12)
在台灣[發黑函][暗箭傷人][小偷][富人逃漏稅]本是常態,
你抓的了一個,抓的了10個,抓的了全台灣的小偷嗎?
不要抓了吧!!!

您真是好邏輯啊............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Kira(2010-10-18 13:19:52)
郭大俠 你家人知道你是吠屎聯盟的信徒之一嗎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Austin(2010-10-18 21:58:27)
用小偷、逃漏稅跟網路謾罵相提並論。
您才是好邏輯阿...

給盧教授和其支持者:
盧大教授,在您忙著提告那些不小心罵出口的學生時,
為何不反省一下自己的言行才是招致謾罵的原兇。
因為有更多罵在心裡的人你告不了。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ㄚ魯(2010-10-18 02:57:35)
自己講到會暴走的是憑什麼跟人說自己反對網路謾罵…還叫人公佈資料,問題是今天重點根本不在這裡,你憑什麼一直無限上綱,追著這點猛打並不能模糊焦點。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delta3015(2010-10-18 03:01:31)
第四點要求別人以理性公平的方式維持屬於箝制言論自由
樓上網友舞秋楓的觀點本人也認同朱大的說話也未能讓教授(字選錯會被告)的言論完整表達

朱大趕快辦一場廢死辯論啊!!
場內有請聖潔的教授(廢死)對上莊圓的美男(謗佛者死)
最好有場外直播並請廢死團體派人與場外民眾溝通對話
那朱大.....
在旁邊賣書賺賺奶粉錢應該也不錯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反廢死大軍(2010-10-18 03:07:37)
 
網路上看到的反廢死好物: 
http://www.wretch.cc/blog/JohnKenWang/16605288
怎麼都沒人推?
 
 
網路上看到的反廢死好物:
http://www.wretch.cc/blog/JohnKenWang/16605288
怎麼都沒人推?
 
 
網路上看到的反廢死好物:
http://www.wretch.cc/blog/JohnKenWang/16605288
怎麼都沒人推?
 
 
網路上看到的反廢死好物:
http://www.wretch.cc/blog/JohnKenWang/16605288
怎麼都沒人推?
 
 
網路上看到的反廢死好物:
http://www.wretch.cc/blog/JohnKenWang/16605288
怎麼都沒人推?
 
 
網路上看到的反廢死好物:
http://www.wretch.cc/blog/JohnKenWang/16605288
怎麼都沒人推?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freak(2010-10-18 03:19:33)
唉 真傷腦筋啊 到底要選誰才能貫徹民意啊? 藍也不是! 綠也不是!
能不能廢了政黨啊?
理想再崇高, 耍小手段所得到的啥都不是, 跟毒蘋果沒兩樣
這些廢死的律師們明知故犯 到底居心何在?
看起來這些廢死聯盟的真正目的應該是促死吧
有崇高理想的人應該不介意是否盡其在我吧?
要不要解散換批人來試看看啊? 不然想正經討論這個議題都找不到人
(好像該發在廢死的網站上? 嗯...誰叫我是freak呢)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77889(2010-10-18 03:48:30)
說真的 我是支持朱大你的
但是請不要再別人說話時一邊大聲插嘴好嗎?
這樣子很討厭的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freak(2010-10-18 03:48:56)
對了 "皈依" 是啥啊? 有佛祖認證作保嗎?
地球上不信釋迦牟尼大佛名號的人很少嗎?
為何要搬出佛堂背書(這算"背書"吧?? 啊哉 有請專業律師開示)
一貫道的道親就不行嗎??? 信佛的有比較善良嗎?? 不解
中正大學盡找這些信教的是要怎麼作研究啊? 難怪學術聲望靜陪末座
比中正理工還不如...去跟隔壁的南華結拜當姐妹吧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前某連動債組織幹部朱厚宅(2010-10-18 04:08:12)
這個國家都建立100年了居然還有不平等條約

[連動債也是,賺錢分銀行賠錢自己出]

這些人還活在列強陰影之下嗎

話說朱老...我的事...需要[資源]與資料要記得說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不敢相信(2010-10-18 04:24:08)
盧大嬸認為實質強姦別人的死刑犯不該死,但卻對網路上揚言要強姦她一百次的人提告,這......我們何必做好事去強姦這種人啊?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天慚腳(2010-10-18 04:55:19)
大俠愛吃漢堡飽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Aya(2010-10-18 05:04:38)
請法官判你死刑,盧大嬸就會原諒你了!偉哉!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Colin(2010-10-18 06:48:20)
雖然沒有真的看到原來網友回覆盧大嬸關於 腦袋有洞 女兒被強姦一百次
還有爐叫獸的部分
但是光是這幾點就告人毀謗 那去軍隊當兵的人 不是全部都要告班長毀謗
在來女兒被強姦一百次的言論雖然不是很適當
但是是網友針對爐大嬸的 被強姦是家長也有責任
所以我想的是網友是說 如果有天爐大嬸的女兒 被強姦一百次 是不是爐大嬸也會這樣覺得是自己的錯 而不會怪加害者
在來關於教授叫獸的玩笑話 不是幾百年前大家就會開這種玩笑
難道所有的教授都要出來提告??

最重要的一點 看完所有回覆後
難道沒有人覺得朱大的漫畫版中的盧大嬸比本人好看!!??
ps.一開始朱大的影片沒有提道是盧大嬸時 我還以為是路人阿婆跑出來支持朱大
pss. 希望盧大嬸不會因為這樣寄存證信函給我...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sonylu(2010-10-18 07:46:36)
仔細聽影片5分22秒盧教授一開始說的話,將聲音放大,
盧教授說的明明是「我跟你說 我有說要你經過我們的同意嗎」盧教授也表示沒有要朱的言論經過基金會許可之意
字幕卻打成「我跟你說 你有得到我們的同意嗎」了?


而信函第四條指的是,朱的言論之外,再把從某某基金會代表人士取得的意見以適當篇幅加以呈現,跟呈現不同,是加以呈現(法學人士用字很精準的)。是這意思沒錯吧?



所以將盧教授的文意解釋成發表言論要經過基金會許可的是誰?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朱恐龍(2010-10-18 10:14:49)
不取得意見發言就要捐兩萬塊是言論自由?

孩子回家去學一下什麼叫做言論自由吧。

Lucifer

叫盧映潔直接來告啦!不要派這些用假帳號在FB上搞來搞去的人來,又沒用。

(你還直接複製貼上哩。)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HANK(2010-10-18 11:40:43)
其實仔細看
盧教授想說的
還有大家再仔細看道歉文第四條
盧的意思是說朱學恆有義務維持理性公平的討論
並且取得廢死人士方面的意見張貼(做為平衡報導的意思吧)
↑可能就是這句話讓朱大不爽甚至曲解成"要經過基金會同意"
仔細她並沒有說要經過她或基金會同意這樣的字眼

我覺得朱學橫有點搞的太悲壯了
不過盧教授在做法也很強勢強硬
只不過她沒料到自己面對的是很愛揪宅搞活動的軍團
妳發函要他道歉剛好給這些軍隊們有個假想敵的主題他們愛死了

兩者越搞越大的作法都有讓溝通更好台灣或世界更好嗎?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請問(2010-10-18 11:50:24)
麻煩你以後的發言,需問過我並將我的意見加以呈現,若有違反,你願意捐壹萬元到奇幻文化藝術基金會。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J(2010-10-18 12:29:38)
我們也被上了ㄧ堂法律課

存證信函或要對方道歉格式言簡意賅就好
廢話那麼多反徒增誤會

奇怪
ㄧ個都當上教授的人
比我們這些晚輩不知道這些法律條文書寫嗎?

而且要提告前
難道都沒常識和朱學恆先溝通過嗎?
大動作不會遏止盧教授想要的理性公平
反而是更激起對方成眾的壯烈氛圍
把ㄧ個可以正反討論的空間搞成兩派極端二元式戰爭

這樣真的有還原到對受害者家屬好嗎?
我最在意的是這個(也是朱大的起點和初衷吧)

網路戰文和酸民文化的界線在哪
這次剛好給我們這些晚輩ㄧ個學習
只是這是正面或負面就不知道了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逆鱗(2010-10-18 16:30:06)
這紙道歉具結書,不管它的名稱是什麼,在法律上就只是一紙還沒簽訂的民事契約書。簽與不簽,是朱先生的自由。在簽訂之前,朱先生不受到捐款、取得意見等等條款的約束;一旦簽訂,朱先生今後必須受這些條款的約束,但這仍是朱先生自由決定的。
所以從頭到尾只有朱先生要不要簽契約、要不要約束自己的問題,這紙道歉具結書沒有任何箝制的力量。說盧教授想藉此箝制言論自由的人,是過度演繹了。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sonylu(2010-10-18 16:48:19)
依你的意思罪犯被判刑抓去監禁,就是警察干預人身自由了對吧??

不要說錯話不就好了? 怪誰呢?
人身攻擊有理咧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麥子(2010-10-18 21:29:28)
第4條為何會被大家公幹的原因很明顯啊
最大的問題就在
"並且取得財團法人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之代表人士的意見"
這句的確是沒說要取得"同意"
但是如果今天我無法得到司改會的意見呢?
說白話點,如果司改會的人不鳥我、不與我對話呢
這樣我如何取得意見??
在沒有取得意見的情況下表示意見
這樣是否就是違反這一條??
這很明顯的 就是一個陷阱
一個為了鉗制對方表達反對立場的陷阱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逆鱗(2010-10-19 03:36:49)
樓上這個質疑不成立。
若朱先生簽了這具結書,且設法向那些團體徵詢意見(為了證明確實有詢問過,我建議用存證信函的方式向對方詢問,或是打電話並錄音),但他們卻置之不理,此時契約之不履行不可歸責於朱先生,也就不用負擔後面的罰款。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私心(2010-10-19 04:01:58)

除了說你這是詭辯外,真的沒什麼好說的
就好比你對我設了一個陷阱。只因為我沒中你的陷阱,你就說你沒對我有設陷阱的意圖是一樣的白痴。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逆鱗(2010-10-19 21:42:29)
  關於 "私心" 的回答,仍是過度演繹他人(也就是我的)留言,並且似乎不大清楚什麼叫做契約。
  契約的精神是,不管內容寫什麼,只要雙方同意後,就得依約履行。現在盧女士提出一份契約內容,問朱先生要不要簽;所有可能的法律後果都寫在上面了,划不划算、要不要簽,是朱先生自己要去評估的。這份契約最大的問題,是想要求朱先生一介私人,負起公共媒體的平衡報導責任。如果(請注意是如果)朱先生覺得ok簽下去了,就表示對他而言,契約是公平的。自己做的事自己負責,自己簽的契約自己負擔違約責任。這是很簡單的道理,也是我前兩則留言所說的。而依朱先生的部落格言論推測,他應是不認同這份契約的內容,所以他不簽就好了。不簽就沒契約成立,也就沒有拘束力。
  而我上一則留言所說的,只不過是契約因不可歸責於一方之因素,以致無法履行時,法律效果的一般規定,您可以去看民法第220條以下。不曉得您如何判斷這叫做詭辯?

  另外,您所用的[陷阱]比喻也不對。陷阱之所以是陷阱,是外表讓人看不出,設在對方很可能經過的路,有很大的可能性,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掉進去並受困。現在這份契約(具結書)條款寫得這麼明白,比較像是在路上灑滿釘子,並警告你,走過來的話就會踩到、受傷。但朱先生並不是只有這條路好走(不是非簽不可),他大可繞過這條有釘子的路(不簽)。

  希望各位在討論的時候,除了支持自己心中正確的一方,也要對這個社會上紛爭解決的規則有所了解,情緒化的發言、一廂情願給別人扣帽子,通常只會阻斷別人的溝通意願與加深對立。如果你們已厭倦了政黨惡鬥,就別讓自己成為他們的翻版。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私心(2010-10-19 23:47:13)
逆鱗同學:
對於你認真的回應,我覺得很好
如果對於詭辯一詞感到不舒服。我收回。

回到我所說的話。
"你對我設了一個陷阱。只因為我沒中你的陷阱,你就說你沒對我有設陷阱的意圖"

我認為最重要的是意圖二字
而這整事談的也是意圖

盧他意圖以和解之名,行箝制朱宅的對廢死議題的言論自由
我們所不認同的也是在於此

雖然你以契約在未有雙方合意的狀況下是不具效力來說明盧並無箝制他人言論自由之事實。在法律上或許說得通

但我們可以從為什麼重大罪行有未逐犯罰之
來思考,未逐本身為什麼在法律上也是會被認為有罪的。


最後逆鱗您也應該思考,該"契約"內容失當的程度。是否應為一個法律人所為的。以提告為前提,以和解之名。行要求與之訴訟內容無關之事。
這在我看來,是用法律來做卑弊的行為

法律人,這樣玩法弄法。這不是個可悲可嘆的事嗎?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麥子(2010-10-20 00:34:04)
TO 逆麟兄:
你說到重點了,如果我今天要表達我的意見或是我的主張時,卻要如此繁雜之手續羈絆著我,這不就是一種箝制嗎??這就是一種利用法律上的專業與平常人的落差所設下各種阻礙,因達成其條件過高、過於複雜,而使人不便或是心生畏懼或覺得麻煩,來阻斷對方的發言嗎??
這種玩法、弄法的行為,就是一種專業的傲慢。
言論自由的真諦與可貴就是我可以在不違法的情況下隨我自己的心意,表達我的主張,但是我必須要為我所說的負完全的責任。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逆鱗(2010-10-20 03:40:20)
To 私心:
是的,談到意圖,當然就會有很多可以口誅筆伐之處,每個人的感受不同、猜測不同、居心不同,所下的評論自然千百種。
我個人近年來不值一哂的努力方向是:在客觀上出現危險之前,不要去批評對方主觀上的用意、居心如何。因為人心隔肚皮,永遠有猜錯對方心意的可能。我猜這樣、別人猜那樣,只要被猜的人不加證實不加否定,就可以看著我們為了猜他的心意而吵起來--很可笑的畫面。此外,如果每猜錯一次就要去道歉一次,一來我沒那麼好的記性,記得我猜過的每個他人;二來我沒那臉皮、沒那時間一直去道歉。
所以我對這事件的評論立場是:既然客觀上,朱先生沒有被逼就範的可能性,也就是毫無危險,那麼不管盧女士寫第4條的居心如何,我不去評斷她的意圖。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私心(2010-10-20 04:03:29)
逆鱗:

如果你都把話說到這個份上,那我的確沒什麼可以再談的

不過如果看待事物如此消極的話。這卻不是我的作風

並且,我也並不覺得我對於第四條的看法是用猜的
我是經過合理的推斷的。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sonylu(2010-10-18 08:08:43)
沒人會阻止談論反廢死
但如果是
靠捏造反對者意見
靠謾罵攻擊
靠搶話插話
才能博取支持的話
會被說是沒本事的人才會用這些爛招喔~要警惕捏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益丞(2010-10-18 08:21:55)
= ="第四點明明就寫的很清楚要同意之後。才能在公共媒體上面發言吧。字幕有沒有沒有打錯,個人以為不是重點。

如果盧教授真的是說"我跟你說 我有說要你經過我們的同意嗎"。那存證信函怎來的?還是說這封存證信函,又回到"受害人在被加害人砍到第幾刀才死亡"等確定後才能判死刑的的技術性暫緩死刑的謬論了?

難道又是法律系說了算?= ="這樣的法律離人民太遠了。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sonylu(2010-10-18 09:56:52)
存證信函當然是因為人身攻擊言論而來= ="
第四條若真你們所說,會寫成要求經過特定單位許可,而不是取得意見再適當篇幅呈現= =
你聽力要好好加油= =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益丞(2010-10-18 10:59:48)
那我想請問,該存證信函是說。以後朱大要發表意見。只要發表之前照會盧教授之後,就可以了?

奇怪,是這個意思嗎?那要是照會之後盧教授不同意。那到底還要步要照存證信函上面寫的要捐款?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sam(2010-10-18 08:31:26)
加油 真心支持你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黃小姐(2010-10-18 08:59:43)
這裡有其他人拍的影片
不要再說沒讓盧大嬸發言了,也不要再說朱大一直插嘴了
插嘴的部分也只有它們自己剪輯的那一小段
http://zh-tw.justin.tv/ibaabuu/b/271953463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Colin(2010-10-18 13:25:35)
喔 原來有其他片段
這樣我們誤會朱大關於插嘴的部分

不過就算我反廢死 也覺得這件事情盧大嬸處理的不適當
但是我也相信很多人覺得朱大大聲插嘴那段形象不好
這段video是誰剪的阿!!

(把農友拖出去 >_<)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nana(2010-10-18 09:27:51)
加油 支持您^^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當宅已成往事(2010-10-18 09:37:35)
支持朱大,支持言論自由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夏夜(2010-10-18 09:37:56)
一不小心又挺身而出了...辛苦了!

不要誤解"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為"的意思啊~~

大家就雖千萬人吾往矣吧!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Shuyi(2010-10-18 10:06:10)
朱小胖生日快樂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化外一野夫(2010-10-18 10:40:42)
以傲慢對付傲慢。這是一個很好回應野蠻對手的方式,但也可能是一個死策。佛心來也,這可能急需要有一點大智慧的人,來突破化解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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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言者: 紫電改(2010-10-18 10:49:56)
反廢死有絕對的民意支持
請廢死聯盟不要忘記喔^^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明日香(2010-10-18 11:27:55)
可以原諒別人侵犯他人的生命,
卻沒有辦法接受外界的言論批評?
是因為死的是別人那是人家的事,
被批評的是自己,
所以沒辦法這麼寬容?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逆鱗(2010-10-18 16:39:05)
並沒有原諒殺人犯,只是不處死刑而已,仍有別的刑罰。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OMG(2010-10-18 23:32:19)
說看看,還有哪些別的刑罰? 我很有興趣。
ps. 可千萬不要叫我自己找資料。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逆鱗(2010-10-19 03:43:42)
中華民國刑法第271條1項: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廢了死刑,還有無期徒刑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選項。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鹿人甲(2010-10-18 11:28:23)
讚!!
除了被害者其他人沒有資格為加害人發聲
死刑不能廢除~不要向惡勢力低頭~~支持你~~~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add_comment#add_comment
留言者: 廢廢揚揚(2010-10-18 11:30:33)
我們可以廢死,
然後增加斷雙手、斷雙腳、割舌頭、火燒全身、去勢...等等刑罰~
讓犯人活著比死了更痛苦~~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Eugene(2010-10-18 11:46:24)
紅鬍子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鹿人甲(2010-10-18 11:56:00)
日本殺人犯-宅間守.2001/6/8上午10點闖入日本大阪小學砍殺小學生及老師造成兩小學生當場死亡十多名老師小孩被嚴重砍傷
大陸雲南-2010/1/23一名患有癲癇的男子認為吃人腦可以幫助病情所以殺害兩名同村小孩子食其腦棄屍公廁
洛杉磯-懷恩威爾雞舍-戈登諾考特將數十名小男孩騙至雞舍性侵害後以斧頭活活砍死埋在雞舍裡面
俄羅斯-2010/6/28依琳娜.蓋達馬楚克鎚殺17名老人為的就是對方的財產珠寶
真想請問盧教授.以上這些人都能被原諒嗎??如果真有機會妳會為了這些殺人犯去陳情勉她們的死刑嗎?
不要跟我說國外的就不關你的事情喔~我覺得真要廢死就連國外也要連署管到吧~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ja(2010-10-18 12:00:10)
我的看法是朱大本身並沒有毀謗,對方最多只能以民事請求刪除而已(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第一項後段「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Gary(2010-10-18 12:03:18)
這就是為什麼有錢人要把小孩送到國外(先進國家如美日等)唸書的原因!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棉被家(2010-10-18 12:03:21)
言論自由萬歲。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shiori531(2010-10-18 12:07:34)
我是支持朱學恆先生在這件事上的言論的@@
只能說廢死聯盟太差勁了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Someone(2010-10-18 12:27:16)
加油 我愛我的言論自由
"Those who would give up essential liberty to purchase a little temporary safety deserve neither liberty nor safety."
Benjamin Franklin, Historical Review of Pennsylvania, 1759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Jasminesmile(2010-10-18 12:31:22)
雖然新工作未滿3個月,但是若展開遊行活動,
我願意冒著危險,參加人生的第一次遊行!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phidiaus(2010-10-18 12:42:03)
盧映潔是那一位教授教出來的?應該要出來面對吧。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禁衛軍團(2010-10-18 12:51:27)
數學題:
1.告100名網友,一人罰20萬,請問總收益是多少?

申論題:
如果"公益團體"都循此模式開發新財源,公益團體(含佛堂)的每股獲利是否可以超越蘋果電腦?

時事題:
小S家暴告壹周刊求償多少? 壹周刊每期內容是否須經小S審核蓋章?

以上皆答對者,贈送 "告網友一夕致富真輕鬆"精裝本
及”第一次提告就上手”一期.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震電(2010-10-18 14:46:50)
科技業已經有公司用告人來賺錢了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more702#more702
留言者: 失業工程師(2010-10-18 15:20:16)
基本上 科技業請了很多律師團 還有專利人員
也是保障企業的利益!防止競爭對手攻擊
今天的案例 卻讓我看到法律被用在保護個人利益上面
一個學法之人 卻利用所學....控制他人言論自由
那為何要有 中華民國憲法?
留言標題: 本日最中肯!
留言者: Paul(2010-10-18 12:54:41)
不留言就太對不起自己了!

啃,朱大我挺你啦!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Kira(2010-10-18 13:23:02)
盧他家是開天文台的 腦袋破了沒得補
還有
我想問郭大俠 那你媽媽知道你是吠屎聯盟的嗎?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郭大俠(2010-10-18 23:37:53)
台灣有兩件事讓人厭煩透頂:

1.詐欺犯躲在電話的那頭,卻讓你永遠接不完的詐欺電話,而詐欺犯他騙不了你,還會在電話的那頭狂罵你。
2.抹黑者躲在網路暗處,污衊抹黑的人,一旦他說理辯不過你,就在網路的那頭狂PO文狂罵你。
然後,他們二者都說這是[他們的言論自由]。(真是笑話...)

而前者由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等,只會撈錢的電信廠商提供[言論自由與詐欺]的舞台。
後者由朱學恆之類的[良心勇者]????,提供[言論自由與謾罵抹黑]的舞台。

而一般的台灣人,永遠對這兩類人,一點反擊能力都沒有!!!(除了盧教授!!!)

這就是台灣,一個可以用[所謂的][言論自由],去踐踏侮辱和自己意見不同的人。
然後那些謾罵抹黑者又說,[他們很[尊重]你的不同意見]啊!
但是他們的[尊重],是用[謾罵]、[人身攻擊]、[希望妳女兒被強姦100次]來表達[所謂的尊重]。

而現在,那些謾罵抹黑者卻又說,他們正在爭取[尊重別人的言論自由],[捍衛]言論自由!!(..............)

在台灣,一齣充滿反諷、荒謬絕頂、點倒黑白的戲劇,正在[揪團]上演著.........

附帶一句,
我只是一般、普普通通的台灣人,被欺負被辱罵,就只好硬吞下去了,沒辦法像盧教授那樣強悍反擊!!
但是我也並不懼怕那些[電話詐欺犯]或者[網路抹黑者],不論他們怎麼[揪團],或者有成千上百的人.....
就像我並不怕蟑螂,不管他們有多少隻。
只不過,讓我覺得有點煩而已......
留言標題: Re: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都別想,歡迎來告!
留言者: 老頭(2010-10-29 20:38:36)
自己出來吵
在說自己只是普通的台灣人
所以要忍氣吞聲
你的邏輯真的看不懂了
竟然那麼怕想要忍氣吞聲
那你幹嘛來?
留言標題: Re: 想讓我噤口不言?想